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第6講

金剛經第6講

正信希有分第六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

先看這「白佛言」,大家知道我曾談到「白佛必有言」。白佛言一定要「必有言」;也就是去請教法師,見到法師通常說:「請法師開示!」

這叫作白法師無言!通常去參訪請開示,一定要自己提出問題,不要就叫他開示。所以我常說的一句話,多少有點諷刺的意味:「現在的法師最好做!」為什麼?現在學佛的人都不提問題,都是請法師開示!所以現在法師很好做,都講:「多發心、多布施、多念佛,好啦!可以回去了!」「白佛言」不是自己沒有問題而去說,這裡說:「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是說什麼?就是談問的問題內容。所謂「偈」,通常四句為一偈,每一句不一定是多少字,有三個字、有五個字、七個字,甚至於十幾個字的都有,都是以四句為一偈,而常有很多人只說到《金剛經》四句偈,那就錯了!

《金剛經》所有的經文,都是用偈的方式來表現的,也不只是《金剛經》,絕大多數的經典都是,大家可以看到有一些菩薩誦偈,朗誦偈語十萬偈、百萬偈,就是因為一部經典,都是多少偈組合起來的。

這裡談「言說」,就是佛陀所說的一些言語;「章句」不要以中國的文字方式看,「章」就是一偈;「句」就是一偈裡面的四句,不要以中國的什麼章回小說、文言文、什麼句,不是用這種方式看;也就是佛所說的言說以偈來說。從這一些偈語裡面,或言說裡面能不能生起實信呢?「實信」,難道說還有不實的信嗎?這裡實信是談什麼?就是真實的意思。為什麼這裡要談實信?如涉及到佛學,凡是談佛學的人都不是實信者,只有談佛教、談佛法才是實信者,為什麼?談佛教,在宗教裡面談法義,皈依了三寶成為佛弟子了,本身就是一個忠實的信徒,或者是一個信者。

佛告須菩提說:「莫作是說」──不要用這種方式去講。「如來滅後後五百歲」──這裡「歲」是說「年」,就是如來入滅以後的五百年。他說:「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大家知道有持戒修福者,一定是一個佛弟子,如果不是佛弟子,不可能談持戒、談修福修慧,不可能談這一些。所以對這些自然就能生起信心,是以這樣來談他的實信。

這裡面的法義在哪裡?要生起信心必須要持戒修福,面對這一個言說的章句,這些偈語的內容才能生起信心。否則這麼一本經,文字、語言都是相同的,從這上面一章一偈看,的確很難真真實實的生起信心,畢竟生起信心一定是可信才行。要怎麼樣才可信?須真正瞭解它的利益之所在,這個利益之所在在哪裡?就是法義!

「提起正念」,腦袋瓜在胡思亂想,妄想雜念一大堆:「欸!我不要想了,南無阿彌陀佛!南無阿彌陀佛!」不要以為這是提起正念;這就是我講的:「拿武器打敵人,把妄想雜念都當成敵人!」害怕它要拿一個東西去消滅它,那不叫做正念!

正念是什麼?敢於面對而去認識、瞭解,才是正念!可是不要忘了,我講的要敢於面對,這個「敢於」憑什麼?不是台灣話叫做「膽!」不是那個樣?憑什麼敢於面對,要有本錢!這些本錢,就是從佛陀的道理方法慢慢學習,從知見上面能理解,而後在日常生活裡面慢慢去行。

「有持戒修福」,通常談到持戒,很多人只是我要受一個什麼戒,然後照著做天天去修,這不叫持戒!持戒是什麼?要以戒為師!戒有戒法,要把這些戒條裡面的法當成人的老師,才叫持戒。如果一天到晚只是守著它,認為就是持戒:「哦!我不犯!」不犯不表示已經是持戒了不殺生,我乾脆吃素,吃素就不殺生了嗎?現在很多所謂的健康食品、維他命,裡面都是一些生命而且是有機的生命,不是一些化學藥品,即使吃的蔬果哪一樣沒有生命?如果認為這個樣,就連飯都不要吃了!吃的大米飯也是從生命裡面來的,樣樣都是生命!

