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缺的愛

                                                                                                    文/冰心

「金刀剃掉娘生髮,法王座下又添孫。」觀音菩薩出家日那天,我落髮出家了。在拜別父母時,爸爸沒到,媽媽及自小相依為命、患難與共的妹妹,和差點託負終身的我的前男友都淚流滿面。我則一滴眼淚也擠不出來。

還記得十一年前的同一天,疼愛我有如己出的叔叔出家了,我陪阿公(祖父)去觀禮。阿公老淚縱橫,我也跟著差點掉淚。而叔叔卻顏色不改端肅,不但沒流淚,反而有一抹欣喜。今天我終於能體會叔叔的心境了。

我不是個冷漠無情的人,從小到大,哭泣、流淚是我最拿手的事。不只是疼我的叔叔出家了我哭。更早時,爸爸打媽媽,我也在一旁無助的哭。後來爸爸打繼母阿姨時,我一邊勸架一邊哭。一手把我和妹妹帶大的阿公、阿嬤(祖母)死了,我也哭。爸爸和媽媽離婚時,我更哭得死去活來。

媽媽離開我們時,我才七歲,妹妹更小,才四歲。妹妹常常想念媽媽,想到就哭。一哭,就觸動我的淚腺,但我得裝成小大人一樣蠻不在乎的哄妹妹,安定妹妹的軍心,然後半夜我才偷偷的躲在棉被裡哭泣。我也很想念媽媽,但是在阿公阿嬤面前,我都強顏歡笑。而在每年母親節,我會用阿公阿嬤給我的零用錢,買一束康乃馨(只一支不能代表我的感恩)送給阿嬤,感謝她嬤代母職,含辛茹苦養育我們。然而打心底我多麼的希望,媽媽能在我們的身邊,我能親手送給她一束康乃馨,然後說聲「媽媽我愛妳!」

媽媽雖然離開我們了,但偶而也會打電話,或去學校探望我們,我知道媽媽仍然是愛我們的。爸爸也是,他固然感情受到刺激,有一段時間變得頹廢,常常喝酒麻醉自己,對我們很兇暴,但我看得出來他兇暴的假面具下,所隱藏的慈父的愛。阿公、阿嬤更是疼我和妹妹像心肝肉、掌上珠。叔叔、姑姑也一樣。連後來爸爸再娶的繼母阿姨,都對我們姐妹很好。我卻無法把他們拼湊,組合成一幅完整的愛,總感覺缺少了一樣什麼,而那一樣竟是最重要的。

叔叔最了解我的心境了。他不只一次的對阿公阿嬤犯顏直諫,希望能原諒媽媽的錯誤,讓有心悔改的媽媽破鏡重圓;也苦口婆心的規勸爸爸和媽媽,建議他們為幼小的子女著想,各退一步,重整破碎家庭。叔叔的一番感性的話,感動了爸爸和媽媽,因而有心復合。卻也干犯阿公阿嬤的天威,父母子女關係差點決裂。雖然沒有復合成功,但叔叔當初的那番話,至今依然讓我動容、心痛。叔叔說:「再多的阿公、阿嬤、爸爸、叔叔、姑姑的愛,也比不上一個媽媽在身邊的愛。」我終於相信,天下最偉大的是母愛,沒有媽媽的孩子,即使擁有了全世界的愛,也只是殘缺的愛、支離破碎的愛。

媽媽是我和妹妹最思念的人,也最常夢見的人。但是夢越到最後,媽媽的影像卻越模糊,連記憶也一片朦朧。早些時候,阿公阿嬤不讓媽媽來探望我們,怕她把我們帶走。媽媽於是偷偷的去學校探班,和我們見面;也會打聽阿公阿嬤和爸爸不在時,打電話來關心。阿嬤比較有警覺性,都會詢問,或套我們的口風,問有沒有和媽媽連絡、見面等等。那時小小的年紀,我就記得媽媽的叮嚀,學會說謊而面不改色,不讓阿嬤知道詳情;還不時提醒粗心大意的妹妹不要說出去。但是妹妹畢竟還小,不小心說溜了嘴,情況於是有了改變,見媽媽的次數越來越少了,連電話也幾乎斷線了。當然這件事不全是阿嬤的錯,因為媽媽後來又嫁人了,有了家庭,為了生活所逼,根本無暇也無錢南北兩地奔波探我們了。

後來對媽媽的記憶,只能從阿嬤和叔叔的口中,拼湊起最簡單的印象。阿嬤說媽媽是壞女人,爸爸待她不薄,她不該給爸爸戴綠帽子;犯錯後,又無悔改的誠意。阿嬤說,媽媽再漂亮有什麼用!女人最重要的是三從四德。

