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潛出處:雲語書摘期數:412期2025年8月
所以,緣聚則生,緣散則滅,緣化於無明,如是為之迷惑,則成為癡相。
雲語書摘 因緣生法,不捨因果
/潛
法,是一種現象,是一種作用,是人與事關係的結果。源自「萬法因緣而生」的理論,說明了所有萬有皆依種子為第一因,藉種種的助緣而發生;例如芒果的種子為第一因,仰賴土地、陽光、空氣、水、人工等許多的助緣;從種植、發芽、成長、茁壯、開花、結果等一連串的生命歷程,完成一個階段的循環現象。
法因緣而生,緣即是助力;因必有果,得因緣時節,包括了時間與空間,所謂因緣有時節,環境的使然;亦如佛典中所說,緣隨因而發生,果因同時,眾生業相,或事或理,總不離因緣法則,因果關係。例如樹的枯榮,氣象的雨晴,凡所有相,皆是暫時性,縱使三世時段,現在即將成為過去,未來隨時而成現在,無有停滯者;循環輪迴,相應抗衡,接受拒絕,悉皆是因是緣是自然,卻也非因非緣非自然!所以,緣聚則生,緣散則滅,緣化於無明,如是為之迷惑,則成為癡相。
因果關係,是果從因造作而分別善惡,因發起而生果報,而感受苦樂,例如「人吃羊,人死為羊」,則說「吃」是造作之因,「羊」是受報之果,當「人」於吃羊之時,應知羊為「人惡」之報,當來之世,現今之造作,無非是業因業果;否則,迷於因果,惑於束縛,承受諸苦惱,而沉淪於生死,無有出離之時,是為愚癡人。若能如實了解,知如是業作之因,受如是業惑之果,則可出離輪迴,逾越三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人,具有身口意三種運作的功能;過去的是為已經運作的成果,現在的是為正在運作的起因,未來的是依起因,憑藉成果,可能發生或同或異的因果關係;也就是人與事的關係法,在佛法中叫做妄惑,或者是妄染,成為人際間的善惡之法,肯定了人世間一切現象和作用的緣起。
這些現象和作用,在《楞伽經》卷二,提出了十二種分別:
1、言說的,2、事理的,3、想像的,4、利害的,5、自然的,6、因果的,
7、見聞的,8、規範的,9、評估的,10、生態的,11、創造的,12、流傳的。
這十二種資料的收集,乃來自吾人的見聞、思考、修養等三方面,而三者的發明,唯識學上有一個完美的方程式,說明能夠發明的理論,那就是一切法的形成,總不離於: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
因緣生法,總不離自然的或是人為的運作而有,再從這種發生的過程,去了解它的原理與現象;例如人命的無常,眾相的生滅,物質的壞空,以及人我的意念變化莫測等,皆有其軌跡,依緣而生,都有它的道理。
佛陀說法,從來不否定世間的所有,於人,於事,於理,是對、是錯等相對的問題與答案;從來都是以世間法為基礎,以佛陀的無上智慧,去發掘緣起,分析過程,說明真相,剖析境界,務期究竟是利?是害?然後肯定圓滿的結果;也就是於其中有所發現,得以突破獲取饒益。因此,修學佛法的行者,住在世間,面對現實,不否定,不排斥,在繁複中發現問題的癥結,說明形成的原因;卻絕對不是盲目的接受,隨著緣境的變化而迷失了自己;其最可貴的精神,就像是浩瀚的海洋,能包容一切,不會被一切改變。佛法就是:以理說明,以法解決,不為所迷惑,於其中覺悟的出離境界。
如《迴響集》〈來自世法中的佛法〉謂:
世間的對與錯,是與非,好與壞,美與醜,善與惡等等,都是相對之法;人命的旅程中,總不捨這種相對的參予,即使是事不關己,也會有意無意的參予一邊,來強調自我意識。
然而,佛法對這些的看法如何?首先,必須了解相對的本身,原就是世間的人與事所造成問題的癥結,是一種繁複的循環現象;或者說,是一種因果關係。例如:
甲乙二人爭吵,彼此相持不下,而丙是旁觀者,起先很冷靜的分析甲乙二人孰是孰非,然後出面做公證評理之人。
以常理論是非,或以常情定是非,或以客觀辨是非,皆無法解決是非。
但是,佛法的看法:謂以常理論,免不了見仁見智;以常情定,少不了或親或疏;以客觀辨,也解不了甲乙之諍;結果,旁觀者也變成了參予者,仍舊陷在是非之中。
然而,以佛法要如何去做呢?
首先,要求甲乙二人停止爭吵,不要涉及是非,必須分析為什麼爭吵;待確定了癥結之後,再檢討利害得失;可是,以智慧調和紛爭,務必截斷後遺症,莫使發生二次循環。因為,佛法不否定現實,只是如何面對現實,去認識問題,了解問題;然後以智慧去突破相對,獲得圓融的發現。所以,結果就像是一加一,不在乎答案等於多少?而是必須了解,是什麼樣的一,加上另一個什麼樣的一?這樣,所得到的答案,肯定的說,是完美的!
總之,佛法的本意,就是問題的發生,小心察覺其間的癥結,不要急著刻意追尋答案。如果學佛的行者,在日常生活的際遇中,能夠刻意的於人與事的問題如此用心,那末,就很容易發現,佛法為何來自於世間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