持戒是在戒裡面的戒法,要去認識它、瞭解它,然後把它當成老師;講不殺生,不殺生的法義在哪裡?培養慈悲心!因為殺生的行為是一種殘暴的行為,學佛的人是要學慈悲,不殺生的法義是培養慈悲心,如果把每一個戒條的法義都搞清楚,把它當成老師就是持戒,以戒為師!

持戒就是修福,這話怎麼講?因為持戒就是於身、口、意行為所造作的,都不要有任何的傷害,就是修福。福報再大,最多到天道去享受,所以持戒是教人不要造成傷害、不去侵犯,當然就是修福。能做到這個樣,對這經典裡面的,不管說它是偈也好、說它是道理方法也好,都能生起信心。

 

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前面說如果持戒修福,對這經典一定能生起信心,為什麼?是以這個為實信,前面不是講生實信嗎?那麼就知道這個人不於一佛、二佛──「不於」用白話講「不僅僅」,不僅僅於一佛,或者二佛、三四五佛而種了善根,而且已經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也就是過去,已經種了這些善根,「無量千萬」等一下再解釋;早就已經見聞了這些章句,甚至沒有見聞,乃至一念生起一個淨信;好像惠能大師,人家唸一個:「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就生淨信。「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後面暫時不談。前面有一個名詞:

「值佛」,一般講「值」──有價值,還有輪流值班,現在不談它的價值、輪流值班,值佛是什麼意思?「剛好佛在世的時候,你也在。」

「值佛」這是一個過去的行為,可是這樣不夠,佛入滅了現在值什麼佛?佛已經入滅了!要瞭解釋迦牟尼佛入滅,就談到有正法、有像法、有末法三個時期,如果照經典上所說,現在已經進入末法時期。可是末法時期,娑婆世界的教主還是釋迦牟尼佛,要末法盡了,然後彌勒菩薩當來下生龍華三會,要是看過《彌勒上生經、下生經》,就知道他跟釋迦牟尼佛作為一樣。如果要等到那個時間,實在太晚了,學佛還是快一點好,因為那個數目字太大了。

釋迦牟尼佛不在、入滅了,要瞭解佛、法、僧三寶說什麼?他留下來的法寶,也就是三藏十二部是存在,這個所值的佛是什麼?佛的法寶!可是這裡有一個問題,每一個人是不是都要去研究大藏經、都要深入經藏呢?以在家居士來講,根本沒有時間,所以才有個出家人的制度。出家人是幹什麼?出家人是從事佛法的專業從業人員;我常說代佛說法、荷擔如來家業,都是出家人的責任。所以「值佛」,佛入滅了,可是他的法還在;這個法從哪裡來?有出家人在專修,因為是他的專業;不只是要修養,還要把既得的利益,跟更多的人分享。

「值佛」就是談曾經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而且已經於無量千萬佛所,很多經典幾乎都談這些文字。因為人經歷多少有兩種現象;一個是太看輕了自己,認為業障太重;還一個是極端認為我就是佛!為什麼?「眾生皆有佛性!」甚至於認定過去我就已經成佛了、或菩薩,這兩個極端都是錯的!把自己看輕,可能就會浪費了這一生,為什麼?說不定無始以來,善根已經到達某一種境界、程度了,在那裡看低自己浪費這一生,本來就差那麼一點點,為什麼不去完成那一點點?

佛的相就是依教如法,完成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果位,這是一個相上的問題,法義是什麼?依佛學辭典說「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不僅僅自己覺悟圓滿,還可以幫助別人得到利益,而且所作已辦,圓滿了就是佛的境界,是什麼?明妙圓覺的境界!「明妙」是什麼?所明瞭的就像那個光亮一樣,任何看不見的、黑暗的,光亮一出現都能夠顯現出來;「圓覺」是於覺悟是圓滿的、沒有缺失的,也就是零缺點。

通常經典上面談「佛所」,不是說那個佛的地方;不像現在講「某某派出所」,不是那個某某地方,這個佛所是什麼?有佛就有一個地方。所以講一佛一世界,它不是某一個地方;常常也看到、聽到這些話:「處處都是佛!」再不然說:「佛在心中!」

