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四十二章經 欲火遠離

    為感受,最容易觸發的就是想,感受只是身口意的行為而已,進入到心,那個速度是很快的,所以要怎樣使欲火能夠不擴大,還能愈來愈小,小到完全化解,還是要從五蘊上面去著手。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412期2025年8月

佛說四十二章經 欲火遠離
/白雲老禪師

 

佛言:夫為道者,如被乾草,火來須避;道人見欲,必當遠之。

 

這章主要是談到欲的問題。「欲」字,一般世俗寫欲,下面都加個心字,在經典上面,都沒有加心字,大家看經時,有沒有思考過,為什麼經典上寫「欲」,下面不加一個心字,反而世俗寫欲,下面有一個心字?這就是學佛、沒學佛最大的差別。我一直說,佛法是對人說的,人有一個「我」,我就是以「心」主宰。所以這個「欲」,以學佛者來講,就是以那個我做為基礎。所以那個「心」字,不一定要寫上去,才會是對你說的。因為佛法是對人──每一個「個人的我」而說的!

 

這裡面就關係到身、口、意,關係到我們的起心動念,關係到過去的業,種種因緣。為什麼談欲要說它是火?這個形容實在太激烈了,是不是?火是會灼傷人的!如果依據世俗的看法呢?講人的欲火來了,什麼都會忘了。欲火的「火」,以現在文字的認識,應該用什麼比較好把握呢?用「衝動」兩個字來講;這個火,就是衝動的意思!為什麼?冷水加火,可以燒成滾起來,這就是衝動最明顯的例證。

 

人的欲念呢?也不一定只是定位在女色上面,因為欲是以財色名食睡五者來說的。這裡談火呢?事實上也可以這樣看,在佛經裡就是把火那種激烈的樣子,當作像人的貪。所以經常講欲,就會講到欲貪或貪欲。因為貪,是沒有限制、沒有止境的,所謂「貪得無厭」;欲是不能滿足的,所以稱之為貪;適當的、適度的不能叫做貪。貪有大有小沒有錯,適度的,連小貪都說不上。

 

譬如吃飯,一定會選擇適合於身體的,營養的飯或菜。穿衣服,不能說衣服只是遮體,佛法沒有這麼說,佛法教出家的穿衣服,就是不要像世俗人一樣的穿著,要染色,要壞色,所以並沒有只講到遮體就好,沒有這種說法。

 

再看「欲火」,把它當成貪欲,就很容易瞭解。面對這種衝動的現象,以火為比喻照見欲念,大家要知道,欲念是從內心開始起的,欲念不是從表面身口意開始的,是從心開始的。剛剛說火是衝動的意思,不管是財色名食睡,一旦貪欲之心起來,的確就像火一樣,愈燒愈烈,這就是什麼呢?衝動就像火一樣,很難去把握,很容易造成傷害!

 

常常為了一句話可能吵起來,一吵就會打起來,為什麼?它就像火一樣,慢慢在那裡燒起來的,所以我說那是貪的意思。當然要瞭解,欲人人都有,貪就是逾越了本分,也就是過分了,才稱之為貪,適度不能稱之為貪,即使是小貪也是叫做過分,所以適度不能叫做貪;貪沒有大小,不是大貪叫貪,小貪就不叫貪,不是這麼說,只要超越了你本身具備的條件,而想去得到、去求得滿足的話,那就叫做貪。

 

以出家來說,按照出家的戒律、威儀,依五分法來看,跟中國的四分法來比,四分法已經方便很多了。如果依於原始佛教的五分法,真的動彈不得,為什麼中國去掉了某些內容,變成為四分法呢?因為中國的環境、族性、歷史、文化種種的關係,為了要適合於環境,所以有很多已經去掉了。

 

譬如:講到殺生的問題,五分法裡面,為什麼要結夏安居?因為夏天,大地上的蚊蟲、爬蟲類、異類……,各式各樣的,不容易看得到的生命太多了,因為聲聞比丘對於不殺生,是要做到儘量避免,連看不見的都要去避免。菩薩法就方便些,看不見的做了,並不認為是跟戒律有所違背。所以五分法裡面,結夏是為了避免殺生,這是一個狀況。在五分法裡面,談到另外一種殺生的現象,比丘如果走在路上,在路邊碰到長得很高的草,它沒有枯萎,是青綠的,假使有人惡作劇,你走在路上,那個人就拔出長在地上的草把你手綁起來,你都不能夠掙脫,掙脫了你就是殺生了。

 

草是植物,不可以掙脫的原因是什麼?有掙脫的心念,就已經有了殺生的心念了,要怎麼辦?五分法也有辦法,當你的手被青草綁住了,只有站在那裡等,等到有人來,而且是好心的人,他幫你把草解開了,才可以離開,五分法就是那麼嚴謹。

 

