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持五戒
- 釋義:
- 受持:
受是接受,持是行持,接受一種一定的規範,循此規範去實行;在時空的遷流中,運用智慧,投以毅力,恒久地一往直前,去達成理想,圓滿結果。 - 五戒:
- 不殺生--不殺害生命,珍惜與愛護任何類別的生命,是我們做人應有的慈悲心。
- 不偷盜--不偷竊,不搶劫;也就是不去損害他人的財物而滿足自己,所謂「不予不取」正是做人應有的道義心。
- 不邪淫--夫妻間正常的生活,在家學佛的人是正當的行為,並不違逆佛陀的教義;除此之外,都是邪惡的淫行,凡是邪淫的人,不但破壞他人的幸福與快樂,同時也損害自己的幸福與快樂。不但傷害自己的健康,同時也傷害他(包括下一代)人的健康;事實上不邪淫,正是做人應有的禮節與德性。
- 不妄語--凡是能夠妨害或毀損他人的言語,都叫做妄語;不妄語是做人應有的信譽和品格。
- 不飲酒--凡是能夠損害神智的飲料,都屬禁止之例。這裡所說的「損害」,是貪饞後而失去理智,造成對個己或他人不良的後果;簡單的說,就是不可酗酒,只要不在這個損害的範圍以內,學佛的人是可以酌情方便的,譬如應酬,藥飲等。
- 受持:
- 原因:
- 不殺害生命是仁慈悲憫的行為,如果一個人沒有仁慈悲憫的心性,無論是做人辦事,不是殘酷陰毒,便是自私偏見。
- 不偷盜他人的財物,是道義的表現,磊落的德行,使人樂意的親近和交往。
- 無有邪惡的淫行,正表示出禮教的修養,是個崇高亮節的君子。
- 不妄語是守信的作為,一個樹立了良好的信用,在人生的旅途上,永遠擁有殊勝的人緣。
- 不飲酒是智慧的表現,有超人的智慧,纔不至淪於頹廢和沮喪,永遠過著愜意和安詳的生活。
- 利益:
- 不殺生--可以增長福壽。
- 不偷盜--可以莊重人格。
- 不邪淫--可以嚴律品德。
- 不妄語--可以樹立威信。
- 不飲酒--可以培養智慧。
肉食問題
南傳比丘,以托缽而營生,故而聽許肉食;但是必須在許多容許的條件下進行,所以,有「淨肉」之說。所謂容許的條件,有如下的範疇:
1三種之說:
我眼不見其殺。
不聞為我殺者。
無為我之嫌疑。
2九種之說:
自然災禍死亡者。
牠類殘食剩餘者。
命盡自死撿獲者。
赴約應供方便食。
醃漬諸品聽許食。
眼所未見其殺者。
耳所未聞其殺者。
不為我或所疑者。
非我殺教他殺者。
大乘教下的在家善信,可以逐漸斷肉食;出家之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四眾弟子,因寺院中自炊食,不必托缽營生,故不許食葷腥物。所謂葷腥物。即:蔥、菲、蒜、洋蔥、興渠(阿魏)是為五辛,或謂之葷。楞嚴經中說:
「諸眾生求三摩地,當斷世間五種辛菜;熟食發婬,生啖增恚;如是世間,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
(按;五辛為大小乘所禁,析其成份,乃含最高單位之賀爾蒙故。)
腥類之屬,凡所有動物的身體,無論飛禽走獸,爬蟲水族等;亦即是毀其命,食皮肉,以腥物而滿食欲。法苑珠林中說:
肉食有十種過犯:
1眾生已親--所有眾生,乃無始以來於自已,悉具親情關係。
2見生驚佈--屠殺之時,痛苦掙扎,血淚橫溢,慘不忍睹。
3壞他信心--殘殺行為,反應心性,令人發起不信任之心。
4行人不應食--腥臭之類。不僅有礙健康,更是損害慈悲心,故行者不應食。
5羅剎習氣--兇狠殘暴,令人悚慄,猶若羅剎,惡劣習氣。
6學術不成--葷腥之物,食多昏沈,障礙精勤道業之行為。
7生命同已--將心比心,生命相同,假若他人殺你,於心念中是如何!?
8天聖遠離--缺乏慈悲,貪於放逸,損他飽已,殘忍不堪,誰願與之為伍!?
9不淨所出--色身不淨,九孔流穢,遍體出污,無有淨潔之處。
10死墮惡道--邪命得食,殺他還報,因果循環,三塗受苦。
那末,修學行者,應如何食呢?增一阿含經中說,有五種方式,是增長資益,維護色身的理想方法:
1禪悅食--得禪定之樂,能養諸根者。
2法喜食--聞法生歡喜,慧命養身心。
3願行食--弘願而持身,修學萬般行。
4淨念食--出世念菩提,清淨離染著。
5解脫食--入達涅槃城,湛然如來身。
如是「食」,為資益法身的成就;當然,四事供養,仍是維護色身,精勤修學之道;所以說,律有「齋食」,吾輩不可掉以輕心。有所謂:
「不斷肉食,難圓慈悲。」
行者大德!戒為正順解脫之本。共勉!
