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學之識

三學之識

一、三學之識

  學戒,為了防止過犯。

  學定,為了面對散亂。

  學慧,為了避免愚癡。

  如何學戒呢?

  從見聞中,認知貪欲的危害,不可犯,必須持戒。

  如何學定呢?

  從止觀中,修養瞋恚的影響,不可亂,必須習定。

  如何學慧呢?

  從思慮中,警覺愚癡的後果,不可迷,必須修慧。

  佛陀立教,戒、定、慧,三無漏學針對眾生,於身、語、意三者的造作行為,發生難以避免的缺失;促使依法修養,臻於完美,以至圓滿的境界。

  如是知、如是學、如是修行,即是「如」佛陀之「法」,依佛陀之教的「不二」法門!

 

三學法義

戒嚴謹而清心

定不亂而攝心

慧運作而明心

修學佛法,不離戒定慧三學,三學次第增上,終究可以入達無漏。

戒,嚴以律己,謹言慎行;旨在身口意清淨,無所住心。

定、意念不亂,心識安穩;旨在身口意善作,攝諸妄心。

慧、運作自在,解脫緣境;旨在身口意不染,見性明心。

因此,修學佛法,受持戒定慧三學,先解三學之法義;切勿錯認,以為但止於對治貪瞋痴,儼然三學是武器,貪瞋痴是敵人;殊不知人之所以為人,乃業力之所至,怎也撇不開貪瞋痴,要不,人類何來許多煩惱啊!

既然,貪瞋痴不是敵人,修學行者,理當如何面對?肯定地說:

貪瞋痴是三種惡行,唯有具足戒定慧的修養,才有敢於面對的本錢,有能力深入認識,徹底暸解;進而由嚴重、逐漸減輕,以及澹然無損,終久絕對清淨!

如是,是戒定慧三無漏學之法義。

 

三學是皈依處

  曾經,我想認識自己,刻意地走向人群;盼望從眾生相中,能夠有所發現,

發現其中是否有著相似的自己?!

  結果,祇是滿眼的茫然──

  於是,我轉身改換方向;有心打從人類的史實中,探索或許有所發現,發

現是否能夠得到一些資訊?!

  結果,仍是令人感到茫然──

  於是,無可奈何;甘願做個沈睡的尋夢者,冀圖從潛意識中,尋找一些蛛

絲馬跡,是否能夠發現、發現即使止於近似的我?!

  結果,一幌不知經過了夕少時辰,幾乎從睡床上搬進棺材裡;幸虧及時響

響起一陣清脆的鐘聲,有若春雷般驚醒了我的迷夢,擊碎了從「色、受」中發

起的許多幻想。

  一抹靈明頓顯,宛如佛陀在兩千近六百年前,靈山會上響起的法音;但僅

一句「煩惱即菩提「,喚醒了沙界中無以數計的眾生!

  於是,我找到了真正的皈依處;可以幫助我,如何從計較與執著中蛻出,

行深於般若波羅蜜的法門,敢於面對本元的自我,觀照於身、語、意發動時的

力源,選擇其從認識與瞭解中比較所得,發現「業、道」分因建立的現前!

  結果,有了從無明迷惑中,可以依「信、解、行、證」的精進之道,肯定

地獲得突破而能解脫的良方。那就是:

  修學戒律,做到不犯而能清淨。

  修學禪定,做到不亂而能莊嚴。

  修學般若,做到不癡而能淡泊。

 

圓具戒定慧

戒、定、慧,三學具足。

顧名思義,三者必須圓具,方能成就道果;也就是說,三學相呼相應,不可偏重,不可單項趣入。

戒,旨在不要毀犯;但是,應如何作?

定,旨在修行不亂;想想,應該怎樣?

慧,旨在遠離愚昧;然而,如何辨識?

因此,不難發現,三者的應有知見,以及干係的行法。如:

戒,不亂則不犯,智慧是力源。

定,不犯則不亂,智慧是主宰。

慧,律儀與靜慮,如實則圓通。

因此,可以肯定:

佛說,眾波羅蜜行,般若最上法。

不過,般若的形成,來自禪定和尸羅;基於知識的辨別,經驗的取捨,肯定於饒益性;也就是說,利樂的價值,在佛陀的思想中,強調「不損害他人,亦保護自已」,纔能稱得上「功德圓滿」的智慧之行。

時下,以戒為師,法螺遍處,而重點強調於「戒壇之師」;稍逆,則罪之以不重視戒法,幾手忘了,戒法中的內容,重點和目的,究竟說的是些什麼!?

