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語書摘 僧伽的布施行法

雲語書摘 僧伽的布施行法  /潛

 

僧伽,是梵語samgha 的音譯,略稱僧。意譯為和、眾,乃和合的意思,所以又稱和合眾、和合僧,或海眾(謂眾僧和合如海水一味,故以海為喻而稱為海眾)。也就是說,僧伽不是獨自一人的稱謂,而是出家佛子,以三或四人和合一處的團體,基於僧伽以眾和合或眾和聚為義故。
 
唐代道宣律師認為構成僧伽須有二種條件:
1、理和,即遵循佛陀教義,以涅槃解脫為目的。
2、事和,即見道之前的僧眾,當依六種事和之敬具;也就是同戒和
敬、同見和敬、同行和敬、身慈和敬、口慈和敬、意慈和敬,稱之為六和敬,是求菩提,修梵行的人必須互相友愛、敬重的六種事。
  無論如何,修行的人總是為見道而敬具。故說:
 
1、身和敬,指禮拜修身。
2、口和敬,指讚詠修口。
3、意和敬,指信心修意。
4、戒和敬,指不犯清淨。
5、見和敬,指知解見道。
6、利和敬,指莊嚴淡泊。
 
在?祖庭事苑?卷五也列舉了六和,即:身和共住、口和無諍、意和同事、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又:?法界次第卷下?說,外同他善,稱為和;內自謙卑,稱為敬。可見僧伽以和敬為義,並非但言,現了出家相,即是天人師;必須德養和敬,為天人師,更以善巧方便,無有乖諍,為天人典範。
 
唐朝禪宗剛成立時,禪僧都寄居律院,法制有限,不得別住而齟齬時生,皆以為苦。所以馬祖禪師乃創叢林,以安禪侶,至百丈禪師又訂清規,天下叢林無不奉行,為禪宗史上劃時代的功績;而百丈禪師有叢林要則二十條: 
 
1、 叢林以無事為興盛。
2、 修行以念佛為穩當。
3、 精進以持戒為第一。
4、 疾病以減食為湯藥。
5、 煩惱以忍辱為菩提。
6、 是非以不辯為解脫。
7、 留眾以老成為真情。
8、 執事以盡心為有功。
9、 語言以減少為直截。
10、 長幼以慈和為進德。
11、 學問以勤習為入門。
12、 因果以明白為無過。
13、 老死以無常為警惕。
14、 佛事以精嚴為切實。
15、 待客以至誠為供養。
16、 山門以耆舊為莊嚴。
17、 凡事以預立為不勞。
18、 處眾以謙恭為有理。
19、 遇險以不亂為定力。
20、 濟物以慈悲為根本。
 
在?法句經故事集?中的智者品說到桀敖不馴的車匿故事,他陪伴悉達多(佛陀的俗名)王子離開世俗生活,並且是出家修行時的侍者;當悉達多究竟成為佛陀時,車匿也出家為比丘。但他卻自認與佛陀的關係密切而非常頑強、憍慢。他經常說:「佛陀出離世間、出家修行時,只有我一人隨侍在旁。但現在,舍利弗和大目鍵連(出生為婆羅門)卻說他們是佛陀的大弟子,而且有權指導我們!」
  
佛陀糾正他的行為時,他保持緘默,事後卻仍然毀謗、揶諭舍利弗和大目鍵連兩人。佛陀因此幾次勸誡他:「車匿!舍利弗和大目鍵連兩人都是卓越的比丘,並且善待你,你應該親近他們,並友善對待他們!」
 
雖然佛陀多次勸誡,車匿仍我行我素,繼續批評、毀謗舍利弗與大目鍵連。佛陀說車匿無法立即改過,但等到佛陀入滅後,他就會知所改變。佛陀入滅的前一夜,喚阿難來到眼前,告訴阿難在他入滅後,默擯車匿;也就是說所有的比丘都不要理睬他,也不要邀請他參與任何事。
 
佛陀入滅後,車匿領教到其他比丘對他的態度後,深切懺悔過去錯誤的言行舉止,因此向僧團認錯和致歉。從此以後,他改變言行,並且在禪修時遵照他們的指導,不久就證得阿羅漢果。
在?四分僧羯摩?中說到入眾五心:
 
1、修慈愍物:比丘入大眾中,應修慈心,憐愍於物,嚴淨律儀,整束身心,精勤學道。
2、謙下自卑:比丘入大眾中,常用謙和,永絕憍慢,應自卑下,如拭塵巾。
3、善知坐處:比丘人大眾中,動止有時,若見上座,不應安坐,若見 下座,不應起立。
4、說於法語:比丘入大眾中,不宜雜說,論世俗事,常自說法,常請人說法。
5、見過默然:比丘入大眾中,若見僧中,有不如理之事,若便言說,恐招致別異,故當安忍,默而不言。
綜言之,僧伽以和敬為義,於理證滅而見道,於事敬具而修行;所以,僧伽的布施行法,是六種和敬而共修、共學、共捨,務期共證、共行、共見道而轉凡入聖,而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