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若經要解 - 九十波羅蜜(不戲論)

繼續介紹大般若經要解九十波羅蜜的第二十六個──“不戲論波羅蜜”。

如果能把握佛說的戲論,就不會把戲論當作“捉弄”的意思。一般說舞台劇、電視、電影或歌仔戲、布袋戲,只要是“戲”就不是真實的;演戲扮演各種角色,一個人戲演得怎樣,就是指他扮演的角色表現的是不是逼真?因此,扮演某個角色是假,表現的逼真與否,又有真相之說,故這裡談戲論的“論”是論議,要我們不可以用人生像演戲一樣,戲散了什麼都沒有的方式去論議佛法,這就叫做“不戲論”。 

基於演戲只是一種表演,不論是演歷史人物、民族英雄還是神祇,假使一個人演皇帝,在現實中他真的就是皇帝嗎?但如果演戲表現不出皇帝的特色,那就演得失敗了,可見表現還是得要逼真,換句話說:戲是假,表演是真。用這樣的方式談“不戲論”,以波羅蜜的道理方法來看,就可以瞭解:“人”來到世上,生命的過程中所發生的點點滴滴都緣於業,如果把“業”當成真的,會聽天由命,但如果把“業”當成是假,就會不在乎,所以不可把業當真,也不可以當假。如此該怎麼辦?所以我曾說過這麼一句話:當業報顯現的時候,要歡歡喜喜的去承受,就可以發現其中有“不戲論波羅蜜”的道理在。當然業報顯現時通常不好受,要不然就是很好受,而好受怎樣?不好受又怎樣呢?其實,好受之前與之後還是不好受;不好受之前與後,還是有好受的時刻,通常一個人有所表現時,就是業顯現的時刻,如果那時只在好或不好的上面計較,那就變成戲論了!

如此該怎麼去面對?所以我才會說「要歡歡喜喜的去承受」,因為,“好”與“不好”都是自己過去所造作的,既知其中的道理,為什麼遇到順境心生歡喜,逆境就會討厭?就像演戲,難道演皇帝的,真的就是皇帝?演刺客的就是壞人?通常歷史劇裡,改朝換代的時候,往往會派一個刺客去刺殺暴君,在那個節骨眼,刺客反而變成了俠客,是百姓心目中了不起的人物,但如果以現代的觀念來看,謀害總統的便是兇手、殺人犯。可見絕不能在「好與不好」中分別,如果去分別就是戲論,所以須去認識「戲是假,演戲是真」。再以同樣的方式去看業與道:業是假,道其實還是假,只不過從業裡可顯現出“道”,從道可以顯現出“真”,所以「業裡有真」,知道了它們彼此的關係,就不會誤會“不戲論”的法義了。

再看“不念波羅蜜”,“念”是指意念、正念或念頭。為什麼要談念與不念呢?還是從念來說比較容易瞭解。常有修行者把“念”一概而論,其實“念”有“意念”跟“想念”的不同,如果以分別來說意念,唯識學的分別比較清楚──第六識是“意念”,第七識是“想念”,但在般若學說“意念”是屬於根,也就是根本產生的念,“想念”才是五蘊變化的念。所以意念與想念的差別,在於五蘊的“想念”是經過調理之後的“意念”,可見把“念”一概而論的話,就會當成念佛、念法、念僧的“念”,那是不對的!一般說念「南無阿彌陀佛」、念「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那是念佛,至於怎麼念呢?難不成是念《金剛經》、《法華經》?如此一來,念僧是念什麼?若是念比丘、比丘尼?請問又是哪一位比丘、比丘尼?所以不能將念當成口念,因為意念與想念的本身都是內心世界的一種動態,不是表面的動態,嘴念若以念「南無阿彌陀佛」來說,須要做到「念而不念」,也就是念得很熟,念到一心不亂,無論如何都須從“念”開始而到最後的“不念”,但這仍是一概而論的說法。

