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四十二章經(二之一)

    以五欲概念來說,就是「財、色、名、食、睡」,極易形成「貪、瞋、癡、慢、見」;由這歸納起來,雖然都是談欲,它的重點還是在「貪」字。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363期2020年03月

佛說四十二章經(二之一) /白雲老禪師

 

佛言:出家沙門者,斷欲去愛,識自心源,達佛深理,悟無為法;內無所得,外無所求,心不繫道,亦不結業;無念無作,非修非證;不歷諸位,而自崇最,名之為道。

 

這章是「斷欲絕求」,欲望於人來講,幾乎是沒有辦法避免的事。「斷欲」就是講欲望的問題,絕求呢?「求」,就是有所求,「絕」就是絕滅,怎樣絕滅所求。在這裡先不做詳細的解釋,按部就班,慢慢來發揮主題。

 

斷欲,以學佛人來說,表面看起來是應該做得到,事實上呢?絕不是用這種「一下就能斷除的方式」去做到的。

 

欲望人人都有,生活中的吃飯穿衣,也就是衣、食、住、行,都少不了有欲望的需求。人沒有欲望,這個人可以說是死人;即使是植物人,還是有欲望,只是不能表達而已,並不表示植物人就沒有欲望。植物人餵他吃、喝,他還是可以接受,從這種接受的狀況,可以發現,還是一種欲的表現。

 

談到欲,不可以一開始就說要「斷」,因為欲是人人都有,既然人人都有,一下要斷除是不可能的事。首先要瞭解,欲究竟說些什麼?以五欲概念來說,就是「財、色、名、食、睡」,極易形成「貪、瞋、癡、慢、見」;由這歸納起來,雖然都是談欲,它的重點還是在「貪」字。人人都有欲,只是個人對欲在需求的心態上,有觀念的不同,只要是有欲,就必然有貪,問題是貪多、貪少,或貪的過程中,會不會傷害別人、滿足自己。

 

佛法的認識是:修行的過程中,貪是必然的,要怎樣慢慢去減少貪,減少到什麼程度呢?要減少到不貪了;可是不貪,又以什麼做為標準?要怎麼去拿捏它,才叫做不貪?有個大前提──「不會造成彼此的傷害」,就是不貪。不管任何一方還會造成傷害,可以說都是貪。形容「貪」有句成語|「人心不足蛇吞象」,蛇的嘴巴再大,也不可能把象吞下去,只是形容人的這種貪欲之心是很難滿足的。

 

從慾望的慾字來看,有一個山谷的谷,一個欠缺的欠,下面是一顆心。也就是說人心的需求像山谷一樣,永遠填不滿。所以說欲人人都有,這種有,並沒有說對或是錯;如果一定要計較,這個人有貪欲是對或是錯、或是應該不應該,那麼都是停滯在未達到某一種修養的標準,所以很難去表現。某一種修養的標準是什麼?就是──不貪的境界。

 

所以五欲,擺在最前面,以貪來說,因為很容易造成傷害,不是傷害別人,就是傷害自己。通常貪有什麼樣的內容呢?事實上它是包羅萬象,只要是人,面對人或事,都少不了貪。談貪就離不開財、色、名、食、睡。

 

講財,就是財富或錢財、食是飲食、名就是名位、睡就是睡眠,這中間唯一很容易造成誤解的就是「色」的問題。通常談到色,就把它定位在女色上,是錯誤的說法。佛法不是以女色來說色,可以說,凡是美好的物質體都屬於色,並不是定位於女性或男性。凡美好的物質體,人人都喜愛,在這裡特別提出來。不要把色看得太窄了,是廣泛的說法。財、色、名、食、睡以貪來說,其實人離不開這五欲,為什麼?否則不叫欲界眾生。沒有錢財,就買不到東西,沒有美好的物質,對人來講,幾乎是枯燥無味。

 

名位也不要認為只是做大官,或是說這個人知名度很高,不要用這種方式看;通常人會把「名」當成是不好的欲望;孫中山先生說:「要做大事,不要做大官。」這個我並不贊成,為什麼?如果想做大事,沒有高的地位,不可能去做大事;也就是,沒有那種環境就沒有機會。小的名位有小的事務,大的名位才有大的事務。所以說,只做事沒有名是不可能的。