叔叔對爸媽的復合一事涉入最深,也最同情媽媽。他們當初如何交往,結婚,乃至離婚,叔叔都應我的要求,一一告訴我。那時叔叔已經學佛了,他總結一句話說:「如是因,如是果;自造業,自受報。」又感慨的說:「淫人妻女,妻女人淫,天下沒有單方面佔便宜的事。」

據說爸爸和媽媽當年談戀愛談得轟轟烈烈,那時媽媽未滿十八歲,爸爸則未滿二十歲,也因此而出了事。媽媽則被外公毒打一頓,又告到警察局,爸爸還被嚴刑逼供。最後請民意代表出面關說,才圓滿這樁婚姻。這件事還在三十年前佔了報紙地方新聞兩天的版面,可見有多轟動了。連寫新聞稿的記者,也感動的在文章中祝福爸媽的婚姻。可是海誓山盟仍然敵不過現實的誘惑,及時間的磨損,該發生的事還是發生了。

結婚後,爸爸也很努力賺錢,還包攬工廠代工,當二包的老闆,有一票工人和我們同住。後來賺了一些錢,生活開始靡爛,花天酒地,在外面玩女人,常常三更半夜才回來,或徹夜未歸。叔叔說爸爸犯了最嚴重的錯誤,就是「輕敵」和高度的「自信」,不懂得保護媽媽,才讓別人有機可乘。因為爸爸又高大又英俊,認為媽媽很愛他,不會中途變節,晚上常常放心的留下媽媽和我及妹妹三人,面對那幾個如狼似虎的工人在同一間公寓裡面。日子一久,近水樓臺,乾柴烈火,一發不可收拾。

以後,爸媽幾乎天天吵架,爸爸還打媽媽,媽媽就離家出走了,還鬧離婚。阿公阿嬤也北上處理。叔叔居中斡旋,爸媽才回心轉意。阿嬤原諒了媽媽,但有個條件:不離婚可以,搬回南部老家住,乖乖在家帶小孩,不要出去工作。媽媽認為不信任她,對她的「就近監管」。叔叔向阿嬤力爭也無效。於是談判破裂,離婚。媽媽自己做錯事,自知理虧,什麼條件也不敢提出來。爸爸就帶著我和妹妹搬回南部,和阿公阿嬤住在一起。媽媽連探望我們的權利都被剝奪,只能偷偷的進行。

有好幾年,爸爸沒再結婚,卻拼命玩女人,像是在報復,也像是不信任天下所有女人,認為都是水性楊花。直到繼母阿姨出現,才改觀。第一次阿姨來我家時,阿嬤怕我們像兩個拖油瓶,壞了爸爸的婚事,請姑姑帶我們去她家避避風頭。我當時非常惶恐:「阿公阿嬤是不是不要我們了?把我們當祭品!」那時心中有說不出的苦。阿姨直到訂婚後,才知道多兩個女兒,她後來說她也很後悔,很想退婚。唉,我們都是被命運捉弄的可憐蟲啊!

我和繼母阿姨後來會建立互信的原因,說來很可悲。因為爸爸「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再也不相信天底下的女人有真情愛,總是過度防範阿姨。有時阿姨有事晚回來一點,或未事先報備就出去,讓爸爸回來看不到人,都會開庭審問,甚至狠狠的揍阿姨一頓。以為阿姨出去和男人搞曖昧,讓他當烏龜。我那時已經上國中了,就跪在地上,抱著爸爸的腿,哭著求爸爸不要再打阿姨了。爸爸因為疼我,阿姨就少挨幾下拳頭。我們才開始推心置腹。

由於阿嬤照顧我們太操勞,先撒手人寰了。我讀大三時,阿公也走了。那時我唸書、就業都在台北;妹妹高職畢業後,也上台北工作。我們是有預謀的,因為媽媽住那裡。此後再也沒有人能阻止我們去追尋母愛的夢想了。

媽媽很有心,想彌補我們不幸的童年。可是我竟然發現,因為生活習慣不同、際遇、時空環境也不一樣,話題變得無法交集,只剩下不該存在的客套和陌生,比繼母阿姨還陌生。期待已久的母愛已經變質。原來親子關係不只是建立在母子親情上,還有共同生活所建立的感情,及陪子女成長。十多年的隔閡,那一道鴻溝深廣的像台灣海峽,怎可能一步跨越。我並不恨媽媽在我們最需要她的時候,離我們而去;卻遺憾那一份殘缺的愛,再如何細心彌補,仍然有裂縫,不可能圓滿。

那天晚上,和妹妹留在繼父和媽媽家過夜;才睡沒多久,忽然驚醒,想起報紙上常刊登的新聞:「繼父獸性大發,姦淫妻子和前夫所生的女兒!」我必須防範,馬上披衣而起,鎖上所有門窗,然後睜眼到天亮。那一夜,竟是前所未有的漫長。我忽然想起了叔叔送給我的佛經中的一句話:「不寐夜長,疲倦道長;愚生死長,莫知正法。」我恍然有所體會。也知道叔叔為何要去出家修行了。