佛所在哪裡?沒有一定的地方!這裡面說什麼?包含了時間、空間都有覺悟的機會!也就是不一定什麼時候,都有覺悟的機會,這個機會能把握,就種下了一個善根而已。

所謂種善根是曾經有所覺悟,不要談過去世,談人這一生,不管現在年齡多大,總會有很多覺悟的機會。如果從來沒有覺悟的機會,告訴各位活不到今天,煩惱都煩惱死了!一定有覺悟的機會,當然這關係到學佛,所以這個「值佛!」一佛二佛三四…,不要拿數目字來看,不妨用這種方式,比較不容易造成一種迷惑;曾經不只一次覺悟,兩次覺悟、三四五次覺悟,這個是跟佛相應的意思!要有所覺悟才跟佛相應,何況過去無始以來經歷了多少?不是都造業,過去無始以來也曾經有行道!

能把握這個,曉得「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哪怕是從一個偈,或者是一念生起一個清淨的實信之心的話:「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要把握這一句話!為什麼說「如來悉知悉見」?不是釋迦牟尼佛都知道,如果釋迦牟尼佛都知道、都能看得見,那不叫做《金剛經》,也不是佛說的,因為前面講「如來」是覺悟之性;這種覺悟之性,在這裡面哪怕是看一句經文,看一段經文,或怎樣都能知解,而能顯現覺悟之性──「見」還是顯現的意思;不只是知道它的法義,還要能夠顯現它的覺悟之性,也就是能覺悟。

如來的圓覺就像整體的一個圓圓的,像球一樣的西瓜,拿一個刀不管從哪裡,就這麼一片一片把它切下來,會發現那個圓有大有小。這裡面談覺,最後談圓覺,可以發現整體的西瓜,圓圓的就是圓覺,一片一片的呢?就是不同的覺悟。不同的覺悟有大有小,可是為什麼它不是圓覺?因在某一方面看是一個圓,但換一個方向就不圓了。

所以談悉知悉見,所顯現的覺悟有大有小、有深有淺;得把西瓜切成一片一片有大有小,如果都一樣大,能不能兜起來一個圓覺?不可能!還是有大有小,把它組合起來,所以覺悟是有大有小,也不是說一覺就得悟,一悟就成佛了。說見佛,可以見如來,就是可以顯現了覺悟之性,不是成就了。所以說:「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無量福德是說什麼?就是平常點點滴滴,慢慢這麼累積起來、累積起來。可以說就只有自己真正能知道、能顯現,有沒有得到利益,不是別人來說!

所以證果,佛法有一些條件,是什麼條件?「證、自證」還要「證自證」;自己證明覺悟了不夠,還要證明這種所證的,是不是真正證了,怎麼辦?有幾種方法,一個可以到經典上,慢慢發現證明;還有本身已經證得這些利益的人,可以幫你印證。可是要聽清楚我前面講的話;他要已經擁有你現在所證的,他是不是曾經有過這種成就,如果他自己都沒有,跟你印證的話,最多只是一個橡皮章而已。

因為很多人都會說到達什麼境界了,怎麼樣了…,尤其常聽一句最不負責任的話;假使今天有一個做什麼功德的機會,拿多少錢,對方馬上稱讚「簡直是一個大菩薩!」所以講「如來悉知悉見」一定要把握,這裡的如來是談覺悟之性,不是釋迦牟尼佛,或是其他的佛。「悉知悉見」這種覺悟之性,不是吹牛皮說:「我已經怎麼樣了…!」為什麼?「知」還要能做得出來、顯現出來,「知」展現不出來沒有用!