因此這個念,它是以意念與想念來看,因為意念的發生,是由所謂的六根六塵相應而生起的作用,“我”就會產生分別,才會有想念的產生,可見,由外而顯的是“意念”,如果進入到內,再起分別而完成的才叫做“想念”但念的本身並不肯定是如此。而是不是一定經過“意念”而後才有“想念”呢?不一定!假使認識一本書裡的一個字,那是由於曾經學習過,這是從意念到想念;如果從不認識它,「咦!這是什麼字?」那就不是意念了,一定是已經經過想了,或去翻字典、再去請教別人,再次經過意念。所以這個“念”它沒有前後之分;可是,它卻有內外之分,之所以有內外,總離不開分別。緣於分別而有念,那怎麼去突破分別而到不起分別,最後入達不念?其實於念佛的口念來講,要做到念而不念,那是一心不亂的境界,如果以意念與想念而言,並沒有內外之分。所以不念波羅蜜,有這兩種差別。 

再看第二十八個“不動波羅蜜”,動的相對是靜,這裏談“不動”是因為不動是從動而來,不是從靜而來。所以「動、靜」是相對的,「動、不動」卻不是,也就是說不動只是從動再發生的一種現象。例如:以如如不動來說,“如如”,第一個如是“圓滿”,第二個叫“成就了”,圓滿成就之後,再也不起變化、不生作用才是“如如不動”,可見會動,其中一定曾經生起變化與作用,最後依於修養才達到不動的境界,所以從動到不動,就是“不動波羅蜜”的修養。那是一個什麼現象呢?以菩薩十地位來講,要到達八地的修養才是不動,八地的修養是用什麼方法才能完成?如果以動與不動來看,菩薩十地階位,要修四禪八定,前面的四禪都是動的,進入“四無色定”──八定的“空定”,才是由動到靜的過程,但並不是空了就算了,還要到達“識處定”,去認識了別,再進入另外一個動,動到“遍一切處”,也就是無論什麼情況之下都能夠自由自在,最後到第四個定“非想非非想處定”,這中間雖有動,可是這種動是經過修養之後,轉變的另一種動。比如:原來的動是妄想雜念,現在轉變為提起正念的動,不過這還是動,可見是不同於原來的那個妄想雜念的動了,是一種“非想非非想定”八定的境界;如果能夠進入八定的境界,就可以完成七地,有了八地的修養,因此“動”有正面與負面的,怎樣到達不動呢?必須正面、負面的都靜止不動了,才是不動;如果負面的已去除,正面的還會動──好比妄想雜念是動,提起正念還是動,並不表示妄想雜念是動,提起正念就不動了;可見不論你提起什麼正念,其實還是動,只是後者的動異於原來的動,如同妄想雜念是動,轉變為提起正念叫做“非動”,“非動”還是動,如何才是不動呢?就是連提起正念都不需要了,表示你已沒有妄想雜念了,那才是“不動波羅蜜”。

再看第二十九個“無染波羅蜜”,前面介紹過“不汙波羅蜜”,其實這二者是有所差別的。比如我們常說用什麼顏料染什麼布,最初可能是拿一塊白布去染別的顏色,絕不會拿一塊有色的布去染,因為布的顏色如果原是淡的話,染成深色易染,而如果是深色的布就無法再染回淺色,這說明了人由業到道的修養過程;無染的本身包括了“人我”與“法我”的差別,如果執於菩提,還是有染,為什麼?因為菩提是突破煩惱而顯現的,絕不是另一個東西。談“無染”是說:煩惱是一種染,能突破煩惱的染就是非染,而非染並不表示就是不染,好比能做到煩惱不起,菩提也不需要了的境界與修養才能達到無染。所以,修養的工夫不是一蹴可及的,再者如果認為菩提是從煩惱中顯現的,一定要有煩惱才有菩提,那還是有染之心;因為,你執著於要有煩惱才能顯現菩提,認為沒有煩惱就沒有菩提,其實煩惱是迷惑,菩提是覺悟,兩者都是一種現象,雖然煩惱中有菩提,但也不能執著於菩提的“有”,否則就是有染於菩提。