試問:

定學與慧學,應該歸之屬誰?什麼樣的「師」纔有責任呢?譬如:

佛教學院、法師、居士

然而:

多少強調修行淨土的,但求往生極樂。

多少偏愛行修密法的,唯獨加持成就。

佛法中三學,難道就是如此而已麼!?

大師、長老、佛教究竟該怎麼教?用什麼「法」為理想之門?山僧慚愧,即不是大師,亦不屬長老;人微言輕,說的再多,也起不了作用。

不過,有一點似乎可以提出來參考:

政府,欲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佛教,將以什麼面對中國!?

 

三學為基礎

三學就是「戒,定,慧」三種學問,這三種學問是一切修持法要的基礎;離此基礎,就像是建房築基一樣,倘使沒有穩固的基礎,不管建房高低,稍一為外侵的風雨襲擊,所建房舍必定倒塌。相反的,有了穩固的基礎,任管建房蓋樓,都是安全無虞的。

甚麼是三學呢?茲分述於后:

戒學--梵語尸羅,其義為防禁身心的過患。大乘章載:「言尸羅者,此名清涼,亦名為戒;三業炎火,焚燒行人,事等如燒。戒能防息,故名清涼,清涼之名,正翻彼也。」戒何以為之學?依律藏之所詮,因位之修學,過此,果上便無所學了。

吾人造就業因,不外「身,口,意」三業活動行為所至,故聖人立四科而「制教名法,納法成業名體,依體起護名行,為行有儀名相。」任戒之種類繁多,終不出此四科。

1戒法--如來所制之法。

2戒體--由於授受之作法,而領納戒法於心地,生行善止惡之功德。

3戒行--隨順其戒體而如法運作三業。

4戒相--其行之差別,如:

五戒:

A不殺生。B 不偷盜。C不邪淫。D不妄語。E不飲酒。

三聚戒:

A攝律儀戒。B攝善法戒。C攝眾生戒。

八齋戒:

A戒殺生。B戒不與取。C戒非梵行(不淫)。D戒虛誑語。E戒飲諸酒。F戒塗飾髮舞歌觀聽。G戒眠坐高廣嚴麗床上。H戒食非時食(午後之食)。

其餘尚有二十四戒,二十八輕戒,二百五十戒,五百戒等。

就戒的特質而區分,有如下不同的意義:

A出世間戒--沙彌(尼),比丘(尼)等具足戒。

B世間戒--優婆塞(夷),又名學佛男(女),所持之五戒八戒。

以上依毘尼母論所載者。

A性戒--殺、盜、邪淫、妄語四戒是為自性戒,不待佛制,若持之即得福報,犯之即受惡報。

B遮戒--飲酒等戒,若飲酒會過犯諸戒,故佛制遮止不使飲之。

以上依毘婆沙論所載者。

A性重戒--殺、盜、淫、妄四重戒,因此四者的自性,其罪性極重故。

B息世譏嫌戒--飲酒以下諸戒,佛以大慈悲心為息止世人的譏嫌,故內向眾而制定者。

以上依涅槃經所載者。

A止持戒--以戒所列者為規範,行事鈔中說:「戒體光潔,順本所受,稱之曰持;持由止成,故號止持戒。」其目的在止惡之理想在於作善,也就是防止犯惡的意思。

B作持戒--為完成止惡的理想,教以積極作善的行為;如半月說戒,結夏安居等規定,皆為作持之法。

通常以「諸惡莫作」為止持之門,以「眾善奉行」為作持之門;但諸戒的精神,在使行者的心身,勿犯過,不造因,得聖境的清涼,自然不受苦惱和惡趣的果報!

定學--定止心於一境而不使散亂。三藏法數上說:「定者禪定也!謂能攝散澄神,見性明道,故名定學。」梵語禪定為三摩地,其義有「定,等,等持」諸意;即是平等保持心性,勿為散亂妄想所趁。定學是依經藏之所詮,因位之修學,過此,果上便無所學了。

業與煩惱,發自於心,心能造就業因,以至成就苦果;吾人欲斷除這種苦果唯有修學治心的工夫。所謂心的行為便是念,於心境上前念生滅,後念生滅;如此念念生滅的相續情形之下,便完成了生死的原動力。當然,吾人治心,如果想在「止念」上下功夫,那不啻是肚子餓要吃,為免貪吃,卻把嘴封起來是一樣;是極端愚笨的行為。好像是多少行者唯恐多話,影響道業,並造口業;便施行禁口,而事實上外界有些許不正當的現象,嘴裡便發出「嗯,嗯!」之聲,面長眼大,手足揮舞,有若作啞戲然。更有一等人,嘴不言,卻與人筆談,想想,當初禁口的目的何在?所以,「定學」成為一種學問,並非誇大之詞。