譬如禮佛、念佛,或在跟佛打交道的時候──不是跟某一個佛,或菩薩;凡是佛陀所說的道理方法,曾經有經驗的或已經成就的,都是一個佛的世界,在那個世界裡打交道的時刻,不管是到佛堂、或是拜經也好、或平常看經也好,都叫做跟佛打交道。那時候就很容易瞭解,真正知道多少?懂得多少?能表現出來多少?這不是說說而已!這裡講凡是能夠這樣的話,這些眾生他得「如是無量福德。」

大家可以發現這只是解並沒有行,還是在一個福德上,不是一個真正修養功德。布施功德跟修養功德是兩回事;布施要完成功德,於布施而言,有沒有布施的修養?布施的修養是什麼?一個是物質的叫財施,一個是精神的叫法施。財施要有錢也是一種修養,為什麼?是慢慢賺來的!修養是慢慢累積起來的,法施也是如此!要解說佛法,自己一定也是曾經慢慢修養累積起來,才能這麼說。如果只是在文字瞭解它的字義,把這些文句解釋,雖然有跟佛打交道的樣子,可是沒有覺悟的機會。

所以很多人學佛學了一輩子得不到好處,為什麼?都是現在一般流行的,學一個什麼法門、一部什麼專門經典;假使說:「這個經典的確太深,很難理解?就去念,念到哪一天就能開悟!」再不然:「學一個什麼密法!」就是告訴一個東西,叫你去抓!

我常說:「不要別人告訴你辦法!」我曾經對出家的弟子講過:「我救人,可是最後,還是自己要救自己!」,社會上不是也有這種話:「給他魚吃,還不如教他釣魚!」這個話不能講,一講又殺生了;也就是說給人家飯吃,不如告訴人家想辦法自己能夠賺飯吃。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

《金剛經》前面就是談人在現實生活中,必會遭遇的一些人與事的問題,這些問題都是「有」的現象。所以前面都是以這種肯定的「有」來談問題。什麼是肯定的有?把握一個重點──有分別、有執著、有計較就是肯定的有。

四相的問題,眾生是包含有情類、非情類、無情類,一般只談情與無情,或者談有情、談無情,很少談到非情。

所以我把它分別為有情眾生就是動物,非情眾生就是植物,無情眾生就是礦物,一般介紹經典不用這種方式,都是談人是有情眾生,把鬼或地獄的眾生、畜生、天道歸到那一類?我們感受不到,反而把他們當成什麼情與無情,這麼一個概括的方式去看,其實佛法分得很細,不是那麼一個概念來看佛法的。

先看「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順便解釋一下「相」是什麼意思?「相」通常是以表面來看,眼睛能看得到,直接也感受得到的,也有說是一種現象,如果談表相又涉及到名詞了。事實上談現象,裡面就包含了有物質體、也有精神的層面,所以以現象來看比較容易把握!

再看「無法相」,「法相」在《金剛經》、〈般若部〉來講,千萬不要把它當成唯識學裡的法相學來講,這一點要把握!「法」是什麼?就是事物有其道理,以道理說明事物,都叫做法。只是法有所謂世間的,有所謂幫助出離世間的法。

講到「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我一直強調

談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以至無法相,於現象而言,只是一個緣起的現象,如果人的那個我,心念相應於這一種緣起的現象成為誘因,當然就會煩惱。如果認定了明明就是講我,開頭對方會說:「不要誤會我,不是講你!」如果強調:「明明就是在講我!」對方會怎樣?「我就是講你又怎樣!」就會造成這種現象,為什麼?你把它當成生起煩惱的誘因,其實它只是一個緣起現象;就好像遇著雷雨的天,要聽到雷聲一響,閃電就先來了,這時候擔心害怕的是什麼?「哦!那個閃電!」閃電是個誘因,沒有錯!它是一個緣起現象,為什麼不冷靜地看看,現在處在什麼環境?如果在一個房子裡,閃電直接進到房子裡面,影響到的機會是很少很少,如果站在一棵大樹底下,的確要煩惱了。

緣起現象跟人的自我,如果不能這麼把握,任何的一個緣起現象就可以引發你,在那裡起煩惱;在電視看了一些不平的事,看了一些社會的亂象,就在那裡起煩惱,甚至還罵這個、罵那個,一個人關起門來在那裡自我煩惱,有沒有想過所處的環境?

