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法相學96三乘行果--十回向(七)

唯識法相學96三乘行果--十回向(七) /白雲老禪師

 

繼續介紹唯識法相,還是談十回向裡的第九、第十個。第九個是「無著無縛解脫」,先看它的法相建立在什麼地方?就建立在解脫上;既然談解脫,前面又談無著無縛,好像很難湊在一起。我先用兩個名詞大家就能把握──「有所執著」、「有所束縛」,就是一個我執、法執的問題。要怎樣突破我的執著與束縛呢?於法、於自我,所以才講「無著、無縛解脫」,這裡的「解脫」,於法相的認知,先要把無著、無縛搞清楚。「無」不是沒有,是從「有」的現實中突破以後,顯現的真如的境界。「無著」不是不執著,而是無所執著,那麼人有所執著時,怎樣突破「有所執著」而達到「無所執著」,這就關係到「所」了;「所」什麼?也就是你「所執著」的是什麼?

 

譬如執著於那個「我」,就是有個「我所執著」,若能突破這個我,就可以達到無所執著。因為自己的「我」都突破了,那還執著什麼?而「無縛」是以法的執著而言,人常常因為某一些道理、方法與限制,總使自己動彈不得,譬如煩惱、菩提,好像一有煩惱,學佛了就會有菩提,結果就變成「有菩提可以化解煩惱」,這也是一種束縛。所以常說當煩惱生起,從煩惱中能覺悟到什麼,顯現出菩提的一種現象;原來的煩惱的束縛就化解了,變成無所束縛。

 

可是如果煩惱化解了又執著於菩提的話,這就變成法執,成為一種法的束縛。要瞭解菩提只是一種現象,從原來煩惱的現象中認識、了別、化解了,顯現出來的是一種現象,那就是菩提。所以菩提不是一個可以抓住的什麼實體,假使認為菩提是一個很好的東西,把它抓得緊緊的,以後煩惱來了可以用,就是有所束縛,是一種法的束縛。

 

所以原來是煩惱的束縛,結果變為菩提的束縛了,要怎樣達到無所束縛?由於煩惱中有菩提,菩提能顯現煩惱才能化解。但這只是一個過程,只是從一個現象的「生」,到一個現象的「滅」而已。因此原來的煩惱是束縛,讓你不自在,你也不能因為顯現了菩提感覺自在,就認為自己沒有煩惱了,或者認為這是很好的法,從此可以過得很自在。所以這些都是有所束縛,因為「菩提」不是什麼,它只是一種現象;前面談「無著」是以自我來說,屬於「我」的執著;「無縛」則是以「法」的執著而言。因為法也會成為一種束縛,譬如談戒,如果不能搞清楚戒的內涵,往往一個戒條就會讓你不好過日子。就講「不殺生」好了,在行為上很容易把握,但是有一個問題,如果人家提到「難道你就不殺生了嗎?」譬如走在路上,說不定會踩死那些昆蟲,也是殺生啊!在這種情況下擔心害怕,也會造成一種束縛。因為不殺生是一種方法,也是一種道理,如果沒有搞清楚,反而變成一種束縛,教你動彈不得。

 

譬如「不妄語」,就是不要講那些虛妄的言語,可是話又說回來,人哪有不妄語的呢?一個小孩子在哭,做媽媽的一邊安撫他,一邊說:「寶寶乖!不要哭!」這都是一種矛盾,哭就表示他不乖了,你還說寶寶乖不要哭!你看其中的一個我執,馬上就冒出來了。法執又是什麼?難道叫他不哭他就不哭了?說寶寶乖他就乖了?所以先要瞭解他為什麼哭?通常嬰兒哭有兩個原因,一個是餓了,再一個就是有不舒服的地方,譬如尿布濕了或拉屎了,或睡的地方感覺不好受,這都會引發小孩哭。你不在這上面探討,只拼命地拍拍他:「寶寶乖!不要哭!」問題還是不能解決;談解脫到底解脫什麼?就是因為原來不自在,想要怎樣化解它,顯現出自在。可見「解脫」是法相的建立,要瞭解必須在什麼地方著手?就是從我執、法執上著手,如果不能把握這個前提,拼命談解脫,怎麼解脫?解脫一定是原本有所束縛、有所執著,不能把這「有所執著、有所束縛」搞清楚,談解脫等於否定了一切現實。