淨肉與不淨肉
淨,對垢而言,垢盡則淨。
肉,舉凡動物之軀體,但言食用之物。
肉食者,其實所食之肉,並無「淨、不淨」的分別;佛陀制律,無非教化信者,提示方便,期能於「心念」中建立正知正見,而逐步循序漸進,作自我意識的修養。
十誦律中分別淨、不淨之說,謂:
一、三淨肉:
1.眼不見殺──自眼不見其生物,是人不為我故殺。
2.耳不聞殺──於可信之人,不聞是生物,不為我故殺。
3.不疑殺──知此處有屠家,有自死者,亦知此人不為我故殺。
(註:上述淨肉,有病許食。)
二、不淨肉:
1.見殺──見是生物,為我故殺,如是見者,名為見殺。
2.聞殺──於可信之人,聞此生物,為我故殺,如是聞者,名為聞殺。
3.疑殺──此處無有屠家,亦無自死之物,是人必為我故殺,如是疑者,名為疑殺。
(註:上述不淨肉,皆不許食。)
齋 食
住臺二十幾年,佛教界有多少僧尼對皈信者「齋食」的要求,一直把「皈依」當成「必須齋食」為大前提;卻不知如何把「三皈五戒」去如法授予,以至多少人為環境的不方便,望佛門而搖首。
佛教中的三皈五戒,何曾要求齋食?多少僧尼們對皈信者動輒要求「早齋、觀音齋、長齋」什麼的!好像「皈依」就是「持齋」,「持齋」就是「學佛」;此類要求,起自何人?何時?何地?實在是「不智」之極!殊不知如此作法,會扼煞多少有心學佛的善德!這無異是在拒人於佛門之外,猶若此地不齋莫進門!真是造業無算!
我並不反對持齋,卻極不贊成凡皈依就得齋食的作法!基於三皈五戒是佛制,五戒中並無持齋一條!何況學佛的行程,是可以按步就班,循序漸進的哩!
其次是齋食之要求,依佛制而言有「三不淨」和「五不淨」肉食之說;故凡不聞殺,不見殺,不為我殺的情形之下,是可以食用的。譬如到市場去買現成的,因為市場的肉販,並非是專為佛教徒而準備的!
附:奶油、牛、羊乳之類均非「殺生」而取得,故可以吃。
殺生與素食
中央日報的一則消息,來自高雄市的衛生單位,提出了素食者的營養問題,認為養雞場的蛋未曾受精,無有靈性,於殺生的戒規條件來說,應該是沒有生命的,為了營養,每天可以吃個蛋,以補蛋白質的不足。
這種說法,乍聽之下,似乎很合道理,深研之餘,卻完全是一貫道的口吻;姑不論有情無情,悉皆生命,請問市面上所出售的蛋,那一隻是受精了的?那一隻是沒有受精的?再說山珍海味中的食物,除了動物性的,舉凡含有高單位蛋白質的食物,以一個市府衛生單位的官員來說,應該較之我這個和尚懂得更多,即以蔬菜來說,蛋白質的食物在數更是不少,尤其是豆類。
撇開蛋白質不言,且說素食食物的內容,如果在任何的菜餚中稍加留意,應該發現豐盛的餐桌上,除了雞魚鴨肉動物性的食物之物,何者不是素食食物!涉及營養,山之為珍,不是走獸,海之為味,不是魚貝,無不是以味美而
營養稱道之;因此,我們不反對他道吃「雞或鴨之蛋」,卻不贊同佛教徒發心斷肉食的同道們沾暈腥,基於戒律的目的在慈悲,佛陀之教乃是弟子之學;何況在家弟子之斷肉食,旨在培養慈悲心,即以「殺生」之戒律而言,亦非是不可以肉食,在三不淨或五不淨肉的條件下,佛陀並未強迫弟子們不可以肉食;若非北傳大乘教下,有了百丈懷海大師的叢林制度之建立,出家弟子的環境使然,可以很
方便的達到斷肉食的修養,像南傳的出家弟子,至今仍以托缽為生,不是「施主給什麼,比丘吃什麼」嗎!
最後,我們要強調,素食不是學佛,不殺生不是素食:如以戒律而言,那是依於環境,依於願心而歡喜接納的修行層次,那與吃的問題無關要緊。如果以「生」而不「殺」的道理而言,舉凡動物及植物悉俱「生」的條件,佛說不殺生是培養慈悲之心,以有情感反應的眾生不殺為對象,說明彼命我命,悉皆是命,於人的情感觸覺而言,最是敏銳而易收效益;因此,楞嚴經中纔有斷肉食的法要。
您說是麼!!
