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概念

唯識概念之一

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生種子

「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生種子」是唯識學中的一個公式,說明一種不變的原則。物理學中有牛頓的萬有引力定律說明地心恆有引力的存在,唯識學中的「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則是佛陀對人心狀態生命現象研究出來所獲的結果。佛陀被人稱為大醫王,因為祂對人身心的情況瞭如指掌,可以從根本解除人的病因。

現在我們就來談談「種子生現行,現行熏懂子」的道理。先問各位一句話:有因必有果,您相信嗎?但是世上的事的確是有其因必有其果,一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一樣,絕不會種瓜得豆的,您說是嗎?物如此,人也如此,俗話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獲」,挑明一點講,就是做善事得樂果,做惡事得苦果,也許你會說未必見得,有的人一生是個好人結果卻是慘死,或者一個人壞透了,他的生活卻是富裕安康,要人直歎老天不公平。其實在佛法中告訴我們一切都是自作自受,造什麼業因就得什麼業果,這因果律是鐵定不變的事實,一切自作自受,無人能代替;所以佛陀以宗教的立場言,它是勸人「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的。只不過由因呈現果,它不一定很快會顯現,它有一個時空的距離,不一定現在做的事現生受報,可能將來才受報。

談到因果律,通常有三種現象:

一種是現在做現在受,一種是現在做未來受,一種是過去做現在受。

以時間來說,它有過去、現在、未來三時段;現在的一秒會成過去,未來的一秒又會成為現在。如果我們以時段來看,好比走路,一個分神不小心就會碰撞到什麼東西,也可以說明是現做現報;如果以時空距離來看,那它的變化可能性就大了,因為其中有許許多多可能影響變化的因緣法則和因果關係。

佛教中講生命是生滅不息的一種生死輪迴的現象,凡造作的種子因都儲藏在八識田裡,它是無形無相的,生命死亡之後,臭皮囊沒有了,但有一個識神,這就是我們無始以來所造作的業識團,隨著我們相應的色塵緣境,也就是力量比較大的緣再去轉世投胎,所以想要維護人身就得避免跟動物太親近,如果意念裡把動物看得比人還親,好比把狗、把貓看成人,很可能將來就投到動物中去,跟牠們為伍。身為人,要真正愛護動物,唯有接受佛法,懂得道理,才能幫助動物在將來轉世為人。因果律中有現在做未來受、或過去做現在受就是前面談到的一些他的行為和他所承受的結果不符合的現象,就是這種可能,佛法中有一句話偈說:「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這說明了造作的業是一定要承受結果,「業」並不是不好的才叫業。善的也是業,善業有樂果,好比生活環境好,衣食不愁,無憂無慮就是一種善業果報的現象,但這種果報有限,享受完了還是要依以前造作的惡業去承受三惡道的果報,所以以佛法的觀點來看,人做善事是不夠的,佛法說即使修十懂善業-不殺、不盜、不婬,不兩舌、不惡口、不妄言、不綺語,不貪、不瞋、不痴,結果是到天道去享樂,但是一旦天道福報享受完了,還是要墮落到三惡道中去承受以前惡業的果報。

「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生種子」除了含有因果關係之外,還有因緣法則。唯識學裡面講究能所相應,能所相應就是一種因緣法則,因是能,所是緣,能所相應展現的就是現行。

種子可以生現行,這個種子是本來已具有的,遇緣可以成為一個法相。例如你有聽廣播的習慣,這是種子,你打開收音機時,就是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呢?一次你碰巧轉到了AM1593,被一股清新自在的氣氛所吸引,於是你會鎖定AM1593想聽個清楚,於是結下了不解之緣,這就是現行熏種子。進而你聽到了一些佛法上的道理,開始思想理念也慢慢明朗起來了,能接受佛法,就是植入了菩提種子,如果能繼續熏習,這顆種子的力量就會由弱而壯,將來就會有發芽、生長的一天。

