業的認識

業的認識

業的形成

業,是身、口、意、造作時所形成的結果。

業,在梵語中叫做羯磨,就是造作之義。

業,有善(好的)、有惡(不好的)、有無記(不能辨別的)等不同的性質;任何的造作必然成為業因,將來要感受苦或樂的果報。

 楞嚴經中說:

唯殺、盜、婬,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

可見業的形成,來自自己的身、口、意於殺、盜、婬等的造作;依照造作的性質,承受不同的果報,所以,攝護身口意,是學佛行者必須修養的主題,故而:

寶積經中提示說:

閻羅常告彼罪人,無有少罪我能加,汝自作罪今日來,業報自招無代者。

這便是「自作自受」的詮釋。

因此,於身、應不殺、不盜、不婬;於口、應不惡口、不兩舌、不妄言、不綺語;於意、應不貪、不瞋、不癡,纔不至招業因而受果報。

 

休庵賸語-業(羯磨)

業,即是造作之後的結果,也就是所謂的作用;梵語羯磨,譯謂造作,就是吾人之身口意所造作的結果,涵蓋了善、惡、無記三大類別,依其善惡無記之性,而感受苦、樂、不苦不樂等的結果;這便是由本體的力量而興起的一種作用,此種作用的本身,在佛法中便叫做業,茲分別述說如下:

1.業的功能──依佛法中的法相義,業有表業和無表業之分,所謂表業,就是有所表示的造作,以身而言,取捨屈伸,皆是可見的動作。以口而言,語言文句,皆是可聞的表情。以意而言,貪欲瞋恚,皆是可思的意念;雖然沒有表示於人,但於他人內心中卻能發覺者。所謂無表業者,仍以身口意為其動力,身者,與表業共於身中,發生不可表示於人的一種業體;也就是說,由於強力的表現所引發,雖然未向他人表示,卻有防善惡和防是非的力量存在;例如扒竊、陰謀、修持等。口者,與表業共於口中所生之業體;也就是說非相狀而示於人,卻有無表狀之運動力量存在;例如詛咒、祈禱、自責、懺悔等。意者,與表業共於意念所生之業體;也就是說於人不可思念意會,自心中所生起之力量;例如懷恨、懊惱、籌劃、立願等。概括的說,表業屬於明顯面,無表業屬於陰暗面;於成實宗說以非色非心為體,法相宗說以心法為體;故說表與無表即是作意與無作意。

2.業的種類──大體分兩類,凡是過去了的,通稱之為宿業,盡無始以來的過去。凡現在所造作的,都叫做現業;如果詳述佛法中一切業的情形,是非常繁雜的,這裡作個概略的說明:

二業說:引業,乃引發感報者,如人具六根,彼此感受共同的果報,像壽命、美醜、貧富的差別相,屬於引發總報之業。滿業,成就完滿別報者,仍屬六道眾生分別感報之業,如人、天、畜生等各別感報之完成。其次是黑白差別相:黑業,感報污穢不淨者。白業,感報清白潔淨者。

三業說:依三數的區分說業。除了身口意造作的功能之外,其餘尚有各種不同的現象,為使簡明起見,仍以條例述之:
A俱舍論說:福業,顯界(欲與色界福德者)善業可招樂果者。非福業,欲界惡業可招苦果者。不動業,為色界與無色界禪定之意業,依其禪定差別而受上界地地果報,決無變動者。

B大乘義章說:善業,順於道理之作業。惡業,逆於道理之作業。無記業,其善惡之作業中,不定記受或苦或樂者。

C止觀說:漏業,感分段生死之果報者,乃凡夫所作。無漏業,感方便有餘土之果報者,乃二乘所作。非漏非無漏業,感實報土之果報者,乃菩薩所作。

雜集論說:順現受業,於此生作業此生受果報者。順生受業,於此生作業次生受果報者。順後受業,於此生作業來生(二生)以後受果報者。此說,俱舍論實同名異,其序列為:順現法受業,順次生受業,順業次受業。