後面有句話:「亦無非法相」這才是它的重點!如果只是在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上作一個否定,事實上否定不了,於法相做個否定也否定不了,因為這一些相,本來在生活中就會產生,天天都有機會接觸不可能否定,那怎麼辦?頭一個,緣起的現象,不要把它當成引發煩惱的誘因,必須要把握這一點!如果講一句白話,叫自尋煩惱!人都自尋煩惱,而且還認為這是一份善心、一份慈悲心,一位佛教徒應該有的一種心態。

如果搞清楚了這些法的問題,就不會被這些肯定的「有」造成煩惱,為什麼?能夠突破它!常常容易犯的毛病,就是以自我意識去分別、計較、執著,這裡最後一句「亦無非法相」的目的,就是說這個道理。

 

「亦無非法相」

這個名詞解釋一下;「無非法相」是從「有」去認識、瞭解,能突破就轉變為一種「無」的現象,就像我談緣起的現象跟誘因;「誘因」可以說是肯定一個有相緣起的現象,可能是一個無相,因為相應它,自己硬把心念相應於那個緣起,就變成為誘因;「亦無非法相」是說這一種緣起現象,以及造成為煩惱的誘因,這中間還有一個非法相。除了前面的「無」解釋,還有一個「非法相」,這個「非」是說什麼?「不同於原有!」譬如家裡養寵物──養狗,假使夫妻兩個都喜歡那一條狗,倒是沒有分別、沒有計較、沒有執著,雖然養牠就不會造成困擾,不會造成傷害,這就是「非」的意思。

如果只是個人喜歡,忘了另外一半,肯定是一個「有」的不好;如果反正牠只是一隻狗,嘴這麼講:「我不跟牠計較、不跟牠執著!」即使能夠容忍,可是心裡還不是如此,要真正能出離,達到無的境界都不容易,何況要曉得無非法相,的確是要有修養。當然還只是說到一些有的認識而已,還沒有談到它的境界。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這裡還是說從肯定「有」的現象去認識,可是一旦有出離的這種認識,再加上完成了「無」的境界,能夠再顯現出「非」的境界,到達這種認識之後,後面告訴是會執著,為什麼?前面可能是一種我的執著。

「若心取相」──「取」就關係到「捨」了,因為前面肯定的有是取,沒有談到捨的問題,去取這種相,結果變成執著於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如果取法相的話?又著了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何以故?講前面剛舉的例子,外面的緣起現象是一個肯定的有,如果成為你的誘因,那個「有」跟你沒有關係的「有」成為誘因,就涉及到那個我的關係的「有」了,緣起現象說它是一個不定相,比較容易把握;如果使它成為誘因,就是心念跟它打交道,這個就是肯定有了。

這種肯定有,假使從認識、瞭解上作修養,就會完成了無我、人、眾生、壽者,無法相、無非法相,可以到達這種境界。可是這只是認識、知見而已,不一定是修養,因為真正的修養,後面就涉及到修養的認識,不是修養的完成;如果心念取著於外面這一些,就是執著於有我、有人、有眾生、有壽者。可是前面是談緣起的現象跟誘因的關係,這個地方已經是緣起現象、誘因關係完成了。

現在看看涉及到個人本身的,前面只是一個道理的認識,這個是涉及到個人的利害。它說那個我的心念,如果去取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就有執著的情況產生了,就是執著於我、執著於人、執著於眾生、執著於壽者。而若不執著於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不執著,只是一個我不執著而已。講取法相呢?就是一個法的執著了。就剛剛我講的;緣起現象與一個引起煩惱的誘因,相互之間會造成什麼?就會造成煩惱!造成煩惱肯定是一個我相,一個我的執著。這種我的執著,如果用事物與道理的關係,作認識瞭解以後,也瞭解了我不取、我不執著我、人、眾生、壽者相。

如果還取法相呢?就是一種法的執著,還是執著於我的法、人的法、眾生的法、壽者的法。為什麼這樣?所以又說「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這一句話,不太容易瞭解,前面好像已說完了,其實沒有完;剛剛說過緣起的現象跟誘因,如果以一個我執,就變成一個肯定的有我,加以認識瞭解以後呢?就可以突破有的那一種存在現象,可以出離那個我而顯無。可是這只是一個概念上的道理,還沒有涉及到個人的利害,涉及到個人的利害,是講到「若心取相」這一段;也就是「我」的執著,常常自以為是那一種情況,這種自以為是就是剛講自己的那種分別,從分別中間去取相;「這個我喜歡、這個我不喜歡」就是還有執著於我、人、眾生、壽者。

