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 論題解釋

    其實「大」是廣大的意思,不是大小的意思;「廣大」肯定是很多很多,也就是多數。也有很多人解釋此大是相對於小來說,那是錯的,不可以用這種方式!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340期2019年1、2月

大乘起信論 論題解釋

 

 

 繼續介紹《大乘起信論》,重點還是介紹它的法義。前面把《大乘起信論》的題目只作了一些概念的解釋,現在把大、乘、起信、論分成部門來看。其實「大」是廣大的意思,不是大小的意思;「廣大」肯定是很多很多,也就是多數。也有很多人解釋此大是相對於小來說,那是錯的,不可以用這種方式!

 

 「大」具備有體、用、相,「體大」指的是什麼?大體上怎麼樣?此「體」,肯定是以佛陀的教法為體,因為佛陀的教法實在太多,非常廣大深遠,所以叫做「大」。如果以「用」來說,佛陀的教法有大用,又是怎麼說?因為佛陀的教法,一般講三藏十二部,八萬四千法門。因為所具備的效用,適合於廣大的眾生,要不然就可以一個法門、一個道理去教化眾生,但是不可能!所以佛陀的教法是以契應為前提,也就是相契相應。於作用肯定是適合於每一個人,都能得到利益,因為他有不同的教法,也就是剛剛說的三藏十二部,八萬四千法門,它的作用適合於每一個人;就看你的根機、智慧能夠相契相應於什麼樣的法門,所以它的效用也是廣大的。

 

 於「相」而言,整體上來講,佛法是以法相來看問題。法相是關係到世間的人與事,因為關係到人與事,必須要有其道理、方法,才能去認識人與事的問題,化解人與事的問題。所以怎麼樣建立起一個相的公認的方式?講電燈,大家公認電燈一定要有電,油燈一定要有油;「人」,一定分別有男人、有女人,這都是在相上必須要建立起來的。這建立起來叫做法相,也就是一個完成式的相,不是一個表面的相;也就是有內、有外所組合成的叫做法相,否則只是一個表相,只是一個物質的問題。究竟要怎麼去認識它?我告訴各位一個最關鍵性的要領,就很容易把握。於相,以表相而言是物質的,組成為法相則具備有內涵,還有精神的。所以一個物質,如果沒有精神的內涵,只是一個表相,對我們並沒有幫助;如果還具備有精神的內涵,才能完成一個法相。這時候才能說,有道理可以去說這一個相,它究竟的真實面目,關係到利與害等種種的問題。所以,這也是廣大的。

 

 以《大乘起信論》的「大」,必須要以廣大來說,不是以大小來分別。就是從體、從用、從相上面可以去發現為什麼是廣大,而不是大小。可能有人會提,如果談本體以人來講,個體不就是一個小,廣大的個體才是大?也錯了。以個體而言,還是一個廣大的,為什麼?人具備有眼睛、耳朵、鼻子、舌頭。眼睛於本體而言,眼睛那麼小,能夠看到多大的世界?耳朵聽,難道聽到的就是那麼一點點?其實也是一個廣大的範圍。以個人而言,物質的組合以地水火風就完成色身,加上五蘊的變化作用,顯現了精神的內涵。想它大不大?如果以一個人的名位而言,一個小老百姓,可說是小,其實他只是沒有官位,難道有了官位,他就是大?官上面還有官。所以有一句這麼的話,皇帝夠大了,可是皇帝還羨慕神仙。可見大是個無止盡的,不是局限於某一點,我一直強調,「大」要以廣大而言,不要以大小分別來說。

 

 其次看「乘」,很多人把這個字唸「剩」,這是很大的錯誤!因為唸「剩」,這是江、浙地區的土音。唸「乘」,是普通一般的語言,為什麼?譬如搭乘飛機、搭乘火車、乘船,是一種行為,這種行為關係到前面所謂的一個廣大的、多數的、少數的。所以乘是一種行為,行為是分別於有多數的與少數的差別。我前面提過,騎一輛腳踏車,是一個人;如果開一輛汽車,就不只一個人,可以多坐一些人;如果開一列火車,人就更多了。所以「乘」是一種行為,不要把它當成是一個什麼法的去看「乘」,於「法」,我們說大法、小法,還是以乘載的方法來說。這個「乘」不是法的代表性的一個文字,它是一種行為。

 

 再看「起信」兩個字,「起」是發起,也就是開端。信,講信心不夠,還有信仰,最後要完成所謂的自信。自信是來自什麼?來自信心還要信他,它是綜合性完成的。講起信,是肯定針對佛陀的道理方法生起信心,叫做起信。一般這麼去看,還是不太容易認識,比較深入一點說:起信是當接觸佛法,聽別人講也好,自己看經典也好,感覺佛法對自己有利益,然後發起信心。絕不是一般講的,什麼都不懂就去信它,那不叫做生起信心,而是迷信。佛法肯定可以從智慧的完成,顯現覺悟的結果,讓人得到利益。因為人不能得到利益之前去信它,那是迷信,有所利益之後,去生起的信才是一個正信。所以於起信,除了對佛陀的教法生起信心,而且肯定於正信,這是講「起信」。

 

