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相的認識

空,一般來說是指空虛之意。凡虛而無物之處,空無所有,皆謂之空。如田野無作物,朝廷無人才,倉無積物,車船無乘客...等;總之,空乃不實之說,其間少了一個「有」的存在現象。

關於「空」,在佛教的經典裡談得非常多,說二空,三空,或十八空,二十五空,乃至無量空,提出那麼多的內容,即在分別說明「空」的多種相異內涵。其實,「空」的認知是建立在「相」的變化上,不是「有」的否定。

佛法談「空」,是從「有」而說,捨棄「有」則無法可說,無法談「空」。例如:以天空來說,抬頭仰望天空時,所見的究竟是「空」還是「相」呢?

抬頭望天,必然看到藍天的顏色,或白雲或彩霞,太陽或月亮,下雨等種種景象,這些呈現眼前的景象就是「相」;所以,抬頭望天時,所見非「空」,而是天空所顯的「相」。相,包括了眼睛能見、耳朵能聽、鼻子能聞、舌頭能嚐等的範圍,也就是以眼耳鼻舌身分別接觸而能感受到的種種相來說。此外,是以分辨長、短、大、小、方、圓,或紅、黃、藍、黑等不同顏色的物質體的表相,也可以說物質體所表現出的事或物都是相。可見,談「空相」,主旨在說明「空不是沒有」,而是須依「有相」來說明「空相」的道理,且唯有在「有相」的前提下,才得以談「空」,否則如世俗所謂的「財也空空、色也空空、酒也空空....」這些「空」的論調,只是胡說罷了!

《心經》有「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說一切的法,包含了世間法,以及佛法在內的「有法」,我們去認識、瞭解,會發現所謂的空,只是空其相,而實質的本體性與境界,不能說是空。

然而一般人之所以誤解空相,在於明明擺在眼前的人或事或物,我們看得見、聽得到,卻說不看、不聽,不就是空了嗎?事實上是不可能的,因為已看到、聽到了,只是自己以抗拒、否定、排斥的心態,去逃避現實的問題而已。

可知,空不是沒有,空是從有而來;但「我」不受影響,或不相應,或與己無關,例如大賣場的物品,人來人往的路人,與我而言是空相。或謂人事物與「我」有關係,但不以計較、執著的心態面對「有」,故也是空相。或謂自己嚴重的習氣,藉著佛陀的道理方法不斷地修正,從嚴重的改變為輕微的,再從輕微的修改為愈微細的,以至清淨,最終是究竟空的。所以,空相是從有相突破之後,於相而言,「我」不起計較、執著,不會引發起心動念,於原有的相就顯現了空;可是「有相」並沒有消失,只是對學佛的人而言,自己的五蘊已不在這「有」上去計較執著了,所以叫做空相。

上白下雲老禪師在其著作《白雲深處》〈是諸法空相〉一文說:

法相,是眾生皆具之相;而且息息相關,如影隨形,觸緣即現。法的分別之相,從因緣而發起;有生滅,有垢淨,有增減,總不離相對。佛陀說法,即在說明世間諸法;眾生所繫,皆歸世法,從有、從相對。如善惡、美醜、是非、對錯等。佛陀說法,從因緣,從有,從空,從無,以至究竟清淨。如認識、瞭解、發現、突破等。

所以,所謂是諸法空相,為什麼是空?若從「因緣」來說:法有生滅,有垢淨,有增減。若從「有」來說:法是因緣和合而有,不和合則空。若從「空」來說:法生之前,消滅之後,於法皆空。若從「無」來說:法依因緣而有,於相空有;有為有所,有所不為,於法空相而無著;猶如四禪的有,入於無色,在不貪欲;入空處,當一心不亂;於處,進而識取;所取不同於原有,則於有所中透徹明了,自然突破在望;一旦突破,則畢竟清淨。

總之,因緣生法是相,究竟無實體故。所以,說空在空相,終而見空性之法,循緣起,過程,到了別,方知一切法本來寂靜。因此,要認識空,就先要明了「空」的差別義:於物質的現象有成、往、壞、空,是指有相,關係垢淨和增減的差異,稱為色我。於精神的現象有生、往、異、滅,是指法相,涉及業與道和虛與實的不同,稱為法我.若於真如究竟性而言,物質與精神現象,仍免不了遷流變化,也就是有限的時空拘束;於真如法義的突顯,止息觀行於流程後的清淨,至涅槃寂靜的究竟解脫,仍有相當的距離。

雲老禪師在《老禪師的話.空的認識》說:「空、就是不計較,不執著。」例如:人際關係的發生。若與親友交往,能以單純而淡泊的心意,對事而不對人,且能明辨事理;不以利害為前提,不計較得失,不執著親疏;結果與過程,必能圓滿於有價值的歡樂之中。世間的人與事,涉及到應該與不應該的時候,最主要的關鍵是有所計較和執著了;就像是煩惱,如果不計較,不執著,煩惱便不會發生,則煩惱便成「空」相,心念則常住歡欣快樂之中,生命的時空裡,怎會有不自在的道理!

最後,在《雜阿含經》裡說:心樂於清淨,便能得解脫,這樣的境界,便叫做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