所以「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在實質上是相續相生、相輔相成的。過去的種子可以成為現在的行為,而現行中又可以熏習新的種子,這種子在未來又會遇緣而成為「現行」,現行造作之中又有新的因而成為未來之果,如此永遠相續不斷、生滅不已。明白了這個道理,就知道一個平常人只是束手無策的在這種相續之中輪迴不休,而學佛呢?有了知見,轉變成修養,就可以展現智慧,同時可以出離生死輪迴的苦海,這就是佛陀慈悲,把修行覺悟的道理方法告訴我們的目的。

唯識概念之二

「心所四分」淺釋

「一切萬法唯心所造,一切萬法唯識所現」,這是佛法中很重要的一個理念,專門針對經論中這一理念去做深入研究的,唯識學是一個代表。

唯識學的大前提是識而後唯,唯是肯定的意思,也就是認識了別而後才能肯定。誰認識?誰了別?誰肯定呢?當然是我們的「心」。認識什麼?了別什麼?又肯定什麼呢?所以它有一個對象,這對象就是「所」,也就是我們所面對的種種人事物所顯現的現象,在唯識學中把這現象叫「法相」,因為唯識學是針對一個法相去做認識了別而後肯定的,所以唯識學也叫法相學。

唯識學對人「心」的現象分析得最清楚,總別有一百種心識作用情況,可以說是一門最科學最符合時代精神的心理學權威,尤其它的立論都是知性的,很具時代精神,可以說能放之千秋百世而皆準,不會變質。

我們在此僅做一些概略的提揭:先說心,心的完成來自五蘊作用,所完成的內涵,也就是「我意識」,簡單的說,也就是我們每個人的「我」。它的形成過程,可分三個步驟:

首先要有五根(眼耳鼻舌身)跟外界的色塵(包括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打交道,好比眼看到什麼,耳聽到什麼…….這時第六個意根自然會跟著起作用,去辨別所看到的是什麼,聽到的是什麼……,這就是第六識。第六識要由第七識來主宰,第七識就是「心」的主體(唯識學上叫心所),也就是「我」的本體,即所謂的自我意識,它是經過五蘊-色受想行識的變化和作用而完成的。五蘊之所以會起變化作用,它的能力又來自第八識(阿賴耶識)裡面的種子,所以唯識學視第八識為心王,第七識為心所,「心王」乃總了別所對之境,而心所則因此而生起貪瞋癡等執著污染之情。另一方面心所的作用也關係著心王的內涵,唯識學裡有一個公式-現行薰種子,種子生現行,這說明了心所與心王之間相互的關係,互為依存,而心所更有決定性的關鍵,一個人造惡、造善或學佛修養,轉業成道都可依於心所薰習的結果來決定。

唯識學上有「心所四分」的說法,心所四分是說什麼呢?

這是指當我們面對一個法相去做了別時,於自心中可以從四方面去下手,也可以說是「當我們去認識事理時,於自心中具備的四種方法」,意思是當我們面對色塵緣境,自心起分別時,若要做自我修養,唯識學提供的四個有效方法。

第一個單元是見分,分有單元的意思,也就是把心所共分為四個單元來說明。見分是說「我們依已具的見聞能力,去認識現前的法相」,「也就是每一個體所具備的能力」,明白一點講就是指我們已具有見聞等的能力,可以去分別眼前的種種現象。(引號中之說明摘自上白下雲老禪師著唯識學概論)

第二個單元是相分,相就是指法相,法相是依於因緣和合而形成法的種種現象,源於根塵相對,能所相應,能見的是心,所見的是相。所以見分是講能,相分是講所。

見分是主體,好比我看到你,我之能見是主體,你是所顯之相分為客體,但依於你的立場呢?你之見分為主體,我成相分為客體,主客互易,立場平等,從這種角度去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事事物物的現象,我們不是就可以把自我放淡了嗎!

