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法看故事--活見鬼

從佛法看故事  活見鬼/芷

 

故事:

有赴飲夜歸者,值大雨,持蓋自蔽,見一人立簷下溜,即投傘下同行。

 

久之,不語,疑為鬼也,以足撩之,偶不相值,愈益恐,因奮力擠之橋下而趨。

值炊糕者晨起,亟奔入其門,告以遇鬼,俄頃,復見一人,遍體沾濕,踉蹌而至,號呼有鬼,亦投其家,二人相視愕然,不覺大笑。

 

譯文:

有個人赴宴後乘夜回家,遇到了大雨,就打開了傘遮蔽,他看到屋簷下站著個人,一下子鑽到了自己的傘下,跟他同行。走了一段後,發覺那個人一句話也不說,就起了疑心,以為是鬼。用腳撩試,也沒碰著,他更是害怕。因此就在過河時,把那個人擠到橋下去,飛快的跑了。

這時,正趕上一個做糕的人早上起來,他就急忙的跑進門去,告訴他自己遇見了鬼。一會兒又見一個人渾身濕透,跌跌撞撞的跑來,大聲叫著有鬼啊!也投奔這家來。這兩個人互相看著,一時目瞪口呆,然後就放聲大笑。

 

心得感想:

《禮祭法》謂:「人死曰鬼。」

在古代印度,人死後不被供養,就被推測為鬼,而收集此類餽鬼的事蹟,稱為《餓鬼事經》,為南傳大藏經小部經之一。

 

一般說鬼,凡具有恐怖形相,令人惱害的怪物。或說:凡是陰險害人,行事有欠光明,言說偏於怪誕荒謬者,皆稱之為鬼。

 

佛典中冠以「鬼」字的名相極多,如鬼類世界,稱為鬼趣;陷於種種邪見,稱為鬼家,或鬼家活計,或鬼窟裡;鬼魅所造成的災難,稱之為鬼難;受鬼魅附著而生病,稱為鬼病;缺乏見識,所知未徹,稱為鬼解。

 

在《楞嚴經卷八》說到鬼的成因與感果,有如下十種類:

1、怪鬼:由於過去多為貪婪之欲,為飽私欲,非理陰狠,不擇手段;故遇物成形,而感精怪的果報。

 

2、魃鬼:由於過去世多為婬亂,身婬、語婬、意婬,沉淪於婬業的造作裡,故遇風成形,而受魃鬼的果報。

 

3、魅鬼:由於過去世多因狡詐,奸偽媚惑以待人,故往往託附畜生類,如狐狸、狡兔等精靈,畢生以媚惑迷魅營生。

 

4、蠱毒鬼:由於過去世有很多的怨尤陰毒,剛愎懷惡,頑劣不化,往往託生毒蟲類,如蛇、蝎、毒蟲等。

 

5、癘鬼:由於過去世多因瞋怒、忿恨成為習氣,心念經常處於仇恨之中,往往託附病禍苦難的癘疫類,使人苦惱,不得安寧,如病毒、癌細胞、惡病蟲等。

 

6、餓鬼:由於過去世多屬於我慢高漲,內無實際德養,凌人傲物,眼高手低。外表優越,永淪空虛狀態,得不到滿足或順心之類者,往往託生餓鬼饑餒的果報。

 

7、魘鬼:由於過去世多以外現有德行的樣子,而實際上是奸詐的,常懷異謀,憑虛託暗,故受魘鬼的感報,趁人昏睡不清楚時,迷惑欺罔。

 

8、魍魎鬼:因過去世多屬於強烈的感性或理性的偏執著,明暗不分,妄執己見,自以為是,故往往託寓山川、林木、石岩等,而迷惑愚昧眾生。

 

9、役使鬼:因過去世多為冤枉他人,或誆瞞之輩者,勞心役思,在在計算於人,故往往託身被支使召喚苦役之類,反嚐報應往昔的非分過度的苦果。

 

10、傳送鬼:由於過去世多因掩飾自己的罪惡,誣賴爭訟,坦護短處,損傷他人,故往往藉機附現,傳送禍福吉兇,或言或文,不一而顯,稱為傳送鬼。

 

以上所說的十種鬼類,在眾生相中,可以說是常見的;在現實生活的領域裡,人表鬼裡之類,幾乎俯拾即是。如欲念如火,愛貪不息,癡想蠻橫之造作者;又如陰謀陷害,毀損嫉妒,造謠詆辱,常住怖畏之生活者。甚至某些不具「理諦、法義」的迷信者,傍依附現,假藉誇大,譁眾取寵,無所不展其極,或神或鬼,或仙或聖,在在以迷情惑物的行為,活躍於人的生活中,進入那些貧苦、貪婪、物欲、好勝、迷幻、執玄、煩惱等的脆弱群裡,使其暫時獲得一些滿足,而付出更多心甘情願的酬勞。

 

總之,鬼類繁多,無論是主動或被動者,歸結來說,鬼就是鬼,跟人脫不了關係。若要擺脫鬼類,唯有遠離鬼的言語,鬼的行為,凡任何鬼的造作;也就是提起正念,修心養性,百鬼亦不能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