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法相學 - 什麼是唯識學?

現在開始介紹,佛法中十大學派之一的唯識學;我們的主題叫做唯識法相學。一般通常都是以唯識來做題目,很少把唯識、法相放在一起;問題出在哪裡呢?其實,唯識就是以法相而論道,也就是談唯識,就必須要有法相做為對象來說道理方法。我們要如何去分辨呢?唯識學上說「一切萬法,唯識所現」,所說的那“一切萬法”就是談法相。從這個名詞就可以知道,唯識的宗旨是面對法相而去作了別,這稱之為“識”;也就是唯識的這個“識”就是所謂的了別──就是針對法相而言。所謂的了別是什麼呢?不要把了別當成好像是知道了、認識了,這不叫了別!“了”是明了;“別”是辨別,也就是明了辨別,叫做唯識。那明了什麼、辨別什麼呢?就是法相!這是唯識法相上我們先要知道的。當然這還只是唯識跟法相這兩個名詞的概念而已。

我們必須知道,究竟什麼是唯識?什麼是法相?先從唯識上來看:“唯”,當然就是獨一的、唯有的,也可以說,是一個“肯定”的說法;“識”,就是了別。從法相的生起──這個生起不是因人為而生起,法相是自然現象,自然現象就是世間的一切法。這一切法當然還是人為的,可是不是以這個修行者去造作或者是修行而完成的。舉個例子就很容易瞭解。譬如:我們看一盆花,通常概念上叫做什麼呢?叫一盆花。這“一盆花”就是法相!為什麼還要談唯識呢?因為我們要去認識這一盆花,要辨別這一盆花,就必須要有“識”。唯有去了別這一個法相,我們才能知道那個“是什麼”的肯定。當我們講“這是一盆花”時是一個概念,如果要進一步以唯識的方式去了別這個法相的話,那麼這個唯識者是誰?就是那個修行辦道的人,或者是一個普通人,都可以。就是以一個人的“我”為主題去面對那一個東西,這東西不管是物質的、已經形成的或者沒有形成的都在內。

以唯識學看法相,看這些物質體,應該用什麼名詞比較容易把握呢?“是物質非物質”,是用這種觀念去看!可能大家會想到唯識怎麼用這種方式去看呢?那不是好像有一點禪的味道嗎?大家不要凡是涉及到這種是啊、非啊的好像就是禪!那《金剛經》是不是禪呢?很多人說《金剛經》是禪書,其實不是!《金剛經》是從“有”的認識到“無”的一個突破,它還是“教”!如果說《金剛經》一定要排在什麼?排在般若學裡就可以,不能說它是禪!所以很多人常常「是什麼、非什麼、名什麼」就把它當成禪,這是一種錯誤的說法!

現在回到“這是一盆花”,是一個概念。是一盆什麼樣的花呢?我們先要去看,用什麼看?不是用自我意識看!如果用自我意識去看,所見的就只是 “相”,就僅止是“我”與“相”的關係了。如果以唯識學上建立起的知識經驗或者道理方法去認識的話,這個“我”去看物就不僅只是一個相而已,它叫做法相。法相怎麼認知?只談相是表面的;涉及到法相可以說是,凡內、外所有關係到因與緣,或者道理與方法的問題都去作認識,此時建立的叫做法相,一般依於根與塵相接觸所產生的,那只是一個表相而已,所以談“相”,必須從表相進入到法相;如果以世俗人而言,通常只是談相,如果依於唯識學的觀點認識,則是凡所有相都有其“法”,也就是說,不管是所見到的、聽到的,任何的這一種根塵關係所接觸出來的,都可以說有其法。

好比剛說的“這一盆花”:以花而言,有各式各樣的花,各式各樣的花當然就各有不同的名稱,除了名稱,還有色彩也不同;除了色彩不同,它的氣味也不同,從這些上面,我們就可以發現「花有它代表的意涵」。譬如:玫瑰花就變成代表愛情、康乃馨好像就代表了母親,於是產生了這種分別的認識。可是這還是一個概念,為什麼?首先要建立起法相的觀念的話,先要確定,這一盆花是人造的假花還是自然生成的真花?假花本身,除了是人造的假的花之外,它還有真的法相;那自然生成的真的花呢?它也有其假相。所以此中我們如果只看花:「這個花是人造花,是假的;這個是自然生成的,是真的」只是這麼去看的話,這個法相可以建立,可是就少了唯識了,所以要加上唯識。

“唯識”是一種了別,就是瞭解、明了,而後去分辨、辨別出來的一個結果。我們以這盆花而言,為什麼說假的花於表相而言是假,可是以法而言還是有它真實的一面?此話怎講?明明是假的,怎麼有真實的一面呢?第一,這假的花,它做出來的那些色彩、神韻,是不是跟真花非常接近、相似?如果是,就有了所謂“真”的神韻存在,也就是從人造的假花也可以發現它“真”的程度。譬如:技藝高的,他做的假花幾乎看不出是假的,可見在“真的”這個成分裡面,就可以說於法相而言有了“真的”這種精神存在;如果製作的人他所做的花,的確一看就是假的話,這裡面我們也不能說它沒有真,為什麼呢?他是依於真的花而做的,有幾分相似,所以還是有真的成分,只是其中的成分不同而已。這是以假相要去發現它的真相,才能談得上以唯識的修養去看法相。

