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常八苦

無常八苦

無常之相

無常,就是無有常性;世法生滅,剎那與相續,遷流不住,變化無常。

五蘊論中說:

諸法生滅,受想分別,我意遷化,無常之相。

順中論中提出三種無常之相:

1.念念壞滅──根塵相對所起之心念,前念滅、後念生,生已還滅,念念不住,悉皆無常。

2.和合離散──一切諸法,因緣和合而生,所成本無實體,若因緣別離,即便散壞;亦猶眾生四大和合成其身,聚生散滅,實無常性。

3.畢竟無常──了知一切諸法,或念念,或成相,假因緣和合,虛幻不實,終歸毀壞,究竟無常。

總之,世間諸法,因緣變化之相;聚合離散,因緣生滅之法;於實皆虛,於化皆幻,終究壞滅,故說無常。

  

無常相義

無常迅速,說明人事變幻之相,於物質的成、住、壞、空;於精神的生、住、異、滅,遷流變化,剎那無常。

般若經說:

念念分別,相續無常;剎那遷流,終歸滅盡。

無常的法義,是針對凡俗之情,外道之說的「有常」而來;基於人依業分別因果關係的不同,事於理具備因緣法則的不同,故說無常相義,導入覺悟之道。

無常之相,於般若學上,建立兩種類型:

1.念念無常──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而不停住;於生起、存在、變化、消失等現象,剎那無常。

2.相續無常──相續之法,不斷變壞與亡逝;如人之死,從生而逐漸命盡,而後隨業相續,永無常性。

 

無常之相

非空非海中 非入山石間

無有地方所 脫之不受死

佛陀偈中所說,眾生不求解脫,當受生死輪迴之苦;也就是說,生死無常,眾生之業力所至,唯有依教如法,究竟解脫,纔能出離生死,不受輪迴之苦;即使山石空海,亦不可能避免無常的成、住、壞、空,或者是生、住、異、滅之相與用。

如出曜經中說:

有一孤母,喪失孤子,憂惱失意,求教於佛陀;因而,舉四事告誡無常不久住之理法,令孤母深解失子之義諦。

一者常必無常:世間之相,一一無常,假令萬劫之久,鐵石之堅,須彌之高,大海之廣,終為無常之所壞滅。

二者富貴必貧賤:世間之事,盛必有衰,盈必有虧,此理之必然也;蓋富貴雖命於天,而理有不可常者,故今之富貴,安知異時而不貧賤,故富之與貴,是無常事。

三者會合必別離:人生於世,離必有會,合必有離,此理之自然,而非人意之所能左右者;故今之會合,安之異時而不別離。

四者強健必死:人處於世,生必有死,此理之常;是故年雖強健,終歸壞滅,豈山石空海之所避耶!

 

冤曲與委屈

  一個擁有太多優點的人,如果不能小心約束,處處言行的表現不肯收歛的

話;那末,此人的一生,必然是在「冤曲」的歷程中,度著數不清的「委屈」

日子。

  因為,冤曲的本身來自報復,承受報復的結果當然是委屈;平心而論,事

實的構成因素,不外是自己言行太過優越,於有意或無意間逐漸的累積起來!

  三字經中說:「滿招損,搛受益」,正是人生道途上,於言行指標的告示碑;

雖然,優越的本身並不是罪過,但是,報復者的本身,原本就缺乏競爭的條件。

試想,對方如果條件足夠,他(她)會藉卑劣的方式,毀損於令你「冤曲」的

惡行而給予「委屈」麼?!

  老野雖無優越的條件,卻免不了有著或多或少的言行,曾經於無心之失,

給自己造就了「冤曲」,至今仍然承受著「委屈」;尤其多少幸災樂禍的好事者,

予以火上加油,添糖增醋的,更是搞的不堪收拾。

  想想,是惡緣太多?自我不夠小心?不能謙虛約束?還是確有太多令人誤

解的優越?其實,無論如何,都只能怪罪自己,忘了什麼是「謙受益」的做人

道理!今後,能夠及時警覺嗎?恐恪,到頭來,仍然是: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今生只有常住「冤曲」,承受「委屈」而盡形壽的份兒了。

  您說:豈不哀哉,苦也麼!

         

參考書籍—易知篇-無常之相、無常相義、無常之相、

                休庵散抄-冤曲與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