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為命運所惑

命為軌則,運是轉動,循著軌則,轉動不息,即是命運的常態。
命為生趣,運是言行,基於生趣,運用言行,即是命運的現象。
命為義務,運是權利,履行義務,施展權利,即是命運的主宰。
命為能源,運是生產,利用能源,躬勤生產,即是命運的價值。
命為種子,運是現行,依於種因,生現行果,即是命運的法相。
命為涵蘊,運是開發,究竟真象,精進工夫,即是命運的依皈。

命運之說,見仁見智,無論如何,總少不了有一個「我」,纔能談得上命運問題;以「軌則」而言,運轉無我,如何發動,如何前進?也就是說,縱有一定軌則,若是不動,無異死亡;再說,軌則之立,又是「誰」的主意?可見主宰之力,原本在我,即使如《易經‧旡妄篇》中所說:「大亨以正,天之命也!」仍為「誰」是大亨?「誰」又強正?因此,這「天」之「命」,不正是自然的道理麼?

佛法的唯識學中說:
「命是過去業而生,因一期之間,維持煗與識;是依八識種子住識功能,為一期之間,使色心相續,非別有命之實體。」

這段文字的意思,說明命的來由,是依過去無始以來自己造作而成,現今一生(世),才顯現生的分別意識;而這種分別意識,就是源出於自我造作的「業力」;業力的真貌,乃是善惡種因的內涵,如同多種元素的組合物,所以說,色心的運作,沒有另外來自他力的東西,完全是自己作,自己受,自己主宰一切!

綜合上面所說,命運是自我,為善為惡,或成或敗,是樂是哀;惟自我而造作,任誰也操縱不了!即使是神是佛,是所謂的冥冥中註定;如果,循著正途,運用自我,總歸是我作我受哩!因此,禪行者以畢生無難事,但憑我所能,行為人生道上,發展義務與權利的事業,從不敢耽於虛妄,也不肯聽信命運;踏踏實實的,堂堂正正的,誠誠懇懇的造作自己的命運,務期強調創造命運的價值!

願您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