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若經要解 - 百八三昧說(身)

大般若經要解講到這裡本來應該算是結束了,可是,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我們必須要知道。佛法是以苦、集、滅、道,四聖諦法為基礎,通常談“道”,是以八正道來說,是不是拿八正道去消滅苦呢?那是一種錯誤!“滅”有滅的方法,“道”有道的道路,所以不能把滅與道看成是相對的。譬如講寂滅,寂滅是因為有東西生起才要滅,對不對?但不能夠說因為有生,我們要滅,所以用“道”去消滅“生”,那就變成一種戰鬥了!變成以武器去摧毀什麼東西,這在佛法上是不能成立的!所以,在般若經裏提到:要想於苦集滅道,使修養展現效益的話,必須要有修養的內涵;這個修養的內涵要進入到滅的境界,就必須要修養三昧。唯有入三昧才有進入滅的境界的機會,如果沒有三昧的修養,就沒有這種機會。所以,在般若經的最後提到一百零八個三昧,其實這一百零八個三昧任何一個都可以進入到滅的境界。只不過要注意,這一百零八個三昧是根據過去已經成就的一些菩薩,他們修養的特色,也就是他們的專長;其中可能有的具備三個二個、三個五個,或具備十來個的都有,把這些集中一起就完成了一百零八個三昧的說法。其實,不須要一個一個的當成一種什麼修養的方法,只要把握幾個重點,這幾個重點,就是根據“首楞嚴”這個名詞來的。因為“首楞嚴”在梵文的原文是“首楞嚴伽摩”,這是用中文的譯音來講,它含有三個條件跟一個結果。所謂三個條件,首先就是已達到佛陀道德的一種堅固的修養,也就是不會被任何……摧毀了;其次,不管什麼樣的邪魔外道或者是鬼神,任何的……都不會破壞它,就是所謂的“入金剛”的這種境界;第三個就是所作皆辦,也就是一切都已經具足了,這是說三種修養。最後一個結果,就是覺悟達到明妙圓覺的境界,也就是修養的結果。明妙圓覺,簡單的說,就是圓覺或者是妙覺,到達了這個境界。所以,三個修養一個結果,代表了一百零八個三昧從修養到得道的結果是相同的。

現在不談每一個三昧的名詞,先從認識三昧著手。所謂“三昧”,三昧就是正受,這是最簡單的解釋。其實,談正受,“正”,以什麼為正?“受”,又是依於什麼去受?“正”是因有偏邪,那“受”是受於偏邪,顯正怎麼去把握?所以在此又歸究到什麼呢?歸究到“五蘊”。我們曉得,“五蘊”,從色塵緣境引發了色蘊之後,接著就是受蘊,對不對?其實,談三昧第一個修養的,就是於你的受蘊上怎麼去著手,就是三昧!如果“受蘊”能夠從偏邪的去把它修養成正當的──所謂正當的,是以佛或以覺悟為前提──能到達這樣,就是正受,也就是三昧。那末三昧究竟是以什麼來說而有一百零八個的分別?現在我們不以一個一個的方式去看,而是從三昧的一些要領上先去著手。

剛剛談到第一個,就是具足如佛的修養,而且是堅固的這種境界。要瞭解此處所提的“堅固”跟 “金剛”是不一樣的。很多人把金剛也當成“無堅不摧”,所以也把金剛變成堅固,不是這麼解釋。這裏談修養的堅固,是說他已經到達了零缺點。到達了零缺點,沒有缺失了的話,就是到達一個堅固不變的境界,所以它不是一個摧毀的境界。所謂的“金剛”,譬如說:金剛可以摧毀魔,金剛可以維護一個色身不壞,這不是叫堅固;這裏的堅固是談他的修養。舉例子比較容易瞭解,我們常常說修身口意;以身而言,身的行為究竟以什麼為範圍?如果以三昧境界來講,於身入三昧只是一個概念;身入三昧,入什麼三昧?什麼境界?那先要瞭解身;“身”是一個整體,這個整體是以什麼為主呢?是以手腳為主,也就是說,行為動作能表現的部份,行為動作能表現的部份是手腳,那手腳有什麼好修養的?譬如說手拿筆,拿筆是寫字,那有什麼好修養的呢?可是,問題是你寫什麼字?寫字可以作文章,那就看你寫什麼樣的文章?“文章”可以害人,也可以幫助人;如果拿起筆來畫畫,可以畫出很美的東西,也可以畫出很誘惑人的東西,或是很雄壯的、很悲哀的……。再看“手”,手可以表現很多技能,可是也可以用來揍人、打人,如果說“這個手”它愛怎麼做也不是我要怎麼做,那你就等於拒絕去認識自己,為什麼?我們先要瞭解身也好、口也好、意也好,它的原動力是誰?原動力是“意”。主宰者是誰?是自己的“心”,也就是“我”。如果能夠知道身、口、意三者:身口,是外在的動作表現,譬如說身體要動作,有行為,一定要有意念;口要有言語,也要有意念,如果沒有意念為動力的話,就不可能表現。可是,誰在主宰這種動力?就是自我,或者說心。這一種主宰又根源於什麼而發起?那就涉及到色、受、想、行、識五蘊。因為五蘊形成,才有我主宰的意識(過去的),主宰的意識要根據動力,就是我們意念的動力,意念的動力又根據什麼呢?根據眼、耳、鼻、舌、身、意接觸外緣而發起的一種變化作用,這是個原理。