如果以法執來說呢?也是如此,還是不離於這一些,為什麼?後面就肯定告訴「若取非法相」;「取非法相」是一個結論,什麼結論呢?假使於原來的無非法相,這種境界已經認識瞭解了,可是就認為這一些,本來就跟我沒有關係,緣起的現象它本來就是如此;誘因我不跟它打交道就好了,這是什麼?叫做「非法相」──以自我意識的非法相。如果用這種自我意識去看,告訴你;我、人、眾生、壽者不可能擺脫。這麼講還是不容易把握它,往下面的文字看,再來解釋:「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所以說不應該執著於法,可是不執著於法,好像作了認識瞭解,往往還是離不開一個自我意識,什麼自我意識?佛陀說煩惱即菩提,煩惱來就是菩提嗎?有沒有真正突破、化解了煩惱?如果沒有,叫做非法!煩惱即菩提,佛陀說的沒有錯,是法!可是不同於佛陀原來說的法,只是在文字上作一個是與非的對立而已。

為什麼煩惱即菩提,既然煩惱就是菩提,我煩惱不就是菩提嗎?我就煩惱好了!就會變成自我意識的認定,這樣就是非法。如果真正談到佛陀原來說「煩惱即菩提」什麼意思?他是煩惱中間有菩提,如何從煩惱中間去覺悟,才是煩惱即菩提;否則,不同於佛陀原來所說的道理,也就是說,不是原來佛說的本義。

再看「以是義故」──依於這種法義來說,如來常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這個汝等比丘不只是單獨比丘,經典後面有二千五百人俱,「俱」是包含了出家、在家、七眾弟子在內,這是一個代表性的說法。「知我說法,如筏喻者」──要知道我說的法,只是像一個工具一樣,不是可以執著的;像竹筏子一樣,假使要經過一條河流,水很深不會游泳,要過去可以借竹筏子,坐在上面過去。可是這裡為什麼說「知我說法,如筏喻者」?──不要以為說,現在過河,坐竹筏子或船可以過去,發現不錯!佛陀講得很對!看我現在很平安地,從河這邊到那邊了。

「如筏喻者」這只是一個交通工具而已,如果認為竹筏子,或船很好,把它揹在背上,等到下一次再過河流的時候,又可以用得上,等於就執著於法,這種法就叫做非法了。所以講「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這個非法是不同於原有的意思;這一段整個作個說明,是以結論來說──如來說法好像如筏喻者,就譬喻好像那個竹筏子可以渡河。

經典上說的?為什麼有很多人說很多經典是假的呢?萬一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所以要瞭解離苦得樂,並不是中間好像有一條那麼的河,這一邊就是苦的,那一邊就是樂的,這是以人的分別心來看。人的分別中間就有一條這麼的溝,可以正面、也可以負面。

我這麼一講,大家思考一下,應該問題解決了,如果沒有解決就取相、取法相、取非法相;如果解決了,達到了如筏喻者,最後呢?「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這中間不要老是擺一個很寬的間隔、距離,從此岸到彼岸那是分別心造成的,要怎樣使這中間的間隔愈來愈小。所以後面告訴,真正說法關係到事、關係到理,這一些瞭解了以後、突破了以後,都不要再執著於法了,何況非法。

非法是什麼?是人我的分別心造成的,也就是以自我意識、自以為是這麼而造成的。

所以要瞭解「如筏喻者」,釋迦牟尼佛講的道理方法,只是告訴人們離苦得樂的一些工具而已,怎麼去運用他的工具,就能離苦得樂;運用不上即使認為得樂,常說一堂經講完了「我法喜充滿!」「你樂了嗎?」回到現實雖然不是一塌糊塗,還是少不了無明。這裡還沒有達到下手的工夫,還是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