 

譬如肚子餓了,忍一忍就過去了,但只是暫時性的,最後餓還是餓!何況又能忍受多久?如果不能解決餓,就永遠在那裡挨餓,不得解脫。譬如生病,就先要知道是生什麼病?該找醫生就去找醫生,該檢查就要檢查,如果必須補充營養就要補充營養,該怎樣改變你的生活方式就要改變生活方式。這關係的問題實在太多了!因為太多的執著、太多的束縛,而造成疾病的形成,當然就永遠不得解脫。所以要解脫必須怎樣?唯有把病的根本化除掉,也就是病好了才能談解脫。佛教中常有一些糗事,譬如小孩子肚子疼,大人就到香爐拿一撮香放在水裡化一化,就讓他喝了,肚子就不疼了。

 

真的不疼了嗎?所以法相要先建立,不建立法相談唯識是無從下手的。談解脫,「解脫」就是一個法相,解脫什麼?解脫煩惱!「煩惱」是屬於業,那如果去執著「菩提」,也不得解脫。《金剛經》有一句話「如筏喻者」,就是說一個人要渡河坐上了竹筏子,可以安全的渡河。但是認為竹筏子很好就揹著走,下一次看到河流,可以坐這個竹筏子渡河,就變成這樣了!我執、法執,就是關係到「著」與「縛」的問題。

 

求解脫一定是執著什麼?被什麼束縛了不自在,所以要求解脫。這名詞「無著、無縛解脫」,不是說解脫以後我就沒有執著了,沒有束縛了,這是完全不瞭解唯識法相談「十回向」的功德在哪裡?你可能會說:「我沒有執著了,沒有束縛了,我解脫了!」你的功德是什麼?功德是一種力量,是從修養而顯現出來的,一定要把握「無著無縛」一定是有所執著、有所束縛,所以才要求解脫。你不能用這種方式去看的話,的確無功德可言,所以以十回向而言,不只唯識學談十回向,還有更多的學派也談十回向,只是各家各派表現的方法與方式不同,最後的境界都是一樣!所以常談功德,認為就是布施、供養,不要忘了修養才是真正的功德!沒有修養談什麼布施,談什麼供養,談什麼了生脫死?這是談十回向的第九個。

 

看最後一個「法界無量」,法界無量跟回向有什麼關係?而且法界無量要以唯識法相來談,該怎麼去建立法相?就要先瞭解法界,看你談的是什麼法界?通常在唯識學上只談兩種法界,一個是「人法界」,一個是「事法界」。「人法界」是以人而言,在這個範圍之內,你的身口意行為就叫「人法界」;也就是在這個範圍之內,你的身口意行為表現的範圍,就叫做人法界。還有一個是「事法界」,事法界說什麼?人離不開事,離不開什麼事?

 

所謂「什麼事」都有其不同的範圍,譬如吃的問題有吃的範圍,財、色、名、食、睡是人之常情,其實都是「事」,這是對法界的認識。大家聽我這麼說,可能覺得還少了一個「理法界」,其實理法界是一個自然的問題,因為有人就關係到事,如果沒有人只有事,或只有事沒有人,都不可能顯現法界的問題,也就無理可說。所以華嚴的思想是談「事法界」、「理法界」。「事法界」是以人的關係來說,可是修行辦道是以自己個人著手,不是先站在像釋迦牟尼佛的立場,他是已成就的佛,現在在幫助眾生修行辦道,這個前提不能搞錯!