所以真正談貪,為什麼有人講貪需要用戒的方式?其實貪不只是戒的方式就可以完成,因為對佛經誤解,認為人有貪瞋癡,學佛要學戒定慧,貪瞋癡是三毒,戒定慧是三學,用三學消滅三毒,這不叫做佛法!事實上,治貪需要戒、也要定、也要慧;瞋、癡也是一樣,需要戒、需要定、需要慧;也就是三毒也好、五欲也好,都要戒定慧三者來幫助認識、瞭解才能化解;絕不是以一個對一個,就是用所謂的對法。

 

我一直強調,佛法是從相對中去突破,要顯現絕對。如果說:貪要用戒,瞋要用定,癡要用慧;這就是拿武器打敵人,佛法不是這麼解釋!三毒、五欲,都需要戒定慧才能化解問題。所以為什麼談到欲,只以火來形容?其實就是以很嚴重的、會造成傷害的意境來告訴我們。

 

至於文字上不是大問題,問題是要怎樣去面對欲火?就是欲火生起時怎樣熄滅?可是讓它熄滅,在菩薩法來講已經來不及了,欲火在剛開始生起的時候,就要怎麼使它不再繼續往上面擴大,這才是菩薩法。聲聞法則是欲起來,就要趕快把它消掉。依於五分法來講,就是那麼嚴謹,也是在告訴學佛的聲聞弟子;但這難免使人感覺有壓迫自己、約束自己的作法,並不一定能得到自在。

 

所以說聲聞是厭苦,就是厭離這種苦;菩薩,是要於苦而能不苦,這就是最大的差別!當這種欲念起來,欲念是從哪裡來的?是從色蘊形成之後,受蘊起,也就是五蘊中間的受蘊生起變化,生起變化,如果馬上產生作用,那就是「色、受、想」一下就確定了;一下確定了,當然就必定有行為、有結果。所以面對欲火生起時,要知道受蘊是必然的,因為受蘊不只是偏於業的色塵緣境,也涉及到「道」;問題是,如果在感受上面起的變化有偏差了,即使是道,也會變成業。

 

如果感受,依於本身已有的知識、經驗、修養做為基礎,即使是業,也可以從業裡面顯現道。在感受上的變化是業,當然受想行識就是業;在感受中是道,受想行識也就是道;可是這中間,還是需要有修養,修養就在「想、行」之間。因為感受,最容易觸發的就是想,感受只是身口意的行為而已,進入到心,那個速度是很快的,所以要怎樣使欲火能夠不擴大,還能愈來愈小,小到完全化解,還是要從五蘊上面去著手。

 

現在不談方法,我們要把握,欲火為什麼容易使人衝動,而且愈來愈激烈?還是歸之於業的問題。也可以說,過去的惡業愈多,欲火就愈旺;過去的善業愈多呢?欲火就比較輕微。所以為什麼說,學佛就是淨業行人呢?學佛的人就是在淨業,是面對業怎麼使它清淨的修學人。不是只追求道而捨棄業的人,因為業捨棄不了,欲呢?從業而組成的。

 

沒有業的力量,欲就不會生起,這個基本原理要把握!把握了原理,再加以做五蘊的調理、做止觀的修養,當然就很容易可以面對,而怎樣愈來愈淡,最後化解!如果不能這樣,欲火一起來就愈來愈旺,灼傷人的機會就愈來愈大。其實灼傷人就是灼傷自己,這是對欲火必須要有的認識。這些認識有很多法的問題在裡面,就是我剛剛講的觀念、道理。

 

這裡談到的方法是簡單的,因為過去談過很多,只是要注意,在此談欲,是以五欲來講,不要動不動就談三毒。其實,如果沒有五欲的話,三毒也不會起來!沒有五欲,怎麼會有貪瞋癡呢!是因為有五欲才會有貪瞋癡。為什麼有五欲?就是關係到人過去所造的業,所以修行的人,是淨業行人,就是要這麼去認識。

 

如果修行的人,只是拼命去追求道,不能面對業,業來了就承受不了;我告訴你,你不是學佛的人,更不是修行的人!你只是追求道,問題來了,就只是依賴,「念佛、念咒、禮佛、拜經、做功德」,只是在這些上面依賴,只是讓業在這個依賴的時刻,暫時不發生,可是一旦不能依賴的時刻,業還是會隨時冒出來,業來了怎麼辦?來了再去做就有問題了,什麼問題?如果只是追求道,就忘了你是人;人是要面對現實生活,要過日子,要跟人打交道的。

 

否定了這些,就忘了自己是修道的人,修道的人是以業為基礎,道固然可以追求,可是追求幹什麼?因為有業,有業怎麼辦?就要去認識業,然後依於道,怎麼去有本錢而後面對業;當果報顯現時,可以歡歡喜喜承受,使原來嚴重的變成輕微的,到最後就能化解,這是這段主要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