現在先述定之種類。通常定有:

1生得之散定--凡欲界有情眾俱生,與心相應而起,專注於所對之境而起作用。

2修得之禪定--為色界,無色界心地之作用,必勤行修習而得之。

筆者習禪五十年,茲以師門之「習定」法要公諸於世,以饗習定者之需求;同時,依之而行持,保證不會發生問題(病與魔)。

定,此云者禪定也,非是禪。行者修學,任何時地均可行之,先盤(除散盤外)腿趺坐,最好行單盤法;也就是一腿曲於下,一腿曲於上,腳側置於下腿彎合之縫處,切忌置於大腿上。上體自然垂直,小腹放鬆,切忌挺胸提肚,保持有彈性之直身勢。兩手分別重疊,手掌心向上,大拇指指尖微微相接觸。直頸莫用力,兩目閉合,不可微睜。舌的位置同平常閉嘴一樣,不得故意向上或向下。思想貫注於鼻之尖端,如妄想起,則鼻端成空寂狀態,也就是說思想沒有貫注於鼻端了!

所謂修定,就是不讓思想亂竄而攝亂心神,念之貫注鼻端,即此作用也!但思想一定會亂竄,稍一不注意,便離鼻端而他去,而行者修定,便於忙於思想貫注鼻端之作用。

初習此法,口腔內津液如泉,應將津液吞下,切不可吐棄;時間久了,津液漸次減少,最後僅保持濕潤而已。

每次修習的時間不定,少則五分十分鐘,多則三五句鐘;不論如何,有空暇就修。只有疲勞想睡時,飯前飯後之半小時內,子午兩個時辰內(十一點到一點)不可修習之。

慧學--分別事理決斷疑念之作用,和道達事理之作用,梵語為般若,其義頗廣,此名為慧。乃觀達其真理,斷惑證實,進而習之,便是慧學。唯識論上說:「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謂觀得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決定故。」慧學依論藏之所詮,因位之修學,過此,果上便無所學了。

慧與智是有差別的,智是經驗,達於有為之事相,慧的選擇,達於無為之空理。二者其名相通,其實相對。

綜上所述,三學的意義,依名義集上說:「防非止惡曰戒,息慮靜緣曰定,破惡證真曰慧。」可見,戒是為防身之惡,定是為靜心之亂,慧是為去惑證真;修此三學,即能斷除「貪,瞋,癡。」三惡,誠然,是諸法修習之根本,通往解脫而進入涅槃的大道!

 

佛學三要

  三學,就是戒、定、慧三種學理,在佛典中又名三無漏學,楞嚴經說:「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所謂無漏,就是不漏泄的意思;漏,是煩惱的異名,因煩惱而流注於惡趣;所以,學佛行人,必須仰賴「三學」而斷除煩惱。

  佛教的三藏聖典,經律論各藏分別說戒定慧各種學理;律藏所詮為戒,戒乃防禁身口意所作諸惡業。經藏所詮為定,定乃促使靜慮澄心。論藏所詮為慧,慧乃觀達真理而斷妄除惑;行者依戒而資定,依定而發慧,其慧而證理,是為因位上之修學。基於佛陀的教化,強調

大智覺者的成就,完成於「慧」的發揮;而慧的生起,在於定的動力,而定的生起,在於戒的基礎;也就是說,戒有缺,定無資,慧不發,三者有其連貫性,是一門相輔相成的學理;如鼎的三足,缺一不可;像人的身口意,必需以戒止惡修善,以定息緣靜慮,以慧破惑證真;

如此,以戒資定,以定發慧,方能成就大智覺者之聖果。

  為簡明述說三覺的理諦,茲分別列出戒定慧的內容,以瞭解「三學」在佛法中的意義,究竟是些甚麼?

  戒——梵語叫做尸羅,譯義為清涼,具防禁身心過犯的意義;大乘義章中說:「三業炎火,焚燒行人,事等如燒,戒能防息,故名清涼。」戒分四科:所謂戒法、戒體、戒行、戒相;戒法乃如來所制之法。戒體是授受之作法,使其領納戒法,生起防非止惡的功德。戒行是隨順戒體,如法動作。戒相是所行的差別,如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但於戒的運用上區分,大別有作持與止持二種;為立戒的目的,在防止惡行,故依戒之條文作根本,而達到作善的理想;然後教以積極的行為,像半月說戒,冬夏安居等的規定。但,依其特性,不外三類,或稱之為三聚戒;唯識論中說:「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謂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戒相是戒學中最繁瑣條目,又稱之為種類,茲分別引述經論中所說,而條列於后:

  五戒:俱舍論說:「受離五所應遠離,安立第一近事律儀;何等名為五所應離?一者殺生,二者不與取,三勢欲邪行,四者虛誑說,五者飲諸酒。」關係五戒的受與分受,典籍中各有不同;成實論說:「問曰:有人言,具受則得戒律儀,是事云何?答曰:隨受多少皆得,

但取要有五。」而婆多部(一切有部)說不許五戒之分受;這大概就是大小乘律法的差異處;所以,大毘婆娑論說五戒名為五學處。

  八齋戒:或者叫做八關齋戒,俱舍論說:「一殺生:殺有情之生命也。二不與取:取他不與之物也。三非梵行:男女之媾合也(不同於五戒之不邪婬。四虛誑語:與心相違之言說也。五飲諸酒:飲酒也。

六塗飾鬘舞歌觀聽:身塗香,飾花鬘,觀舞蹈,聽歌曲也。七眠坐高廣嚴麗床上;坐臥於高廣嚴麗之床上也。八食非時食(午後之食)也。」如能離此八種非法,即為八戒;此八戒中的非時食是齋法,所以又叫做八戒齋法。但是,智度論,成實論,薩婆多論的說法,以塗飾香鬘及舞歌觀聽,卻分別為二,總成九戒,前八為戒,後一為齋。受持此八關齋戒法,依十善戒經,有八種殊勝的功德:一為不墮地獄。二為不墮餓鬼。三為不墮畜生。四為不墮阿修羅。五為常生人中正見出家得涅槃道。六為得生天上。七為恒生梵天。八為值佛出世,請轉法輪,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除此,尚有沙彌律儀中所說的沙彌十戒。梵網經中所說的菩薩戒法。方等陀羅尼中所說的二十四戒;以及四分律比丘戒中的:四波羅夷、二十三僧殘、二不定、三十捨墮、九十單提、四提舍尼、百眾學、七滅諍等八段二百谷十具足戒法;和四分律比丘戒中的五百戒法。

  佛法中制訂戒法(學),為針對吾人日常生活中,隨時隨地與貪瞋癡諸煩惱作生死的交往;以至日久成性,習以為常,漸漸沉溺難拔,不得自在;因此,佛陀為了眾生的這種習氣,故而設施教誡:以諸惡莫作(去惡),眾善奉行(行善),自淨其意(淨心)而作戒律的基

礎,制訂各種不同而確能斷除煩惱的方法,使得眾生出離苦海,清淨心、意、識而獲大自在的究竟解脫。

  定——梵語三摩地,譯義為定,或謂等持;乃是定止心意識於一境,不為妄想、分別、散亂而使心意識去失平衡,發生偏激,可以說是一種保持心性平等的作用。定的功德,可啟神通的勝業,無漏的慧根,而免情慮上的放散,靜神上的紛亂。

  定的條目,大約分為生得之散定,和修得之禪定兩種;所謂生得之散定,即欲界有情眾生,與心相應而起,指專注於所對之境的作用而言。俱舍論稱之為三摩地,乃是以為大地法之一;唯識論譯為定,乃是以為五別境之一。所謂修得之禪定,即色界、無色界眾生心地之

作用,必須勤行修習而才能獲得;像三學中之本定學,六度中之禪波羅蜜,皆是修得之禪定。

  定之稱為禪定,以至無色定,係依欲、色、無色三界分別而立名;基於欲界貪瞋散亂的現象,色界殊妙精好的執著,無色界定處勝劣的差別等,而有「定」的修行以離(非斷)欲,有「四禪定」的薰習以棄執著,有「四無色(空)定」的精進以處捨;因此,定法成學,也

就是依其「定理」,能攝散澄神,而得明道見性的功德。茲將定的種類分別條述如后:

  欲界定:依欲界為散地,應無禪定可言,但成實論中說:「欲界雖為多分散心,亦非無少分定心,取其少分之定,故名欲界定。」為此定心不永相續,隨起隨滅,有若電光火石,故異名謂未至定;因此,成實論中強調欲界不僅有確然的禪定,而且還能啟發無慟的智慧(或