第三單元是自証分,所謂自証分是「依於自己的知識經驗去証實現前」,也就是去肯定什麼,其實這一作用純粹「是每一個體的自我意識」。

第四單元是証自証分,自証分的可靠性如何?所以要假借他人的知識經驗來肯定,雲老禪師說:「自我意識的肯定,必須藉他的証明。」也就是「應該進一步藉他的見解,証實其可靠性,才能肯定事理的真諦」。

唯識學的理論依六經十一論而來,上白下雲老禪師說是「六經半」,因為「諸論俱出於經,乃經之半。」六經是華嚴經、密嚴經、楞伽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阿毗達磨經,所以在根本理念上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因此在自我修養上是我、法同時並進的。比方將心比心,換對方的角度看看事理,那麼對自己的立場、作為就不會那麼堅持;自証之下,會產生相對之餘的缺失,因為你有一個「我」,別人也有一個「我」,所以唯識學中於自餓的修養必須做五重唯識觀法,使佛法的圓融性在証自証分下完成結果。於自我修養之餘不忽略人我的存在,如此才不會強調自己抹殺別人;於法的見証中則是理事講究絕對的圓融性,是否有饒益性。所以自証不夠,還必須完成証自証。

這是唯識學中「心所四分」所提供給我們的一個自我修養的下手方法。

唯識概念之三

以唯識學理念識「自我」

楞嚴經有段警策人心的話:「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汝愛我心,我憐汝色,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纏縛」;又說:「唯殺盜婬,三為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除非造作之因能夠根本銷除,不再造作為止,否則就是「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造作是基於無明,所以學佛就是在培養智慧,唯有靠智慧的力量,才能轉業成道,完成覺悟。我們常聽世間人也口口聲聲說智慧,其實智和慧不一樣,智和慧代表兩種不同的意境。智只是世智聰明,它是一種知識經驗而已,詳分它有三類,一種是一切智-一般性的知識經驗,一種是道種智-專門性的知識經驗,一種是一切種智-包括一切智、道種智以及佛法修養的知識經驗。佛法中叫闍那,指的就是「智」;「慧」,唯有佛法中有,梵文叫「般若」,它是以知識經驗為基礎,在經過佛法的修養之後,展現出來則是一種突破無明煩惱,完成饒益價值的一種覺悟的力量。慧的圓缺與知識經驗的多少成正比,也就是知識經驗愈豐富,慧的表現就愈圓滿。

以唯識學的理念來說,比方我們五蘊的作用,五蘊是色、受、想、行、識-蘊藏的意念單元:

色蘊-心色相應之後,色法映攝入心,完成色蘊。

受蘊-為一種領納的作用,粗說為感受,有接受和拒斥之可能。

想蘊-依接受和拒斥之作用而行順逆之思想。

行蘊-依思想而成行為選擇之可能。

識蘊-完成情識判斷或行為之結果。

一般說來,它們的反應是連鎖性且密不可分的,除非以佛法修養之,於想行之間建立起間隔,行止,行觀,才能將一般的情識作用分別轉變成為「智」的結果。五蘊的反應來自那裡,它的內涵又是什麼?下面先圖表再作說明:

人憑籍五個根(眼耳鼻舌身)與外界色塵緣境打交道,眼見色,耳聽聲,鼻嗅香(臭等氣味),舌嚐味,身管觸,另第六個意根是浮遊不定的,總管前五根,看那一個根作用,它就跟隨而起作用,比方眼睛看到什麼,一定要意根隨入才知道所見的色塵是什麼,這「是什麼」就是法塵,另四根一樣。五根可以同時作用也可以分別作用,但都少不了意根,意根如果不具足,五根雖具也形同殘廢,好比植物人,五官具足,但意識壞了,意根不能起作用,所以他見而不識,聽而不聞,不能分別,色塵對他不能成為法塵,沒有意義。

