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四十二章經 善惡並明(上)

    它不只是限於女色,而是針對色塵緣境,去貪圖滿足的這安逸的逸;這種逸,是很輕快、很舒服的想法,也就是表現出利與害,過份了都是淫。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369期2021年09月

佛說四十二章經 善惡並明(上)
/白雲老禪師

 

佛言:眾生以十事為善,亦以十事為惡。何等為十?身三、口四、意三。身三者,殺、盜、婬;口四者,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三者,嫉、恚、癡。如是十事,不順聖道,名十惡行;是惡若止,名十善行耳。

  這個課題是談「惡行與善行」;談到善惡,先要瞭解:這裡是談行為。前面談到修養,修養什麼?就是修正行為,培養智慧,就叫修養。行為總是離不開身、口、意,也就是身體的行為、言語的行為、意念的行為。惡行應該說是不好的行為或壞的行為;善行呢?就是好的行為。

佛陀對人,不以善惡來分別,可是對事有所謂的有善、有惡;也就是,事關係到行為,所以談惡行、善行;不要把前面一開始所講的,佛陀對人不以善惡來分別,是講善、不善,那是以人來分類。涉及到業,業因為是行為造作而成的,所以業有善業、有惡業,因為行為有惡有善;業完成的內涵就有好有壞。在經典上只要談到行為,總是離不開身口意為前提。

如果對佛法沒有相當的認識,總以為修行就是,拿個什麼方法照著去做,就是修行。注意:這不叫修行!譬如持咒:就拿個咒一天到晚都在持;或是念佛,一天到晚就在念;或拜佛,一天到晚就在拜;這都不叫修行!這是什麼?這一些只可說是依賴的方法而已。依賴這些持咒、念佛、拜佛的方式,可以不表現造作的行為,因為當下身口意都是在持咒、念佛、拜佛上;但一旦沒有持咒、念佛、拜佛,面對人跟事的時候,於身口意自己還能不能做得了主?

「修行」最簡單的說,就是「修正身口意,不要去犯錯」;也就是不要做不好的行為-惡行,相反的就叫做善行,這種說法還是不夠完善,因為談不好的,所做的就是惡行;如果這些不做,根本都沒有做,談什麼善行呢?經文談身口意,所謂的身三、口四、意三,加起來有十種內涵,在此不一條一條做解釋,用比較容易融會貫通的方式來認識:

身體的行為——用身體任何部位,現在有個名詞,叫「肢體動作」就是。口,就是言語,這些言語還包含了寫出來的文章、文字,所以語言文字,都是屬於口的一類。意,究竟談的是哪個?以唯識學來講,「意」就是第六識;在般若思想上,談人具備有心、意、識三個,這個「意」,就是心意識的意,包含的就比較多,不像唯識裡但指第六識。

當然涉及到其他各家各派,認識也不相同。只是在這裡談「意」一定要把握,不是唯識學裡講的第六識單純的意。因為這個「意」關係到念,這個念呢?除了有意念之外,還有想念。可見「意」如果沒有經過「我」的參與來表現,意只是概念,沒有現象,必須要加上自我的有所表現,這種意念,是經過了想而發生的。所以,以單純的意談修行是不夠的,因為身、口、意的完整性,須是組成為「我」;而「我」是什麼?「我」是說不出來的,一定是在有所行為的時候,這個「我」才能夠表現出來。

修正身口意的行為,慢慢培養它,就是修養自己的身口意,讓它表現得都很恰當,而且結果都是利益的,就有了智慧的樣子。如果能夠表現得圓滿,沒有缺失,就是所謂的大智慧,或說圓滿的智慧。

先看「身」,身所表現的,在《四十二章經》裡講的就是殺、盜、淫。殺就是殺生,盜就是偷盜,淫,我要特別強調,淫不只是說女色而已;淫是一種過份、超過的,凡過份的、超過的叫做淫。淫,如果只是擺在女色上,可以說就變成否定了。出家人固然是斷欲,可是以世俗人來講,就否定了世俗人。以女色的色欲,出家人是要斷絕,可是以在家來講,是不要貪欲。再提示「淫」不只是女色,凡過份的、超越了的都會造成傷害;再說「色」的本身,以相、以作用、以本體而言,最後的境界,都絕不是只限於女色而已。