謂無動行)。

  四禪定:又叫做四靜慮,是內道與外道所共修的定法,在因,可超欲界之迷惘,在果,可生於色界;乃發生各種功德之依地的根本。

修此四種禪定,可生色界之四天處;初禪天,不須分沒食,無有鼻舌二識,唯就眼耳身意四識有喜受,與意識相應,有樂受,與三識相應,且有覺觀之能。二禪天,無眼耳身三識,僅有意識三存在;因此惟有喜捨二受,與意識相應,沒有前五根識,所以沒有樂受(意識是怡悅,屬喜,非樂。)無覺觀之能。三禪天,亦僅有意識有樂捨二受,具意識怡悅之相,至極淨妙,所以立為樂受。四禪天,亦僅有意識,有捨受與其相應。然而,此四禪定的遞次躍進,其內容綜合薩婆多部,上座部與大乘唯識說,究竟功德力;初禪具八觸十功德。二禪呵棄初禪之覺觀,具內淨、喜、樂、一心等四支。三禪離於二禪之喜受,具捨、念、慧、樂、一心等五支。四禪棄捨三禪之樂受,具不苦不樂、捨、念、一心等四支。

  四無色定:又名四空定,是十二門禪中之四禪;一為空無邊處定,行人厭患色籠有如牢獄,故心欲出離,捨色想而緣無邊之虛空心,與空無邊相應故名。二為識無邊處定,行人除厭色外之空,捨其虛空緣內識為心識無邊之解,心與識無邊相應故名。的為無所有處定,行人厭其心識,諦觀心識無所有,心與無所有相應故名。四為非想非非想處定,依前之識處是有想,無所有處是無想;至此定境捨有想名非想,捨無想名非非想;又因無粗想名非想,無細想名非非想。行者到此境地,如疙如醉,如眠如喑,無所愛樂,泯然寂絕,清淨無為,故謂之非想非非想定。

  此外,智度論說禪定的類別,分九次第定:除四禪次第定與四無色次等定外,尚有止息一切心識之定,是禪定中之極至,偏重於大乘定法之學。

  慧——依我國用詞的習慣,智與慧往往是合併使用,但於佛法中,二者是分開的;基於智與慧的含義有差異,故分別運用之;於經論中立「決斷」為智,主「簡擇」為慧。大乘義章中釋:「照見名智,解了稱慧,此二各別;知世諦者名之為智,照第一義者說以為慧。」

法華經義疏中說:「經論之中,多說慧門鑒空,智門照有。」作者於經論中對智與慧所得結論,認為智是經驗的累積,慧是於經驗中擷取其精華,加以選出與事理有關而且可信可靠的,這樣才是圓滿的慧。

  智:梵語叫做若那,或為闍那,含意是於事理之決斷;大乘義章中說:「於境決斷,說之為智。」智於經論中的種類繁多,其境相也很複雜,茲引述其大略:華嚴經說:一切諸如來,同一法身,一心一智慧,力無畏亦然;為唯一佛智,即一切種智也。佛性論與攝大乘論說俗智與真智。唯識論說根本智與後得智。十八空論說如理與如量二智。智度論說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百法問答鈔與唯識論說成所作智,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大圓鏡智。蓮花三昧經說法界體性智與唯識所說四智,合而成五智。除此,依無漏智之初,證欲界四諦得四法智;而初生無漏智,照見真諦之理則得四類智。尚有小乘法依俱舍論所立之世俗、法、類、苦、集、滅、道、他心、盡、無生等十智,前第一世俗智因與煩惱相應,故謂有漏智;法智以下六智謂無漏智;餘為無生智。以及大乘法依華嚴經所立,則有三世、佛法、法界無礙、

法界無邊、充滿一刀世界、普照一切世間、住持一切世界、知一切眾生、知一切法、知無邊諸等佛如來所具之十種智。

  慧:梵語叫做般若,或為缽惹,或為波羅若,皆係音譯之別:唯識論釋義說:「云何為慧?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謂觀得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決定故」。可見「慧」是一種分別事理,決斷疑念的作用;也是一種通達事理的作甩。慧的形成,依成實論說有三:一為聞慧,係由見聞經教而生。二為思慧,係由思惟道理而生。三為修慧,係由修持禪定而生;前二者是散慧,為發修慧之緣,而修慧是定慧,有斷惑證理之用。慧,依般若之義,大別分為三大類:智度論說共與不共兩種般若;地藏經說世間與出世間兩種般若;華嚴大疏說實相與觀照兩種般若。依般若之德用,則金光明玄義說:有實相、觀照、方便三種般若;般若經中說:除前二者,末為文字,合成三種般若;仁王經疏中也作如是說。而金剛經刊定記與三藏法數中:除實,相、觀照、文字三般若外,復加境界,眷屬二者,合而成為五種般若;

此五般若,依慈恩三戒法師所述:為通達於五法,立「性、相、因、境、伴」五者詮般若宗觀。

  綜合智與慧的功用與意義,屬為學佛成道之基礎;智度論讚禮有加,說智慧是最為第一,無上、無比、無等、更無勝者;於佛法中,喻為渡生死苦海之船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