第六識-意識只有識別能力,沒有變化作用的能力,作用來自主宰的第七識,而第七識的資料來源又來自第八阿賴耶識(如來藏,一如資料庫,於凡夫眾生而言,藏一切造作之種識,於如來而言,為淨琉璃體。)當我們的意根分別外在的法塵後,如果要進一步打交道,第七識馬上就會下命令,此時心法相應於色法(即心色相應),所完成的就是我們的五蘊,通常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的作用是一氣呵成的。好比在路上你遇到一個人,你認不認識?一眼當下即知,不假思考的,除非你曾認識但不熟,日久忘了,但意識的決定是當下的,反應非常快速,用到人事關係上,就是我們色塵緣境的直截反應,除非有利害關係,好比好漢不吃眼前虧,或識時務者為俊傑的時候,我們會把自我隱藏起來,否則通常是直來直往的,以牙還牙,以暴易暴,所以「以德報怨」真還要有修養才做得到。

在五蘊的想行之間建立起間隔,是上白下雲老禪師提出的學佛方程式-所謂「當分別心生起時,不要一昧地計較執著,要去認識、瞭解,久而久之你將有所發現,自然就能有所突破。」其實這就是面對自我的一念去行禪觀,作思惟修的工夫。想行之間建立起間隔,就是不反應於當下,也就是一種定的修養工夫,而後才能轉業成道,否則一氣呵成的結果-就是隨業再造業。

唯識概念之四

「能所關係」的認識(上)

圓覺經視心為一種「緣氣」,心既是一種抽象的意識狀態,我們且認識一下其內涵,它又是怎麼形成的?

意識產生變化,它有兩個條件,一是能,一是所。能是能生之因,是一個主體;所是所生之果,果又形成一種緣力,為外在之客體,可以引發「因」和它再相應,如此在因緣法則之下,因果遞更,循環不已,這就是生生世世輪迴不休。好比經中說:「我愛汝意,汝憐我色,經百千劫,常在纏縛」;感情的債,會讓人生生世世為之纏縛──如夫妻、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等,它像一條繩子纏縛而身不由主,攀纏糾繞,好的為順境,即形成各式各樣的愛擾,不好的為逆境,愛即轉為恨忿,如冤家聚頭。

圓覺經中說:「當知輪迴愛為根本,由有諸欲助發愛性,是故能令生死相續,欲因愛生,命因欲有,眾生愛命還依欲本,愛欲為因,愛命為果,由於欲境起諸違順,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是故復生地獄餓鬼;知欲可厭,愛厭業道(愛道厭業意),捨惡樂善,復現天人;又知諸愛可厭惡故,棄愛樂捨,還滋愛本,便現有為增上善果,皆輪迴故,不成聖道。」

經中此段對學佛者知見的建立很重要,稍有警覺心者更能喚醒癡迷。好比沒有佛法概念或佛學常識者,通常我們任由自己在感性的情識中打轉,或在理性的分析中過日子-「由於欲境起諸違順,境背愛心而生憎嫉,造種種業」,幾乎就是常人的現象-貪極、瞋極、癡極,所以復生地獄餓鬼畜生。有了理性判斷,知欲可厭,而捨惡樂善,這會獲得人、天之報,換句話說,我們自己造作之成份,有理性成份的善,或善的成份多,感報的層次就比較好,好較高,六道輪迴的層次有上三認-天、人、阿修羅,下三道-畜生、餓鬼、地獄。好比楞嚴經中說:

「純想即飛,必生天上,若飛心中,兼福兼慧,及與淨願,自然心開,見十方佛,一切淨土,隨願往生。」純想即純粹理地邊事,契合義諦,心了無夢想顛倒之失。

「情少想多,輕舉非遠,即為飛仙….其中若有善願善心,護持我法,或護禁戒,隨持戒人….是等親往,如來座下。」理智強於感性,一旦歸順於佛法,則發善願心,護教護法,如關公一樣成為護法天神。