剛剛說的假有真,為什麼真的裡面也有假呢?這還是關係到唯識的問題。譬如:自然生成的真花,真的花應該是在什麼地方?當然是在土地上!如果說以這一盆花而言,花盆裡也可以放土啊!也可以像大地一樣讓花種在裡面啊!可是通常我們會發現“這一盆花”如果是把這花採下來,把它剪了,插在這個盆子裡的話,這一盆花就不真實了!為什麼?原來自然生成的花是在土地上,而這花盆裡如果沒有土,只是用花器加上水,那這個就變成假了,這是第一個。第二,我們再看,如果你用一個盆子,裡面同樣也是放土,你去種這些花的話,那我們就會發現另一個問題:於藝術而言就少了藝術的法相,這個法相的差別又起了變化。譬如:一盆菊花,它長成什麼樣就是怎麼樣,我們不可能用人工的方式把這個剪短一點、那個拉長一點,怎麼樣配成一個什麼流派。你如果用這種方式把這棵菊花剪成不同的方式,把它插在土裡,這花肯定存在的時間很短,這顯現的還是不真實,它是假。這涉及到什麼呢?就涉及到花的藝術問題。真正所謂的藝術幾乎是人為才有藝術,自然的呢?那種藝術可以說是一個整體性,須要許許多多不同的相組合起來完成的法相。像大自然的山、水、人物這種種以大整體來看,有一種自然價值的藝術;可是通常我們以插一盆花來講呢,這種自然藝術就不可能發生。那也有人會講,譬如:我們有時候看到有一些什麼會場或者飯店,他們也是用一些盆景同樣可以排得很藝術。可是那種藝術意象,我們看到的絕不是一個東西。何謂“一個東西”呢?譬如說一盆花,一定是許許多多的花加上別的植物組合起來;這一盆花呢?它是少數的花加上少數的植物而完成的一盆所謂的插花。所以僅僅談一盆花,事實上如果不以唯識學的觀點去認識法相的話,這一盆花的確說不出道理來,也沒有什麼太多的意義,有的話最多也只是世俗人的看法而已,這裡面就不會有另外一種精神作用,即使有也只是人為的一種精神作用。

佛法談的精神作用是涉及到一個生命的究竟問題,如果以平常的一些話來講呢?就是必須要與道相應,與生死有關係才能談得上它的究竟,否則的話那只是世人的認知而已。所以談唯識法相,不要以為一盆花有什麼好說的?其實一盆花,無論是人造的假花或者自然生成的真花,同樣都可以完成一盆花,而在時間上、空間上就有不同的認識,若涉及到不同的因緣又有更多的認識。僅僅那麼一盆花,如果以唯識學的觀點去作了別的話,的確有很多幾乎你平常想不到的,在唯識的理念中都能表現出來。譬如:我們講自然生成的花,假使你用插花的方式把這些花剪下來,配上一些植物,插得非常漂亮,甚至於可以表現一種什麼流派、它的藝術境界如何如何,可是這是一種世間法。以佛法而言呢?依於世間法為基礎我們可以發現,這些花跟這些植物如果在原生地的話,因為時間關係到空間的不同,壽命就不一樣。如果說在那個時間、環境、空間的不同,它的壽命也可以發現另外一個所謂無常的現象。這種無常是什麼?所謂的花開、花謝。如果說你從自然的環境中把這些花材拿過來,插在一個水盆上的話呢?這時候就會發覺這盆花維持的壽命,因為它的空間不同,所以它的時間(壽命)也就不同。從這上面,同樣也有花開、花謝的這種情況,可是我們能看到的只有花謝,我們看不到花開。又可以發現在這個生命的價值上去看它的因緣法則的話呢,又有很大的差別!當然,如果是一盆假花的話,維持的時間就很長,因為它本身的因緣法則不同,擺在這個空間裡當然也就不同。如果以價值來比較,就有所謂的世俗的價值跟道的價值的不同。以世俗的價值來講,假花好像比真花維持得還更久,可是有些人就會感受畢竟這是假的,不是真的。如果以道來看呢?這不是真與假的問題,而是真的價值在哪裡?假的價值在哪裡?究竟代表什麼?這就必須要涉及到因緣跟生死的問題,道的問題都必須要放進去,那麼這時候你才能夠發現為什麼以唯識去看法相跟世俗去看法相有那麼大的差別。

我們不要看僅僅是唯識法相,講唯識是以法相做為基礎、做為對象而來表現唯識。這話講起來很容易,可是真正要把唯識完全表現出來的話,法相即使不變,唯識裡面的變化就大了。因為法相我們只是依於明了以後而辨別,再去肯定它的法相,這是唯識學的精神。否則,以人去看法相,你有多少知識經驗、有多少的智慧、有多少的修養就只能表現多少,往往就不會跟所謂的生死解脫有關係。涉及到道的,以唯識學而言,就可以發現跟生死、跟解脫的關係。所以,雖然談法相好像跟生死沒有關係,那是因為你不懂什麼叫做唯識,如果懂得的話,就會知道原來這裡面還是關係到生死、關係到解脫,這就是我們講唯識跟法相相互之間在名字上的概念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