 來談「論」,就是議論,或一般說討論、辯論,這都叫論。可以發現《大乘起信論》,這個「論」本身,所議論的道理,是適合於絕大多數人,都能去生起信心的。也就是可以用這一種辯論、議論所顯現的道理,是適合於大多數,都能生起正信的。用這種文字就很容易瞭解《大乘起信論》說什麼,說什麼關係到《起信論》裡議論的是什麼?我在前面已經提到,「乘」是乘載,「乘」是一種行為,「載」是一種方法。這個字很要緊,這種行為,一種方法,行為如果沒有方法,不可能表現行為。為什麼?人的兩隻腳叫做腳,可是它既沒有行為,也沒有方法。這兩腳什麼時候才有行為、有方法?腳是走路的,必須腳要動,「腳動」就是一種行為,腳動也有不同的方法,為什麼腳動有不同的方法?譬如說走,慢慢的走、或者跑、跳都是不同的方法。可見,腳動是一種行為,表現的時候,看是表現什麼樣的方法,才能去談它的內涵說什麼?譬如「跑」,為什麼要跑?一定有它的原因,是田徑場上的競──賽跑,有時候是遇著危險,也可以用跑的方式,而自我本身做一些運動,也可以用跑;同樣都是跑,就可以發現它的行為、它的方法都有其不同的內涵。

 

 所以談「大乘」,大乘是適合於廣大群眾的一種行為,那是什麼行為?一定有其方法,除了有行為、有方法,還有其內容。所以,才說有「論」的問題。另外,以佛法的道理方法來看「乘」,如「四聖諦法」,在文字上面,只是一個名相,要提出苦、集、滅、道,這裡面就有方法的問題了。可是這種方法關係到什麼?要關係到行為,如果只談「苦、集、滅、道」四個字,跟我有什麼關係?至少在苦、集、滅、道,這個文字上面去認識,就知道有方法了,這方法裡面還要有內容。

 

 苦,什麼苦?是吃藥的苦、還是遇到災難的苦,還是遇到不順利的環境所產生的苦?談苦,有苦的內涵,尤其苦又怎麼形成的呢?當然也有其道理方法,怎麼去化解也有其內容。再看「苦、集、滅、道」在佛法是一個基礎法。以聲聞乘而言,從苦集、從八正道,怎麼樣去消滅其苦?它的理論就那麼簡單;可是菩薩法呢?還是不離於苦、集、滅、道,它是二諦怎麼去圓融;為什麼?苦跟集、滅與道,怎麼樣去圓融,而不是拿一個什麼東西去對付它,也不是拿道去消滅其苦,而是要從苦中間,去發現其道,這就可以發現;要有行為、方法,還有其內容。僅僅一個「乘」字,也不是那麼簡單的去作認識。

 

 至於談「起信」,其實「生起正信」,只是一個名詞的解釋。怎麼能起信?必須知道《大乘起信論》這個論典裡面所說的,有道理、有方法,還有其內容,也就是法義,只是道理方法,不發現它的法義,也很難生起信心。舉個例子,我們常常說西方極樂世界,如果是個佛教徒會相信!為什麼?佛說的我當然相信。不是佛教徒根本不相信!這裡面有道理、有方法,不管是不是佛教徒,要讓你起信的話,必須要能得到利益。怎麼得到利益?西方極樂世界究竟是什麼樣子?怎麼去,憑什麼去?有什麼道理方法?怎麼才能完成?如果提出這一連串的內涵,同樣會生起正信。如果只是念「南無阿彌陀佛」就可以去西方極樂世界,這就很難讓人起信。所以我一直說,佛陀的道理方法裡有其法義。道理有其法義,方法也有其法義,這「法義」是什麼?如果說是它的真實面目也好,或所謂的真如之道也好,用白話來講更容易把握,法義是什麼?這一種道理方法照著去做,在現實生活中就能產生它的利益;如果不能,只是說一些所謂的道理方法,於內涵不符合現實,是不是佛陀說的法不合乎現實?肯定要先從道理方法上去認識,也就是要有所行為慢慢去體驗,同樣也可以得到好處;如果只是在文字上去看,沒有實際的體驗,同樣也得不到好處。

 

 如「煩惱」,現在煩惱什麼?回答說:「唉!這個人在那裡冤枉我。」被冤枉會煩惱,冤枉什麼?不能說只是冤枉就算了,冤枉什麼?「他冤枉我,說我偷了他的東西。」再探究一下,他冤枉你,說你偷了東西,是什麼樣的東西?是件衣服,現在身上穿的這件衣服。這時候就可以去分析了。你穿的這衣服是你買的,當人家說是他的話,你受冤枉,沒有錯;可是你要去發現:是否身上穿的這件衣服,在市面上不只一件,至少可以搞清楚啊!就請冤枉你的那個人回家看看,衣服還在不在?如果他回家裡一看,「衣服還在衣櫃子裡」,就可以發現「原來彼此的衣服是一樣的!」最後這冤枉你的人反而會感覺慚愧,你這被冤枉的人就不會有煩惱。可見所謂生起正信,就是要把它真實的面目表現出來,能表現出來,肯定是一個圓滿的結果,這才談得上是法義,否則只是談文字相。所以以自我意識去表現「法相」,這能生起正信嗎?

 

 生起正信,當然「信」不是單一的自己認為有信心,現在就能信仰它,還要相應於現在所信的是什麼?談宗教,在台灣似乎把什麼都當成宗教,其實世界上公認的宗教,只有五大宗教。看看現在,搞一個什麼功夫,也可以稱它為宗教;用一些現代的儀器,表現一些什麼特色去迷惑人,也說是宗教。我在前面不是談到爛菩薩、假菩薩?也就是說表面看起來好像都是佛教的,可是他跟佛教所表現的完全是不一樣的內涵,打的名詞還是佛教,甚至於講一些名相也說是佛教的。這一些人是爛、是假,真正的菩薩是依於佛陀的道理方法去實踐,真正能得到利益,生起的才叫做正信,以上是講《大乘起信論》這個題目。(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