 

所以談「法界無量」是以「人法界」跟「事法界」來談。為什麼不談「理法界」?因為學佛就是學佛陀講的道理方法,如果你已經懂得這些道理方法,就無所謂人法界、事法界的問題發生,而且人法界與事法界是一個現實問題的存在,才需要佛法去幫助我們怎麼去化解問題。那「法界無量」究竟說什麼?為什麼說法界無量?先舉「人法界」的五欲,跟「事法界」的範圍。首先談「財色名食睡」:「財」是錢財物質,人與錢財的問題,它的範圍是無限的,要有多少錢財才叫有錢?夠吃飯也是有錢,甚至擁有多少間公司,多少的財產也是有錢!所以沒有一個肯定的標準。

 

這「無量」是從最小以至到無限大,不是以一個什麼單一的來說,好比必須要一佰萬才是富翁,才是有錢!其實那還是有限量,一百萬還是有限量的;甚至於一千萬、一億、十億、百億、千億、億億都是有限量。所以講「量」就是一個數目字的衡量,這數目字的衡量,本身就沒有大與小的差別,舉個例子:譬如一滴水跟一杯水或者是一桶水,甚至於一池水,究竟多少才是水?一滴也是水,一杯還是水,一桶與一池子還是水,我們看法界無量,就瞭解為什麼以法界來建立起法相,如果談水,水本身是無量的。於人,水是一個實物;於人而言離不開水,如果你只是在分別、計較與執著,不能成為一種修養的話,只是在數目字上分別,就無法可說。

 

接著說「事」,剛剛講到錢財,一塊錢、一毛錢都是錢,並不是硬要一百塊、一千塊、甚至於現在有兩仟塊才叫做有錢,除了鎳幣、輔幣,以及紙幣之外,難道其他的東西就不是錢嗎?所謂東西值錢,撿一塊爛鐵或收一張報紙,其實說起來都是錢,為什麼?因為累積起來就是錢了,這無量不是一個大小、多少的問題,而是在這個範圍要建立法界。剛剛講「法界」是某一個範圍,在這個範圍內建立起來的一個宗旨,這個宗旨要完成一種功德,所以功德無大小,「法界無量」,千萬不要說到《華嚴經》所談的法界去了。

 

唯識學裡談法界無量,是以人與事的關係,就那種範圍而說人與事,所以人有人的範圍,事有事的範圍,這是一個「界」。但此中必然有其「法」,為什麼唯識學不談「理法界」,只談「人法界」、「事法界」?先把握這個原則,如果這原則不能把握,就沒有辦法建立法相,因為佛法是談生老病死,而最難、最麻煩,且時間耗得最多的就是生的問題。生是生相,生相就涉及到人與事;法的本身呢?就是人與事的問題,只是講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事,兩者相互之間的關係,這就涉及到因緣、因果,這些就是要從佛法上面去得到什麼?在一個人與事的範圍之內,我們怎麼去認識、了別而後肯定。就像剛剛舉的一個例子,「水」要多少才是水?一滴也是水,所以看經典裡講「世界」,一粒微塵也是一個世界,一個國土也是個世界,一個地球也是個世界,甚至於談到一個銀河系也是個世界。但是如果以佛法來講,一個小的世界到達大千世界,其中有多少世界?不要小看一粒微塵,它也有它的一個世界。所以我們常常把這無量說成「無可限量」,那只是往大與多的方面看,其實最小與最少的也在內。

 

怎麼去肯定法界?假使以水來看法界,它是一個無量,假使以一顆種子來看法界,它也是無量,怎麼說?譬如講一顆稻子,這一顆稻子種到地裡去,看起來是一顆,等到它成長、開花、結果,長出很多來。可見再多也是從最少開始,再大也是從最小開始,所以談法界無量,你要建立一個法相的話,就要從法界去看法相,才有機會去瞭解功德之所在,否則談法界無量,認為法界無限大,究竟在說什麼?所以唯識法相必須要把握法相建立的是什麼?然後去認識、了別,最後才能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