剛剛談到先從“身”來看,在佛法上雖然我們講三昧,如果我舉一個這麼的例子不曉得你們能把握多少?我們講身莊嚴,如果以戒為基礎的話,身就能莊嚴,對不對?“戒”是一些要求的範圍,在這些範圍之內,你可以怎麼樣行為,違反了這些範圍,或者超越了這些範圍,那你的行為就是錯了,這樣就會形成身造業了。以戒行來莊嚴我們的身,如果不瞭解這是一種修養,而只把它當成是一種約束的話,我學佛還要有這麼多的要求、規定,那我學佛不是更不自在嗎?就會這麼想。往往就會把自己擺在一個業的世界裏,業的世界都是以自我為前提。那道呢?道的境界是如何從業的世界裏跳出來,怎麼樣去突破“我”!也就是所謂我而無我!怎麼去起變化、生作用,怎麼樣去主宰這種動力而不會有偏差呢?這就是在乎“受”──就是五蘊中的受蘊;色塵緣境是相同的,你的感受才會有分別。譬如顏色,究竟什麼顏色你最喜歡呢?每個人的感受都不一樣。可見每一個人的心念對顏色的分別就不相同,那究竟誰對、誰不對呢?這裏就不能這樣分別了,為什麼?要知道只要是在正當的前提之下,你什麼感受都不會錯;但一旦你的感受產生了偏差、造成了傷害,那再好也都錯了。譬如說有很多人要蓋廟供養出家人,然後,他就執著於功德;甚至還有很多利用佛教斂財的,開頭一看他也是很正當,可是內在就有了問題。那麼以感受而言,有所謂:說這個人是壞人我根本不相信,他是個很喜歡做善事的人,又是什麼慈善機構的什麼人……。那是憑人家的感受,真正如果以正受而言,那只是個人的感受、分別而已。就好像我常舉的一個例子:正常人的眼睛看紅顏色都說這是紅的,對不對?要是色盲,他看的是藍色。那你說:「你這個人胡說八道!明明是紅色,你為什麼說是藍色?」如果以色盲,對那個沒有色盲的人來講,他會認為你才胡說八道呢,明明藍色你為什麼要說紅色!此中我們可以發現:這個感受在一個正當的前提之下,是依於他本身具備的條件──不會造成傷害,並不表示就是否定。譬如說他有色盲,他看顏色是藍的,你不能反對他;同樣,有色盲的人對正常人的眼睛說是紅色,你也不能反對他;要知道,這裏面“分別”是避免不了的,可是你不能否定!如果說,只是一味的否定、強調,那就只是一個自我。強調自我的本身不只是傷害別人,也會使自己受到傷害。所以我剛剛講“身”要維護其莊嚴,要入三昧或者正受的話,最好是以戒律來約束自我。

戒律的本身就是一些條件。舉例來說,談殺生,戒告訴我們不殺生的主要目的是培養慈悲心。你如果說,我這個人生下來到現在,從來沒有殺過生,我就是不殺生,我的戒律最莊嚴,可不可以這麼說?不可以!為什麼不可以?那是因為你沒有機會!真正戒行要莊嚴,假使以不殺生來講,要有殺的機會而自己做到不去殺,那才叫做維護戒,否則,從來連殺的機會都沒有,你說不殺生戒持得最嚴謹,從來沒有殺過,這個不叫持。戒要持,維持它嘛!怎麼叫維持?一定在某一種情況之下可能會造成違反、傷害,因為有戒的要求可以做到不違反、不傷害,就可以達到戒行的莊嚴,唯有莊嚴而後才能清淨!你如果從來沒有經過莊嚴的修養,你說你清淨:「我從來沒有殺過生」,仔細的想一想,哪怕是你在外面走路,腳踩下去,你有沒有殺生?甚至在睡覺的時候,不知不覺的打死了蚊子什麼的,你知不知道?再說一句話,吃雞魚鴨肉,哪一樣不是生命呢?尤其以戒律的五分法來講,植物也是生命,你是不是連蔬菜水果都沒有吃過?所以,說這種話就忘了,莊嚴戒行不是在你殺不殺生,而是當你會造成傷害的時候,你可以避免它而不去造成傷害,那你才算是維持了戒。比如說,這個人因為受了委屈,氣得不得了,很想發出來,最後把自己壓下去,心平氣和,我們會講這個人很有修養,對不對?如果說這個人從來沒有人敢對他怎麼樣,他一個人高高在上,誰敢惹他生氣?你說我這個人修養好得很,從來不生氣,那是沒有人來惹你生氣,人家也不敢惹你,這不表示你在維護什麼,或者你有什麼修養。

