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之道 第二十八集(下)

    要了解這中間要有一個我,“我”是依業而言,“法”是依道而言,因為人的“我”因業而形成,在承受業的果報的時刻,會有很多發現、體會與感受,這中間就有覺的現象,就叫做道,也稱之為菩提。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305期2015年12月

你能在這當中覺悟到什麼?覺就是菩提,菩提只是一種現象,要什麼時候才是果?當這種現象完成之後成為一個種子,這種子就儲存在如來藏裡,除了有業也有道,業就是善惡之業,道是菩提種子;如果把這一些都搞清楚了,就知道什麼叫做自性;所以涉及到自性不能一開始就說自性就是佛性!那自性究竟跟圓覺有什麼關係?如果把自性都搞清楚了,並不表示就不會造成傷害或使人能得到利益,甚至幫人家得解脫,這就不只是知見上的問題了;因為除了要有知見,還必須踏實去做,而這當中很可能會產生一些障礙,什麼障礙?依於業的生起,會有“煩惱障”;依於業的認知,從佛陀的法上去認知的話就會有“所知障”,但是在這裡談自性,不是談煩惱障與所知障的問題,而是說“自性”,當你從中去行一定會有很多障礙,「因煩惱而產生障礙,因所知而產生障礙」,但是在這裡我們就不以煩惱、所知來說障礙,而是你踏實去行的時候可能會有障礙,一個是我執、一個正法執。

所以只以煩惱障來說不夠明確,以所知障來說也不夠明確,為什麼?要了解這中間要有一個我,“我”是依業而言,“法”是依道而言,因為人的“我”因業而形成,在承受業的果報的時刻,會有很多發現、體會與感受,這中間就有覺的現象,就叫做道,也稱之為菩提。如果你執著某一些現象,譬如妄想雜念太多,「我要好好唸佛,讓妄想雜念減少!」剛開始可能做得到,時間一久妄想雜念如果沒有真正去化解,即使唸佛,妄想雜念依然存在,而如果只執著於唸佛,不去探討那些妄想雜念的內涵,就叫做法執!

誰在那裡法執?還不是因我而起!所以我執、法執其實只是關係到一個業的問題、一個道的問題,或者說一個是煩惱,一個是所知的問題。只是在這裡不要以煩惱與所知來看,要以“我執”跟“法執”來說,因為自性的本身,如果說「眾生皆有佛性」,從本質到本體,從道理到方法,如果不能夠踏踏實實的在現實生活中不斷的修行,去完成某一些修養的話,就不可能從業裡面顯現道;所以才說「煩惱中間有菩提」,要從煩惱中間顯現菩提!為什麼要談這些?就是關係到我跟法的關係,但是也不能因為有我執、法執,而捨棄這些。

剛剛說「造作可以成業,修行可以成為道」,其實不都是行為嗎?相同的,我執也是一種行為,法執還是一種行為,只是我執的內容是什麼?法執的內容是什麼?如果依於我執的內容來說,因為有業就會受果報,在受果報時,好的我們願意去接受,不好的就會抗拒,當中就會以自我做為一個利與害的選擇!如果以道而言,涉及到法的話,佛法有八萬四千法門,能夠用一個法消除所有的問題嗎?如果用這種方式就叫做法執。譬如淨土有淨土的法門,所有的理論也好、方法也好,它只有一個對象,就是西方極樂世界或是琉璃世界,或其他的淨土世界;在經典上並沒有這樣的言語,譬如「一句彌陀可以消除無始的業障,可以罪滅河沙」;如果一句阿彌陀佛就能化解那麼多的問題,那佛陀講那麼多佛法就統統沒有用了!就像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裡面,很多人誤解“念彼觀音力”,認為只要唸一句觀世音菩薩,這些刀、劍、枷鎖就會自己斷掉、壞掉,如果這麼說那才叫迷信!

