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蘊即我
人之所以有「五蘊」的變化,是因為人的「自我」,也因為人人有「我」,所以佛法告訴我們如何從「五蘊」的變化而把握「我」。佛法的幾個基本概念中,世出世間法的「世」,有「我」的存在;有為無為法的「有為」,關係「我」的種種問題;談「有漏無漏法」,同樣離不開「我」,所以,「我」的內涵及其作用,不僅是學佛行者必須認識,並從生活中把握的重點,更是學佛行者終生學習的一大課題。也可以說,人因為有「我」,所以需要藉佛法而薰習,修養「我」、調整「我」,以期從現實生活的無明、煩惱、愚癡中突破,顯現菩提,表現智慧;而這整個從「業我」到「道我」的過程,則完全相關於「我」的調整與修養。
佛法中說「五蘊即我」,首先必須認識「我」的色身與法身,此外,更要瞭解五蘊之「蘊」義。每個人的「我」,包含有「色身之我」與「法身之我」。「色身之我」就是所謂的臭皮囊,是我們平常在生活中吃飯、睡覺、穿衣、過日子的「我」。至於「法身之我」,「法」涉及事與理,以及種種知識經驗的範疇,正如為人師表者,具備教育他人的豐富知識經驗;凡能發揮智慧之「我」,所表現出來的就是「法我」。所以,人人具備原本的我(色身的我),也具備知識經驗的我(法身的我),兩者都是「我」,是一體的。五蘊的「蘊」,是陰覆、積聚之意,也就是深藏、覆蓋、隱藏於內,從表面上看不見的部份。以書本為例,書中的文字是看得見的,作者藉文字所表達的語意,一般人也大致能夠理解,但是,文字之間所深藏的含意,如果經過仔細探究,則可以得到更深更廣的原不可知的意境,而超越原本所能理解的能力範圍,也因而對人產生不可思議的影響;這種隱藏於內、尚未顯現出來的現象,就是「蘊」的現象。五蘊即我,「我」之所以涉及「蘊」,其中關係「業與道」,也因此,「我」有色身的我(業我)與法身的我(道我),而「業與道」,也因為「我」的行為,而完成其不同的結果。
「業」是行為造作所完成的結果,其內涵總不離於好(善)的、不好(惡)的,以及好壞兼俱、不能肯定的(無記)等三種業,如同學業的完成,學有所專-文學系的學生所完成的,是文學方面的專「業」成果,其他還有化工、數學、電腦科學等更多的專業學系,而這種種專業的內容,就稱作「業」。如同職掌上有各種工作、各行各業,於概念而言,這些都是「業」,唯其工作性質各有不同,種類繁多,所以,「職業」也有其不同的內涵,而且可依概念而深入,而發現,完成「蘊」的顯現。又如同礦類的開採,舉凡金礦、銀礦、銅礦、鐵礦、錫礦、油礦……等各種礦類都是「礦」,但是,「礦」只是個概念,唯有透過科技的鑑定,才能瞭解其中所蘊藏的內涵,確定「礦」的成份,揭開概念之下所隱覆的真相。而人的「色受想行識」五蘊,也同樣有所覆藏,覆藏在五蘊的微妙變化之中,而表現每個人的「我」。僅以人的「色身之我」而言,當甲乙二人在同一時空之下,甲看見了乙,這時候,甲的「我」與被看見的「乙的我」則有所不同-甲是「看」的主力,是「我」的呈現,既能看也能說,是「法身之我」;乙則只是個被看見的物質體而已,是為「色身之我」。所以,自己的「我」未顯現之前,是蘊藏的現象;顯現之後,則又有色身的我(業的我)和法身的我(道的我)不相同。
