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那裡呢?

    「白雲深處」一書裡有「知法方能見道」一文說:「知法的所在,方能得見道的蹤跡。經典,不是依文解義,而是欲知第一勝義諦,也就是『法』在那裡?

  • 文:出處:雲語書摘期數:226期 2008年 6月刊

「白雲深處」一書裡有「知法方能見道」一文說:「知法的所在,方能得見道的蹤跡。經典,不是依文解義,而是欲知第一勝義諦,也就是『法』在那裡?」

什麼是「法」呢?

法,梵語Dharma,音譯為達摩,通於一切語言、文字、事物;有大有小,有形無形,以及真實和虛妄;總括事與理的軌則和任運,悉謂之法。所以,法,是一種現象,是一種作用,是人與事關係的結果;更是一種運作,一種軌範,是一種因緣關係。例如,人與事或事與人發生關係而生起了煩惱(煩身惱心),即稱作煩惱法;而凡有所作為,表現出來,就稱作有為法,這是世間本有之法。若能依佛陀的道理方法,面對世間法如何去突破,就像煩惱顯現了,怎樣不被煩惱所轉,而能從煩惱中做到不煩惱,就是出世間法。但這不是佛法,佛法是能於世間可以出離世間而完成的一種現象,包括所獲得「覺」的結果。所以,佛法是智慧加上覺悟的圓具之法,可以破除煩惱的障礙,可以解脫所知的障礙。

在經典中的文身、文句、名相、法相等,均具內涵,皆有法義。例如:金剛經的「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法義,應該如何去把握?

「應無所住」並不是盡談什麼都不要存在,而是因為有什麼問題之後,必須去面對,並深入作探討,從「有所住」下手,根據「有所住」所生起的心而去把握,所住、所存在的是個什麼問題和現象呢?把握「有」的問題和現象去作認識、瞭解,有所發現,進而突破、化解它,突破、化解之後,不要認為自己成道了,如果認為自己成道、覺悟了,或者大悟了,還是「有所住」,因為「無所住」是清淨、無所為的,已經沒有那些「有」的存在,所謂「而生其心」,是依無住而生其心,不是對「無」而生其心,這是必須把握的一點。所以「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並不是一切都不要存在,否定一切而要生清淨心、菩提心,這就完全錯解了這一句話的含義。因為人常陷於「有所住」,所以要面對有所住的內涵,從有所住下手,慢慢的就有機會突破,而能顯現出「無」的結果。

又「南無阿彌陀佛」的法義如何把握呢?

南無:是梵語,譯義為依止、親近。

阿:梵語唸ㄛ,是無、無比、極限之義。不唸ㄚ,ㄚ不是「無」的意思,如「阿(ㄚ)難」的「阿」是慶祝、歡喜之義。若將阿彌陀佛的「阿」讀為「ㄚ」,則變成慶祝歡喜,意就不通了。

彌陀:是光,是壽。

佛:是覺悟。

譯義的組合是:親近無量的光壽般的覺悟。

法義是:依止或親近極其光明的,而且是永恆或長時間的覺悟行為。扼要的說:以無比的光照為依皈,長久地處於覺悟之中。

又「緣起性空」的法義在哪裡呢?

緣起性空是個法則,「緣起」是說一切的法,關係到人或事物所發生的問題,是依於什麼緣而發起的,就叫緣起;例如與人吵架,是因什麼事而吵?一定有個緣由,這叫緣起。「性空」是談本體,也就是:於緣而言,緣是關係到一些為什麼,需要這個緣才會發起,不需要這個緣,於性則本空。所以,性空是:這種緣起還未發生之前,它本來不存在;可以說緣聚而生,緣散而滅,於性是本空。性,是本體;例如人有色身,色身的本體是四大(地、水、火、風)組合而成。所以,四大聚合在一起,就有色身;它的本體,就是實有的色身相。四大未聚合之前,於人的本體,是一個空相,所以於性是本空;也就是說:於本體而言,是個空相,是依於什麼緣而發起的,故稱緣起性空。

總之,經典中的名相、法相等,如果只是依文解義,不能表達其中所蘊藏的「法」,那麼佛法中的「甚深、微妙」的內涵,很可能被完全的抹煞了!然而了知「法」之所在,不是探究即能發現,必須有正知正見,如實行證的善知識開導與釋疑,才不至淪於瞎摸的流弊。

若善知識難遇,最好的修學方法是:

多看,看原典,看不同的註解。
多聽,聽講解,聽不同的講解。
多問,問所疑,問不同的善德。

依此三多之法,蒐集許多的資料,後作比較、選擇;不斷的蒐集資料,不斷的比較、選擇,久而久之,可以從一個吸收者而成為消化者;終究,將佛陀的語言(經典文字),化為人類的語言,而對人類說法;也就是:將佛法融合在現實生活中。

「法」在那裡呢?

佛法不離世間法,世法中可以得見佛法。也就是要建立此觀念,佛法以世間法為基礎:就是藉世間法以為資訊,但不是執著於世間法,而是從世間法中去探討;因世間法不離於對與錯,是與非,好與壞,善與惡等相對,怎麼從相對中能夠突破而顯現出絕對來,才能出離世法的缺失。

總之,「法」就是一種規矩法則,依著規矩法則,照著去做,而不以自我意識(自以為是)認為應該如何或認定這就是什麼,那麼於此情形下,所遵行的就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