除此,俱舍論中更有二說:一者曲業,依諂而生;穢業,依瞋而生;濁業,依貪而生身口意三業。二者順樂受業,自欲界至色界第三禪天所作之善業;順苦受業,欲界一切不善業;順不苦不樂受業,自第三禪天以上有限之一切善業,唯感意識之捨受者。

四業說:涅槃經中有黑業,因果皆為墨穢,乃陰暗中作,如謀殺。白業,因果皆為分明,乃公開中作,如兇殺。黑白業,因果混淆,但可得知,如殺機。白白業,因果交互參差,從殺機而至兇殺,明顯中作,如殺。

六業說:乃五趣加不定業,地獄業,十惡之最。畜生業,十惡次之。餓鬼業,十惡復次者。人業,為善之下者。天業,為善之上者;分別有欲界六天,八禪定天,色無色八天等處。不定業,微善下惡,受業不定者。是說以成實論為要義之說,大乘義章,亦有相同之界說,不重複。

十業說:有善惡之分,十惡者,殺生、偷盜、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瞋恚、邪見;逆因果,圖僥倖,循乖理而起,反之,則是十善業;詳情請參閱俱舍論或法界次第。

3.業的作用──依所造作而相應感受的結果,如惡業受苦報,善業受樂報等;即是因果律說的理法,所謂業因感果者是。大體說來,有定業,不定業,共業,不共業之分。

成實論中說,業是受身因緣,有業才有身;所謂招果為因,剋獲為果,在造作成業的情形之下,完成了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道理;但是,在佛陀思想中「定業不可轉」的理論裡,除了有因功德與懺悔,可以重業轉輕,輕業轉微,是不可以相互抵消的;也就是說,一切所造諸般之業,無有不受感報者,而業的造作,起於無始,善惡業因,繁複混雜;吾人之第八阿賴耶識,蘊藏無始業因,依照業的本具力量,先後輕重,順序發起。不過,這裡所說的業力,是善業決定樂果,惡業決定苦果之力用,是不能改變其本具的業的成份;只是順次感報而已,因為業因造作之時空,任管如何久遠,當果報時機成熟(因緣),要想逃避亦擺脫不了。

基於上述有關業的道理,不難發現許多於優生的關係問題,茲分條列述於后:

1.業是自己造作,自己受報,造作什麼業,感受什麼果,絕對不能改變。
2.業是一因一果,依次受報,不可能以兩個以上的因,轉成一個拼湊的果。

3.業是依據所造,藉業力之用,相應於因緣,〈時機成熟,如卵經孵育〉之契合,而興起業因感果的。

4.依業因是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並非是種子改變現行,或現行改變本有種子。

5.業是自無始以來的造作,過去的不能改變,未來的只能依從新的造作,也就是現在的造作,完成新的業因,但阿賴耶識所蘊藏的所有業因,在未感報清淨以前,仍得承受所有。

6.新的造作業因,乃是自作自受,不能以他人之業力而代替或改變。

綜上所說,優生的理論,只能完成物質的改良,不能轉變精神的潛力;佛法如此的立論,確定可以進入試驗室,承受永恆的考驗;依現前科學所證,如試管嬰兒,子宮外受孕,以及精子庫和公司的種種事實,無不是完全的物質改良,變化,異熟等物理與化學的理論和方法;現在如此,未來亦復如此!

    

業與習氣

業,於佛法中為造作之義,梵語羯摩,譯謂作業,乃相通之意,均俱行為表現;造作的本能,約分有三:一者於身的取捨屈伸。二者於口的語音韻曲。三者於意的思想運動。舉凡過去所造作的叫做宿業,現在所造作的叫做現業;所有造作,依其性質,計有善惡無記三大類,佛法稱之為業因,依此業因,必受苦樂不同的果報;也就是種什麼因,必定得什麼果。

習氣,簡單的說,就是習慣性的氣質表現,像煩惱所產生的餘習;例如賭博,雖然戒賭,不為賭惑,但是,於言談見聞有關賭事賭具之時,仍不免餘惑之氣分而生起喜或厭的心念。習氣的本質,是為等流之因果,也就是習因習果,如習續前有之善惡無記而生後有之善惡無記;前有者是為習因,後續有者是為習果,故又名之謂等流習氣,相應相續。

眾生,無始以來,造作無算;業重習頑,障智礙道,迷惑茫亂,不得自主;很少有人,為重業而苦惱,修心養性,急起除障,得究竟之清淨;入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住常寂光不生不滅之勝境地!