吃的問題
葷、腥、素食、齋戒法。
學佛行者,對「吃」的問題,往往為「說法」的「混淆」,很難得到要領,以至困擾不安,造成許多的誤會和議論。
如果,得解教法的理念,在於「法」的正知正見;那末,多少問題,便能很容易化解;而且,身為佛弟子於修行的道路上,更能灑脫自在,法喜禪悅了!
什麼是法的理念?又如何建立起正知正見呢?請閱於下的文字:
首先,得瞭解「葷、腥」是什麼?
葷:即是葷辛、蔬菜之臭者謂葷,辣者謂辛;唯此處說辣,以氣味之氤氳,辣而且臭者;如、大蒜、菲菜、蔥、茖蔥頭、洋蔥(興渠)等,乃五葷或五辛之說。
腥:概括飛禽、走獸、水族類、爬蟲類等動物之屬者。
楞嚴經中說:
諸眾生,求三摩地,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此五種辛,熟食發婬,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甚臭穢,咸皆遠離。
梵網經中說: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種、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犯輕垢罪。
其次是「腥」的知見,前面已經提示「動物」類之屬者;於經典中記述,有如下的說法:
涅槃經中說:
迦葉菩薩後白佛言:云何如來不聽肉食?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悲種。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淨肉?迦葉,是三種淨肉,隨事漸制。
其實,於戒經中說:十誦律,不禁二乘行人肉食;而大乘經中、如楞伽、涅槃、楞嚴、梵網等經,則悉禁食,無有「淨不淨」者。
淨肉之說:
1.三種-我眼不見其殺者,不聞為我殺者,無為我而殺之疑者。
2.五種-依前三種,復取自死,諸鳥獸命盡自死者。鳥殘者,鷹鷲等食牠鳥獸所餘之肉。
3.九種-依前五種,復有不為己殺、生乾、不期遇,前已殺者。
其次是素食之說,教誡中並無素食一詞,如云比丘「食」法,增一阿含經四十一中有六根食、九種食。
六根食:眼根、以眠為食。耳根、以聲為食。鼻根、以香為食。舌根、以味為食。身根、以細滑為食。意根、以法為食。
九種食:
1.段食-分分段段,嚙碎而食者,香、味、觸者為體,即尋常之食。
2.觸食-六識觸對可愛之境而生喜樂,以長養身心者,如眼之於美色,乃至身之於軟滑等。
3.思食-意識思好事而生樂,能資益諸根者。
4.識食-地獄之眾生,及無色界之有情等,以識而資持命根者(無實物故)。
5.禪悅食-修行之人,得禪定之樂,能養諸根者。
6.法喜食-修法之人,聞法生歡喜,資慧、養身心者。
7.願食-修行之人,發誓願而持身,修萬行者。
8.念食-修行之人,念出世之善根而不忘,以資養慧命者。
9.解脫食-修行之人,終得涅槃之樂,以長養身心者。
(註:前四種為世間食,後五者為出世間食。)
由此可見,素食之說,應止於「清淡」之飲食者;佛典中有「齋經」,即阿含經中所說持齋功德。
齋:梵語、烏甫沙他,譯作齋日;起世因本經中說「一一月中,有六烏甫沙他」,也就是行事律儀中所提倡的六齋日。雖然,亦有譯作「增長」者,但乃隋朝時說;受持齋法,增長善根。為持齋之功德力也!
齋、依「時食」,於律部中作「非時食」為戒法,時食即不過中食,乃正午以前所作之食事,餘為非時食;也就是宜時與不宜事之食事,故有時中之宜食者,謂齋食之說。
齋戒法者,即八關齋戒法或八支齋法:
有:不殺、不盜、不婬、不妄語、不飲酒、身不塗飾香鬘、不觀聽歌舞,不眠坐高廣床座:另有、不過中食。前八項為戒,後一項為齋,合而如法修持,是謂齋戒法。
(註:八關齋戒經、成實論、智度論等皆作如是說,唯俱舍論、則合第六與第七為一戒,加不過中食,是為八法。)
綜上所述,應該有所理念,當知「吃」的問題,旨在「色、法」二身的資養;既不可誤解「不殺」就是「吃素」,亦不可分別「肉」有淨不淨;於律法中但言「病可食」「無病不能食」,蓋佛菩薩以「慈、悲」為懷故。
參考書籍—
學佛之道-受持五戒
迴響集-肉食問題
易知篇-淨肉與不淨肉、
生命組曲-齋食、
休庵散抄-殺生與素食
白雲深處-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