 

所謂的「名不正,言不順」是說什麼?所以不管做什麼,扮演什麼角色,都必然有一個名。就以人來說,稱呼上有男人、女人的分別,除了這些,又有所謂的父親、母親、丈夫、妻子、兒子、女兒等等的名稱,這些都屬於名;名的本身不是壞的東西,在任何單位,從董事長、總經理,以及其他各種職位,甚至到勞工的階級,幾乎都少不了有個名。名是不是都不好?所以「名」最好是順其自然的方式去面對它,如果去強求,這個名就變成不好了。

 

是不是那個名位不好呢?是人會為名造成彼此間的爭鬥,而使那個「名」變成了傷害;名本身並沒有罪惡,是人造成的傷害;好比水果刀,是拿來切水果的,可是這些年所看到的社會兇殺案,幾乎都是用水果刀在殺人,水果刀本身是一個「名」,水果刀錯了嗎?水果刀無過,是使用者把它用錯了。如果說:「寧可娶一個妓女做母親,可是絕不希望母親成為妓女。」妓女、母親都是名,要分別的是兩者間行為的表現,當妓女扮演母親時,不好或是好,有時是很難定位的。如果她是作賤自己、出賣自己,當然是不好;有的卻是因為環境或某些原因而使然,能說她是賤嗎?如妓女從良而變成了母親,使原來的不好轉變為好的,這種好,是不是又肯定了?當然,做了母親還有妓女的氣習,這個母親也不好了。所以說娶妓女做母親,是件好事,並不是壞事;如果做為母親,還去做妓女,就不是好了。

 

所以只是從名上去分辨,去計較執著,所產生的都是人的問題,不是名的罪過。名位的本身,也會關係到財、色、食、睡。因為這五樣幾乎都有相互的因緣關係,並不是獨立的存在。像錢財,無論過去或現在還是有用錢財買名位的事,這就關係到,因為錢而有名,而名往往又跟色是分不開的。剛才說過,凡是美好的物質體都是色。如身上配戴的手錶、戒指或是服飾、裝飾品,都關係到色。所以從名、財、色,甚至飲食的問題,有錢會講究飲食的色、香、味。像新聞報導昨天總統府聚會,一個便當八百元;從這裡去看,五十元吃自助餐,買一個便當也可以做得到,可是八百元似乎就過份了。

 

其實過份嗎?在國賓飯店裡的便當,最便宜的二百元,最貴的二千元,可見八百元還不是最貴的,只是時間不對,為什麼?現在的股票,金融問題、社會問題,種種的問題,好像有國難當前的樣子,所以就會有人計較;如果換了這些人的身分,名位不同呢?一般人去吃個八百塊,甚至於二千塊的便當,就不會有人講話了,這又說明什麼?在佛教的經典裡提到的是「時節因緣」,也就是當處在那個時刻,以及那個時刻在做什麼?又是什麼樣的身分?這些都會產生影響。

 

再談睡的問題,睡眠是正常的事,累了、疲倦了,當然需要休息,睡眠本身就是休息,為什麼當成欲望呢?還是前面講的「貪」的問題。以年齡來分辨,大概什麼樣的年齡睡多少小時就夠了?什麼樣的年齡,睡多少小時不一定夠?嬰兒幾乎睡得愈多愈好,可是老年人呢?叫他睡也睡不好。

 

這些說起來都不是問題,談睡不好,是什麼樣的睡眠不好呢?指已經醒來了,可是還賴在床上不想起來。如果說夏天,在臥房裏有冷氣,涼涼的,躺在床上滿舒服;或是冬天蓋著棉被,甚至開著暖氣,躺在床上也很舒服。

 

「睡」是姿態,「眠」才是動作。所以談財色名食睡,這個睡是講關係到動作表現的姿態,而形成有貪或不貪。通常週一到週五,每天早晨趕著上班,很早就起來了,如果遇到週休二日,反正沒有事,多睡一會兒;47 第第第第第第第第第其實多睡一會兒的本身,就是睡的貪欲;因為這多睡一會兒,並不能對身體就可以彌補五天來的睡眠不足。(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