再舉個例子:有很多的官員或民意代表或一些企業家都有秘書,他自己不用寫字、不用打電腦,你說這個人究竟是識字不識字?我如果說他等於不識字也可以,為什麼?他根本沒有機會去表現嘛!那你說:「我這個人,根本不用讀書都可以做事」,那就肯定你是不識字,不是你要不要讀書。可是,我們一般人不用這種方式看問題,就像現在有很多年輕人不喜歡讀書,甚至於動不動「你看,王永慶也只不過小學畢業,他用的人都是博士、專家」,可是有一個問題,王永慶小學畢業,他今天可以在大學裏做專題演講,他的人生過程中一直都是在學習,不是說他小學畢業後就沒有學習了。可是,很多人只看表面就表示自己怎麼樣,等到哪一天自己真正要面對現實的時候,沒有王永慶那種環境,你能夠做王永慶嗎?最後,說不定只有去撿破銅爛鐵,說不定去跟人家做苦工,此中說明什麼?所謂“正受”,是說因為個人的意識分別心是難免,問題在你究竟有沒有去修養、去維護它?唯有修養、維護才能莊嚴,也唯有莊嚴之後才能清淨!這樣的話我們以五蘊談正受而言,你看,色塵緣境是不變的,譬如說好的、壞的本來就是如此,如果你一定要在好壞上去分別也可以;只不過有一個問題,你所分別的好壞,究竟那個“好”是不是真的好?“壞”是不是真的壞?你不能說“我感受是如此”!“感受是如此”那並不可信,為什麼?那是你個人的感受。所以我剛剛舉例,像色盲跟正常的眼睛一樣,你憑感受,究竟誰對?我們再看,一般分別善惡,究竟“善”以什麼為標準?“惡”又以什麼為標準?以父母教育子女來說,有的小孩用愛心去幫助他可以成功,可是有的小孩說不定你真的要懲罰他,要有獎跟懲的方法,你說,打他難道真的就是惡?愛他就是善嗎?其實,如果是出自一份愛心,雖然有所責罰的話,使對方能得到利益,同樣是善。所以,我常常講做父母的,不是說能不能責備孩子,問題是,你本身處在一種什麼心態、環境之下去表現?如果說小孩子做錯了,平常你都馬馬虎虎,自己情緒不好的時候就藉這個機會拿小孩出氣,那就是不善了!雖然小孩子也是同樣做錯了,可是這時候你發起的這種因緣不同,從這中間就可以發現什麼叫做正受!

所以於“身”以戒來莊嚴的話,那是一個唯一可信的。當然,我們談戒會涉及太多,雖然前面也介紹了很多,只不過在戒律裏,假使以三昧來講,有一個最難的戒就是譏嫌戒。“譏嫌戒”是說引起人家懷疑,讓人家產生誤會而顯現出來的問題,這些“戒”,如果以三昧來講,即是戒三昧,就可以從這上面去發現。譬如說:假使一個出家人,要到一處地方,必須經過那些所謂的花街柳巷,要是普通人經過,無所謂,若是出家人,從那前面過去,雖然只是經過那裡到另外一個地方,但在經過的時候馬上就會產生譏嫌,為什麼?在那個環境的人:「你看看,出家人怎麼樣……」,無形中就會造成很多的口業,而這是因為你自己造成的!所以在戒律裏有一個這麼的要求,當你遇到這種環境,你要繞道而行;不能夠說我走這裏,我正大光明、我問心無愧,因為這是會遭惹譏嫌戒的問題,不是自己問心無愧就可以了。常常很多人動不動:我問心無愧!問心無愧是一回事,但是別人不知道,然而你的身行已經表現出來了!你沒有做什麼,可是你在這裡走過去,人家看到你是在這一段距離中間嘛!所以“譏嫌戒”,以正受來解釋的話,要入這種三昧還真的要有相當的修養。所以,談身口意的第一個,於“身”的造作行為要入三昧的話,要以戒作為我們的基礎。“戒”是一條條的規範很好把握,但最難的就是譏嫌戒,如果譏嫌戒能守得好的話,的確,入戒三昧就可以到達這種修養,可以表現出你的莊嚴,那麼,自然地可以說內外都清淨。以上是講,於身在三昧上的一種修養可以把握的一些道理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