那究竟無染是什麼呢?一向說煩惱中有菩提,煩惱生起時要知道怎樣去突破,所以一開始雖然有染,但還是可以達到無染的境界;而如果煩惱不起,或者是煩惱起來了,你有能力化解煩惱,顯現菩提,卻一直執著菩提不放,那也變成了有染,所以談修行辦道,業裡有道,那“道”裡有沒有業?其實絕沒有「道裡有業」的說法!我常舉一個例子:你為什麼恨他?一定是因為愛他,有沒有人被問「為什麼愛他」,答案是「因為我恨他」的?假設愛是菩提,那恨成了煩惱,問:「你為什麼恨他?」、答:「因為愛他!」如此,愛變成了一種執著。

所以,無染的本身,不是教你在相對中分別──為什麼恨他?因為愛他,這沒有錯!煩惱之中有菩提嘛,所以恨的顯現是因為愛,由愛而產生煩惱,但不可以說煩惱就是愛。可見有染、無染的差別就在這裡。世俗不是有這樣的說法?夫妻之間打鬧一輩子,好像不打不鬧,就不能白頭偕老,就會離婚似的,如果用另外一種方式去看,現代的婚姻觀念,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那麼誤會與瞭解是不是都是染心?所謂的愛,只是自己產生的一種執著!如果不喜歡或因為誤會,為什麼又要跟他結婚?還有,為什麼瞭解了反而非要分開、要離婚呢?表示原來的愛不存在了,如果愛不存在了就等於無染了,既然到達了無染的修養,那就更不須離婚了,不是瞭解了反而更好相處嗎?可是,人就是有染,「因誤會而結合,因瞭解而離開」,離婚了可能會再娶,難道想再嚐試一次誤會,再來一次瞭解,一輩子在誤會、瞭解中過日子嗎?

可見,不管誤會也好、瞭解也好,其實都是一種有染之心,若能突破有染,比如結婚之前,因誤會而喜歡一個人,一定喜歡他什麼,雖不瞭解他有哪些缺點,但結婚之前如果約會遲到了一個小時或半個小時,彼此都能互相容忍,因著一份愛的希望,而一旦結婚了,不談約會遲到半個小時或一個小時,連個五分鐘都不行,為什麼?我們常看很多夫妻結婚以後,遇逢出門時,太太可能還要去梳妝打扮一下,先生卻衣服一穿就喊:「快一點!出門了!」連等個幾分鐘都不耐煩,為什麼在婚前,女朋友還在打扮,他會說:「慢慢來沒有關係!」這不都是一種有染之心嗎?為什麼不能夠做到無染,因為是人!如果在法上認識,就不會有這種分別,會從有染去突破。“婚姻”使兩方結合了,彼此若意見不合,難道還沒結婚之前意見都是合的嗎?有時候男的說:「我想看這一部電影」,女的卻想看別部電影,也許男的會將就女的,女的也會將就男的,那個時候為什麼可以彼此將就,結婚以後卻不能呢?可見這“染心”,以眾生而言都是如此!也就是因為眾生有這種染心,所以才要去突破它,唯有突破才不會有所謂的「因誤會而結合,因瞭解反而分開」的問題了。

目前在台灣,學佛者動不動就吃素,用吃素來確定一切,好像吃素就是學佛,甚至看到一個學佛的人在吃雞、魚、鴨肉,會訓說:「你看!你學什麼佛?」其實,怎麼說都是在染心上打轉,如果說心清淨就是無染,你們也知道以前我曾在菩提寺講過這句話:如果你們吃雞、魚、鴨、肉,甚至到廚房煮,我都不反對!但有一個條件,當你在煮也好、吃也好,如果能不起心動念,我就准許你們吃,因為不起心動念就表示沒有染心,你能做到無染嗎?如果能做到無染,我絕對可以開放,因為那是一種修養,可見無染是一種修養,不是搖搖頭否定就可以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