因為“念彼觀音力”是說在你的意念中間,所存在的是觀世音菩薩那種慈悲、救苦救難的力量,因為要像觀世音菩薩一樣,具備他那種同樣的修養力量,才能達到這些目的。但我們老是誤解,以為有了這些困難就唸觀世音菩薩,就可以達到什麼目的,結果做不到就變成什麼?「啊!佛經裡面講的有什麼用!都做不到。」那你根本不理解佛經裡面是講什麼?它的法義在那裡!所以談眾生皆有佛性,是一種圓覺的結果,圓覺的結果就是一個佛的完成。而性呢?剛剛說本質、本體,就涉及到「道理上的認識,在方法上面的實行」,而在這過程中間,你究竟能把握多少?例如「煩惱即菩提」,如果說成「菩提即煩惱」的話,那你一天到晚就煩惱好了!為什麼說煩惱即菩提呢?因為當煩惱生起的時候,也是有機會生起菩提的時刻,既然眾生皆有佛性,都有覺悟的本能,問題在於能不能表現出這個本能?當煩惱顯現的時候,如果能把覺悟的本能表現出來,就可以去認識煩惱、了解煩惱,從煩惱中間發現很多,再加以突破,這時覺悟的本能就能顯現出來了。

所以覺悟的本能可以說是一種自性,可是絕不是一個佛的結果!譬如中國人當然懂得中文,但是涉及到文字呢?就像文字學裡的東西,及文法等等,如果關於中文方面的修養,你都具備了,那就有了這種本能,這種本能在某一些時刻能表現出來,但是表現出來的是利益的?還是傷害的?所以本能,以本體而言,沒有所謂的好壞,但是表現出來的本質就有其差別。譬如具備了中國文學的本能,那你表現出來,如果勸人家向善,寫一些智慧方面的、資訊方面的、各種科技專業的文字,都能幫人家得到利益;如果這種本能表現出來,寫的是一些不擇手段去發財、當官、去佔有對方,造成一些傷害的話,這些文字的表現就是一種傷害。可見本能、本體並沒有好與壞,而是在表現的時候,顯現出的本質有好有壞,這就是於自性上面的認識。

    但是自性的認識,道理也好、方法也好,踏踏實實的去做也好,最重要的是要花很長的時間踏踏實實去做,因為我們無始以來所做的業太多了!除非你的道非常多,所以常常可以發現,好比說這個人業很輕,說不定三大阿僧祇劫他早就修完了兩大阿僧祇劫,僅剩下最後一點,也許這一生很快就可以成就,相反的很可能你過去並沒有完成多少修養,菩提種子比較少,當然就會隨著業受六道的輪迴,受苦樂的果報。

    可見談自性、談圓覺,覺什麼?就是在這一生正在受業報的時候,能不能把覺悟的本能顯現出來?能夠顯現就有道,不能顯現的話所造作的就是業。尤其在道的過程中間,剛開始能認識的就是在受業報的時刻,能夠做到不再造作成業,這個人就已經有很好的修養了,如果還能轉業為道,那才是真正在學佛修行辦道的人。所以我們一輩子要多去吸收知識經驗,多知道一些道理方法,慢慢培養智慧,讓生命的內涵愈來愈豐富,智慧愈豐富當然面對問題就很容易化解,所謂有多少智慧就能化解多少問題,智慧不夠當然化解的就不夠。我一直強調學佛就是學智慧,因為關係到一個人短短幾十年的生命,要把無始以來的業都搞清楚,而且還要完全清除,就要把你覺悟的本能時時刻刻能表現出來,表現到什麼程度呢?一定要到圓滿無缺的程度,也就是圓覺的境界。關於“圓覺”我談得很多,其實真正圓滿的覺悟,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說,就是“零缺點”--沒有任何缺失,沒有任何後遺症,那才叫做圓覺,才是圓滿的覺悟。