「道」是覺悟的道路,也就是「菩提」。許多學佛者追求菩提,卻忌諱談「道」,他們誤以為「道」就是相關於道教的,其實不然。「道」既然是「覺悟的道路」,那就不見得任何道路皆屬道教之「道」,而且,只要以正當的方法,依循覺悟的道路而行,便是「道」。佛教界的許多學佛者因為對「道」有所誤解,所以他們對佛教中的「外道」一詞也就更加排斥,事實上,所謂「外道」是站在佛教的立場來看佛教以外的宗教而說的名詞,不論是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或其他佛教以外的宗教,它們所行之「道」都與佛教不同,所以,佛教稱這些「行佛教以外之道」者為「外道」,因為,它(他)們另有其「道」。相同的,如果站在佛教以外的宗教立場來看,它(他)們當然也視佛教為外道,因為彼此所走的路並不相同。可見,不須將「外道」視為不好的含意,更不須有所排斥,就像台灣的省籍糾葛中,經常出現「外省人」這個字眼,它是指台灣以外的大陸省籍人士,針對地區性而有所分別,如同某個鄉鎮的居民視鄰鄉鎮的人為「外鄉人」一般,但是,彼此還是同在一縣之內的同縣人,更同是台灣省人、中國人。所以,「外」究竟以何為標準?是好或不好?其中涉及「法」與「本有」的關係。本有,以人的能力而言;法,則是經過修養訓練所完成的現象。而這些內容在尚未展現之前,稱之為「蘊」。
「蘊」是覆藏的現象,那麼,我們該如何認識,並使它顯現出來呢?以人的五蘊而言,佛法中提出五個可以依循,並從而發現其蘊藏內涵的條件,也就是「色、受、想、行、識」五蘊。經典中說「五蘊即我」,因為,依於五蘊,可以從中發現「我」,發現其內涵是「業我」或「道我」?是「色身的我」或「法身的我」?是「有修養的我」或是「沒有修養的我」?
欲把握「我」,首先要在五蘊發生變化的過程中把握「色蘊」。「色」不是物質體,而是人的自我意識與外在的人、事、物發生相應後所完成的現象,這種現象所蘊藏的內涵尚未展現出來之前,是為「色蘊」,而且,其蘊覆的現象可以藉道理、方法而深入探討,能夠有所發現,有所認識,使其蘊覆的內涵展現出來。例如甲看見乙,甲是色蘊的主宰者,而被看見、被接觸到的人、事、物,是為物質體,這時候,如果只在乎其物質現象,而忽略其精神內涵,那就沒有機會發現它(他)所蘊藏的內在部份,物質體只是個色相而已,所以,「色蘊」的內涵中除了具備物質條件之外,更蘊含有精神層面的實質內涵,我們必須從色塵、色法、色蘊三方面來認識整個色蘊的完成。
「色塵」是所謂的物質體,「色法」是物質體所具備的精神內涵。例如一個盆景的整體是由植物、花盆,或其他裝飾品等物質條件共同完成的,如果能依於這些條件而多方認識,就有機會發現這些物質體之間所表達的意境,發現其精神內涵所完成的色法。「色蘊」則依於自我所接觸到的物質體而顯現其精神內涵,發現它與自我的關係,完成色蘊,所以說「色蘊」是「色心相應」所完成的現象。色心相應之「色」,包含「物質的色」以及「精神的色」,是色塵與色法;「心」則是自己的我。所以,「色心相應」是自我相應於色塵、色法之後所顯現出的「色蘊」,亦即「色蘊」是來自自我與外在色塵緣境的接觸所完成的現象,而不是「想」出來的妄想雜念。如果現在很貧窮,卻想像自己立刻擁有很多錢,變得很富有,那是妄想雜念;如果希望有錢,錢只是個概念,只有概念還不夠,唯有從現實環境中面對,從色塵、色法中辨別,如此才有機會落實,因此,以「色塵」而言,也就涉及種種事業、工作,並關係到各行各業與自我的關係-自己是否足以勝任?有沒有經驗?適不適合?如果色心不相應,那麼,色是色,心是心,色蘊不會形成。就像外文書籍的閱讀,雖然書中具備色塵與色法,如果閱讀者不諳外文,那麼,書中的文字之間所表達為何?自然顯得與己無關,「色」所蘊藏的內涵就不可能顯現出來,也沒有機會「色心相應」,相反的,對外文素養深厚的人而言,書中文字映入眼簾之際,必能立即有所意會,並於一剎那間完成色蘊。