我曾問:「叔叔,你為什麼不結婚?」「『結婚是戀愛的墳墓』這句話,你聽說過吧!還有,難道要再複製一對像你爸媽一樣的夫妻,及兩個像你姐妹一樣苦命的子女。妳只是我的姪女,我就對妳放心不下,尤其是妳的眼淚,幾乎把我的心融化了。要換成是我的女兒,我該如何的牽掛!想想看,我哪敢結婚生孩子。愛,不論是親情或愛情,都只是債務關係,都是最甜蜜也是最沉重的負擔。」

「可是你後來為什麼連女朋友也不想交了?」「愛別人,是很痛苦的事,愛得越深,越擔心害怕失去,整天患得患失。被愛,像獵物、像俘虜,有的更像別人的財產,也不見得快樂。況且好的異性,你喜歡,別人也喜歡,追求時就格外的辛苦;得到了,也得小心的維護;如果追求不到更苦,得到後又失去最苦。所謂:『有求皆苦,無欲則剛。』有了愛情,還要有麵包才能維持,完成了這兩件事,還剩下多少的人生?而生命的意義,生活的價值,難到狹隘到只有愛情和麵包嗎!上白下雲老禪師說:『生命的意義,在發揮生活的價值;生活的價值,在饒益眾生的生命。』我深有同感。」

我後來交了男朋友,叔叔也已出家了,我請叔叔給我未來的婚姻,提供一些建言或忠告;「忠告?!」叔叔笑了,那笑容竟是如此的淒涼。「從妳爸媽的婚姻中,及妳們姐妹的不幸童年當中,妳得到的忠告已經夠多了,還需要忠告嗎!」叔叔後來又自言自語的說:「老鼠啃棺材------死的出不去,活的想進來。」      

我很後悔當時被愛情沖昏了頭,沒聽進叔叔的「忠告」;直到男友劈腿向我坦白懺悔,希望再給他一次機會時,我才聽懂了叔叔的話。也能體諒當初阿嬤的心境,因為阿嬤可以原諒媽媽的過錯,但不能相信她以後永遠不再犯相同的錯。我也一樣,我能原諒男友的背叛、不忠,但卻不再相信他。我們原本已論及婚嫁了,這次事件讓我決定和他做最普通的朋友。

失去了這份愛情,我曾痛苦的想自殺。後來一想,媽媽為了不倫之戀,害慘了我們全家,我怎能重蹈覆轍,為了愛情而自殺,讓爸爸媽媽和妹妹傷心難過,也辜負阿公阿嬤的苦心栽培。更深入的思維叔叔說過的話:愛別人是很痛苦的,被愛,也不見得快樂。生命的意義、生活的價值,不只是建立在愛情和麵包而已。愛,不論是親情或愛情,都只是債務關係,都是最甜蜜,也是最沉重的負擔。從我的不幸童年,及這次失敗的戀情,得到了充分的印證和很多的體會。

佛經說:「不寐夜長,疲倦道長;愚生死長,莫知正法。」又說:「欲脫生死,免諸輪迴;先斷貪慾,及除愛渴。」生死的苦果,都來自貪愛的集因;而愛的慾望如山谷,永遠填不滿,不論如何的追求,得到的只是一份殘缺的愛,無法滿足,卻種下未來生死輪迴的苦因。我決心出家修學佛陀的正法,斷除貪愛的集因,不願再像今生一樣的受苦。上白下雲老禪師說的好:「生命的意義,在發揮生活的價值;生活的價值,在饒益眾生的生命。」女人的生命、生活,可以不只是柴米油鹽,也不一定要奶瓶、尿布,也非得要有公婆、丈夫、子女不可,女人也能出家學佛,行菩薩道。為了感念叔叔的啟蒙之恩,我克紹箕裘的,也選在叔叔出家的同一天出家。

再會了,愛情;再會了,親情;再會了,那一份殘缺的愛。感謝你們幫助我成長,讓我得到太多的體會。剃度時,我沒有哭,我和叔叔一樣,有一抹欣喜。因為我對世俗的一切已了無憾恨。並對未來充滿信心。希望龍華三會再相逢,一同聽聞法真宗。

編者按:《華嚴經‧二地品》云:「邪婬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十善業道經》云:「若離邪行,即得四種智所讚法。一、諸根調順。二、永離喧掉。三、世所稱歎。四、妻莫能侵。若能迴向菩提,後成佛時,得佛丈夫隱密藏相。」──值此價值混淆時代,守此戒更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