    我們為什麼常常把圓覺與自性放在一起談,就變成自性就是佛性,而圓覺是佛的圓滿的覺悟,究竟跟我們有什麼關係?究竟說些什麼?剛剛談了那麼多,有道理也有方法,當然我講的不一定條理分明,不一定有順序,只是在一個前提之下去探討、認識,去了解它,如果從道理知見或在修養的過程中還能發現一些什麼,那就得到了好處。如果聽完了好像知道了一些,卻不能從中體會、感受,甚至有些覺悟,就得不到好處!其實釋迦牟尼佛說的道理都在藏經裡面,本身不花時間投入,進而作深入的認識與了解,從中發現的話,經典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佛還是佛,你還是你。

    真正要用什麼樣的觀念、思想去面對?就必須把佛陀說的道理方法,從學習中慢慢去修行成為修養,化佛陀的為自己的,最後才能成佛。如果只一味的依賴,最多只是一個淡於我執、不再造業,但最後還是執著於法,死在法執裡面,因為一離開法就做不了主。如果能轉化佛陀的為自己的,那麼「我執,於業不會再造;法執,於道也就不會成為一種依賴」,最後自己能作主,當然可以像釋迦牟尼佛一樣,這樣才能確定什麼叫做圓覺,絕不是看到佛陀圓滿的覺悟,看到經典圓滿的覺悟,或看了八萬四千法門自己就能得到圓滿的覺悟,因為無始以來你造了太多的業,於現在的這個我而言,你究竟能清淨多少?

所以「業不淨不得成正覺」,想成佛必須無始以來所有的業的果報都受完了,完全沒有業的存在了,否則永遠沒有機會成佛。因此「圓覺自性」四個字,雖然看起來簡單,如果不能分清楚圓覺是什麼、自性是什麼的話,最後「圓覺自性」唸了半天,只是如此而已!也就是佛究竟在說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我該怎麼樣去面對?如何著手?我曾講過:「一個學佛的人當業報顯現的時候要面對它,歡歡喜喜的去承受。」這幾句話很容易理解,但是真正業報顯現的時候,你歡喜得起來嗎?那就必須要有本錢,要有修養,如果具備修養當然就可以歡喜面對,最後很輕鬆、愉快的使這個業化解掉,可見都是要靠自己去修養,不是靠別人!

尤其我們常常依賴什麼加持、灌頂或打香板,要不就依賴唸經、拜懺或做功德。那些都不能消業的,業一定要受報,只不過學佛的人跟世俗的人不同,重業可以輕報,輕業可以微報,所以佛法中就有這種說詞:有時候打一個噴嚏說不定就已經化解什麼問題了,說起來很玄,事實上現象的發生必定有現象的原因,譬如打一個噴嚏,假使你的鼻腔裡面剛好吸到空氣中的什麼細菌,細菌一旦從你的鼻腔進入身體內部就會生病,說不定一種機緣使得噴嚏一打,細菌從鼻腔噴出來,就不會再受痛苦的果報,但是業不是要受果報嗎?要曉得打一個噴嚏本身要付出多少?付出的本身不就是一種受報嗎?只是這報有好與不好的,所以圓覺自性必須要把握,要從自性上面去認識,關係到本體、本質,然後還要從本體、本質上面去發現“煩惱跟菩提”、“業與道”的問題。

在業裡面怎樣去顯現道?那要依賴覺悟的本能才有機會顯現,尤其談“造作成業”,不要忘了還可以“修養成道”!因為你過去世不只是造業,也有修養,有道的存在,那些道就是菩提種子。所以說不定你過去已經修了很多,就差這一生一點點時間,但是也不能心存僥倖,因為太多的人存僥倖之心,認為自己已經是什麼了!這絕不是用嘴講一講、吹噓一下就可以的。佛陀在經典裡常常講:「學佛的人最怕什麼?沒有得道認為自己得道了,沒有證道而認為自己證了!」那是很危險的;最後可能隨業再造業,不單單業不能化解,還不可能見道!這一節就介紹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