因此,有人問:修學佛法,所為何來 湘僧謂:下焉者自度,中焉者自度度他,上焉者覺行圓滿!大德!您取何者?切勿從羊首犬肉之事業也!

 

三業如何清淨

所謂三業,就是造作諸業的三種工具,業在梵語中叫做「羯磨」,造作「業」的工具不外是口說,意想,身做;所作的內容有善的、惡的,無記的:依照性質來分,善的必得樂的感報,惡的必得苦的感報,無記的則得苦樂或非苦樂感報。造作了,即成業因,感報時,即成業果;大抵說,過去的,都叫做宿業。現在的,都叫做現業。

業,依其形態來說,無論是身口意任何的一種造作,都具有「表與無表」二種情形;

大乘法相說:

身表業——有可見的動作,如取、捨、屈、伸等。

語表業——有可聞的言語,如文、名、句等。

意表業——貪瞋等意念,雖不表示於人,卻表示於自己的內心。

身無表業——與身表業共於身中,生起不能表示於他人的一種業體,如潛在的力量。

語無表業——與語表業共於身中,生起不能表示於他人的一種業體,如潛在的語能。

意無表業——與意表業共於身中,生起不能表示於他人的一種業體,如潛在的意識。

 

簡明的說,作於身,說於口,思於意,叫做三業;身口二業有假實之分,攝於聲色之

處,而意業只有實之一途,因意識相應於心所。所以,身口之業有表色(假)與無表色(實)之別,攝於色法;意業為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造作之體,攝於心法。

當我們瞭解了三業的情形,進一步來看看造作後可能有的結果;也就是說,於「業」形成後,有一些什麼樣的現象?會產生一些什麼樣的作用?欲瞭解這些問題,必先知道業的現象,依典籍中所說,約分兩大類,而各類中又有差別相,它的作用也不相同;為了簡明起見,茲分別條例,加以說明,以供參考:

定業:一定受苦樂的果報,其中有三種不同的情形:

第一,順現受:於此生作業此生受報。

第二,順生受:於此生作業來生受果。

第三,順後受,以此生作業三生以後受。

不定業:不一定受苦樂的果報,其中有兩種不同的情形;

第一,報定時不定:如是因,如是果,果報一定,但受果的時間不一定。

第二,報時俱不定:於作業之餘,無受果及受果時的一定排列;也就是說,由於異生之功德,殺人不定償命,受殺人報,無一定時。

共業:共同作業,共同受報,如共享萬有萬物;如同遭災害等。

不共業:個別作業,個別感果,如個人之眼耳諸根;如個人不共受災害等。

業的原理原則是:造作於行為,言語,思想;結果是「定共」差別。一切所作,不離因果,一切感報,循因得果;學佛與否,沒有任何一人例外!即使是其他任何的宗教信仰者,或是無有任何的信仰者,誰也擺脫不了「業」的作與受!

如果有人提出異議,除非能做到「不造作」,自然便「不受報」;否則,只能強調於「過去的,未來的,誰會知道?」的情況下!但是,有一個問題,往往為人們所忽視,那就是呈現於「現在的」種種;或許,有人會說:

「現在的,只是運氣的好壞!」

「為什麼會形成有好有壞?」

這種反問的答案,當然會有很多不同的內容,可是,我們敢說:

「仍然不離因果關係!」

或許,有人問:

「那該怎麼辦?」

我們肯定的答覆是:

「慎言之,慎思之,慎行之!」

在以不損害他人的大前提之下,盡心盡力的去做;認識了,瞭解了,其結果,便是三業清淨,果報清淨,無始以至無際,盡皆清淨!

參考書籍--易知篇-業的形成

休庵賸語-業、業的研究

生命組曲-業與習氣

佛印論叢-三業如何清淨

 

►佛法要義-業的作用(一) 

佛法要義-業的作用(二) 

佛法要義 羯磨 業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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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的因果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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