「情想均等,不飛不墜,生於人間,想明斯聰,情幽斯鈍。」感性理性均衡則生人間,理路清澈的聰明,情感幽閉執著不化的則遲鈍。

「情多想少,流入橫生,重為毛群,輕為羽族。」橫生即畜生類,我們看,走獸類的畜生中,或羽族的飛禽類,其中也有人能與之溝通的,因為意識田中牠們仍有理性的「想」的成份在故。

「純情即沈入阿鼻獄」,阿鼻地獄為地獄罪報之最重者,所謂阿鼻,即所受地獄之苦無時間間歇者(尚有四種無間歇義,此處從略)。

這些情、想意識型態的決定性,可以在人身可以把握之際予以修養而改變。從「情想均等」-感性、理性各佔百分之五十—的人身,如果提昇理性的修養,便是往上三善道的果報,如果縱恣情識作用,滿足欲望的貪婪,便是往下三道的墮落,這些變化作用或相應於業、道的造作都與「能、所」有關,也可以說色塵緣境的「所」是不變的,而能掌握的則是心識可以改變之「能」。

唯識學概念之五

「能所關係」的認識(下)

「能所關係」簡單的說就是能生之源與所對之境,經中說「心生法生」,能生之源即指此心識作用變化之力源。什麼促使此心識產生變化呢?則有一所,所即為外在之色塵緣境。我們人與外在之色塵緣境打交道,通常要藉一門戶,如同我們進出屋子一樣,要通過大門、戶門才能通入內室。人與外界之接觸則必須經六門-眼、耳、鼻、舌、身、意,唯識學謂之六根,眼能見色,耳能聞聲,鼻能嗅(香)氣,舌能嚐味,身能觸覺,意能識別而形成法,這色、聲、香、味、觸、法即所對之六塵,根塵相對的關係就是能與所,能所相應(或云心色相應)的結果就完成法。好比讀書習字之始,讀「人之初」學寫「人之初」,讀「來來來,來上學」,學寫「來來來,來上學」,或者學「我的名字叫某某」,學寫「我的名字叫某某」,其間學成習成都靠能所相應,學習之時就是一種法的現象。以簡馭繁,其理相似。

以唯識學對人心識形成之過程中,研推能所關係,以有三重(雲老禪師上課提示)。先圖表如下:

根塵相對-心色相應即第一重能所,而六根的作用必須透過第七識-我意識,也就是心,為五蘊作用所完成的內涵為主宰,所以第七識又為能,而根塵之作用則為所;第七識又憑什麼能主宰呢?又有一個發號司令者總其所能,那就是唯識學上視為心王的第八識-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儲藏無始以來所造作完成的種子,這種子分本有的和新熏的兩類。好比一個人很有音樂的天賦,這喜愛音樂的種子顯然是本有的,但他學什麼樂器則可以新熏;電腦是二十世紀末的科學新產品,學電腦的種子便是新熏的,但其間涉及到相關的數學或語文概念的種子則是本有的,所以在學習的過程中,本有和新熏種子的關係產生錯綜交迭層遞而增上的種種現象,以學理而言,「阿賴耶識所持之種子生現行,乃本有種子生果之功能;其現行之法,必隨所應而熏習種子,其熏習之種子即是新熏種子,這便是稱之為現行熏種子。」(引自雲老禪師著唯識學概念)

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是唯識學的基本公式,簡明內涵請見本刊第九八期專文介紹。

瞭解了法之形成來自能所相應,而「能」之掌握則在第七識--心識之作用與變化,是隨業造無或者轉業成道,全在心識之主動控制。已有的種子在因緣和合時會呈現業報現象,好比冤家聚頭,討債上門(例如不肖之子女即一種討債現象),或疾症纏身等,但在種子生現行的當下,亦可發揮現行熏種子的功能,必使此新熏之種子不再是業上加業,而是藉借熏習佛法的內涵,例如在想行之間加大間隔,考量捨自我而成全布施之饒益;捨相對之立場,以感同身受體恤對方之需要,自然可以化解問題與紛爭。

金剛經說: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能所的相應,亦如因緣會合,問題是,交會之後,能否依然還它虛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