五蘊的流程為「色、受、想、行、識」。當色心相應,色蘊生起後,必然發起情感作用,生起「我喜歡、我討厭、我瞭解、我認識,或與己無關……」等各種不同的感受,這是人的自然現象。「受」是領納、感受之意,也是人的自我本能;感受未顯現之前,有受也有蘊,是「受蘊」的現象,然而,受是受,蘊是蘊,唯有於「受」能顯現其隱覆的內涵時,「受」才真正與自我發生關係。有了感受,自然就有想法、思想的產生-「想蘊」;許多學佛者對於生活中的某些事,總認為與學佛無關,所以不在意,這是一種「想」,但是,如果再以另一種角度來看,這何嘗不是一種知識經驗呢?更何況佛法也強調建立在世俗的知識經驗上,以之為基礎,所以,這麼看來,任何的知識經驗就變得與自己息息相關了,而且還需要多方充實學習,如此其想法則又不同於前,亦如同四禪八定的概念中所謂「想」而「非想」,更進入「非非想」的過程,所以,「想」的確是可以不斷修養而不同於前的。「想」是自我的分別意識,如果不以「想」而分別已產生的感受,那就變得什麼都無所謂,也沒有喜歡或討厭等意識了;因為有「感受」所以進入「想」,又因為「想」對感受的分別,所以喜歡或討厭,並產生「行為」-「行蘊」。「行」是行為,是外靜內動的作用,也是經過「想」而必然產生的現象。行為,有的人經過「想」並決定其做法後,立即形之於外,付諸行動,以言語或動作表現出來,這就是外在的(有形的)行為表現,但是,也有人習慣將自己的想法默默的放在心裡,不表現出來的,這是內在的(無形的)行為表現,所以,人的行為包含有以上兩種不同的表現方式。隱藏於內而不表現出來(無形的)的行為方式,同樣是一種行為,是經過色、受、想而來的,而不是沒有感受、沒有想,沒有行為,而且,不論形之於外或隱藏在內的行為,都必然產生結果,至於其結果是好或不好,這只是概念,所以五蘊最後談及「識」-經過認識而得到的結果,因為,行為的完成,必然有所認識,至於是好的認識或不好的認識,或許相關於自我,也可能毫不相干。
談「色受想行識」五蘊,是因為關係到「我」,因為有「我」,所以生起變化,產生作用;從外界物質體的接觸、從物質到精神而完成色法,相應於「我」,生起感受,進入「想」,並確定該怎麼做,付諸實行,完成結果,這就是整個五蘊的流程。所以,五蘊生起作用、變化遷流的過程,完全相關於「我」的行為表現,也因而說「五蘊即我」。五蘊即我,「即」是「等於」之意,所以,五蘊的流程,也就是「我」的表現。雖說其流程是色而受想行識,事實上,五蘊的流程順序也可能是倒過來而行的。凡任何結果必定曾經有所行為,行為之前必曾思考過,思考之前也必然有所感受,而其感受也一定是來自某些原因。所以,五蘊不一定先從色蘊而到識蘊,從識蘊也可以探討人的五蘊流程,甚至五蘊的任何一者,都可能成為起點而循環完成五蘊的運作。例如人的內心所產生的想法,必然因為有所感受、有所遭遇,這是向前而探討,往後則可探究其做法,並認識其結果。所以,五蘊是變化無窮的,不一定從那裡開始,而其中的任何一者,也都不離於其他四者,而且,不論從那裡開始,都有其過程,也必然得到結果,佛教經典中甚至有專談人的五蘊的部份,可見,五蘊的微妙,實非三言兩語而能道盡的。
五蘊與自我的關係,必須把握其變化與作用:五蘊,因為生起變化,所以發生作用;其變化,是因為我;其結果,則為業或道。五蘊的關鍵在於自我,在於修養,也因此而有迷惑或覺悟的差別,因為,人可以造作成業,也可以修養成道,所以佛法中說五蘊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