談「殺」,有殺的行為,假使問:「如果當兵,要去作戰殺敵人,是不是殺生?」曾經佛陀也回答過這類問題。因為是人,是這個地區的人,或是這個國土的人,當別人來侵犯你的國土,傷害你國土上的人,你應該去面對敵人!可是他強調說:你還是有殺的行為造作,還是完成了所謂不善的行為。如果是造作成業,那麼還是要受業報。從這又發現了道理在哪裡?他是說為了維護國土、維護國土的人民,你應該做;如果用侵略者的身分,主動去侵犯別人的國土,殺害人,則絕不可以,這是第一個觀念。

第二個觀念——「業」,有業作就必然有感報,不會因為不是為自己,是為了國家去殺人就不算造惡業,還是惡行;因為殺,就是不善的行為。經典上說「有情眾生」,我們是人,是有情眾生,其他的動物也是有情眾生;何況另個國土的人,他也是有情眾生呢!所以完成殺的行為,就是惡業,還是要受報,只是視其被動、主動之別,所受的報應就有差別。而業,就有所謂的黑業、白業。「白業」肯定是名正言順的,好比出於政府的命令,人民必須服兵役,必要時有保民衛國的行為;如果不是這一類的,就都是黑業。當然,還有為了衛護家人,或為了眾人的利益而做的,都可以歸屬為白業。白業的感報都為人類,就是用人的方式去受感報;黑業的果報是極苦之報,感報的結果,不是畜生就是地獄。兩者的感報就是環境的不同。

於此可以發現,還是有差別的。如果不殺,我剛剛說不殺並不表示就是善行。在這裡面,可以發現一個問題:究竟談什麼?「殺」是講有殺的機會,而自己能做到不殺,才是真正的「不殺」;連殺的機會都沒有,說不殺,那不算是善行;因為行是要有行為表現出來,才能肯定;沒有行為表現,就談不上是好或不好的行為。

其次看「盜」,偷、搶、扒、竊等這些行為是——把別人的利益佔有,成為自己的利益,可以說是傷害的行為。這種傷害,譬如在台灣認為廖○○先生是非常不錯的人。最近也有某黨的主席在講「廖先生有正義感」,我告訴各位:廖先生還是個賊,是賊,沒有什麼正義不正義;如果談他所為是善行,其實真正的善行是,拿自己的利益去給更多的人分享,才叫做善行;拿別人的,少數人的利益去幫助更多的人,好像跟你沒有關係,但是「盜」的行為本就是一種不好。

所以我說廖先生是賊,既是賊,就無所謂正義感、善行;千萬不要用這種方式去看問題,如果是,那就只是世俗人,不是出家人。因為出家的人是以佛陀提出來的智慧、道理、方法來面對問題的。

再看淫的問題,淫,我剛剛說是一種過份,不只是指女色。女色以世俗人來講,夫妻之間也有正常跟過份的差別。因為淫是關係到逸——安逸,可以說淫就是滿足安逸。如果只把淫放在女色上面,那絕不是佛法所說的淫。還有的從文字上去挑剔,我剛剛說淫是過份,看看色塵緣境——凡是我們眼睛、耳朵、鼻子……五根所能接觸的物質體,包括動的、靜的在內,都是屬於淫的關係。這種關係,就涉及到過份的關係。

大家可能想到,好像沒有人講淫,涉及到的層面那麼廣,應該都是談女色。即使以色而言,大家也知道,五蘊的色,是不是女色?五塵的色,是不是女色?談色塵、談色法,是不是都是談女色?我多舉出來就知道,它不只是限於女色,而是針對色塵緣境,去貪圖滿足的這安逸的逸;這種逸,是很輕快、很舒服的想法,也就是表現出利與害,過份了都是淫。這是談身體行為,身體行為也不只是那麼簡單;主要是說,以肢體去接觸的,最明顯的就是殺、盜、淫。(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