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法相學34-因明三支

繼續介紹唯識法相,先談唯識建立的第三個子題,也就是唯識的認識了別,講道理、講方向、講主旨,可不可以用比喻來說明“識而後唯”?也就是先認識了別之後再肯定,或者用比喻來說明道理,那也是唯識學另外的一個課題,叫做“唯識喻說”,就是用比喻來說明道理。

在這裡要提醒對唯識學有興趣的人,一定要瞭解唯識學是「識而後唯」,如果一定要講唯識學,不妨講“識唯之學”;可是在傳統上還是以唯識學來看,為什麼?因為人先有自我意識,加以去認識了別再作肯定,這是人的一種習性。如果你有相當的修養就可以捨棄自我,從客觀上去認識、作了別而後才肯定。這是比較,主觀的自我意識與加以分析的客觀不同的差別。所以唯識學不可用自我意識去作認識了別,只不過人就是以自我意識去作認識了別,所以才稱之為唯識學。但是千萬不要錯解以自我意識去作認識了別就是唯識,因為“識”而後還要“唯”,也就是以自我意識去作認識了別之後,必須在自我意識上去再加以認識、了別,經過分析認識再加以篩揀,這時所得的肯定才是唯識學談的認識的範疇,否則只以自我意識而作認識了別,就偏於業的,即使講的都是道理,卻偏離了釋迦牟尼佛的道理。

如果說“唯”,是以自我意識去認識了別;“識”是依於釋迦牟尼佛講的道理方法,去認識、去了別,這樣就容易把握!可能會產生一個尖銳性的問題,釋迦牟尼佛不也是一個我,一個自我意識嗎?這就要曉得,我們談的是釋迦牟尼佛,不是悉達多太子,如果“唯”是以人的自我意識作認識、作了別;而“識”是以悉達多太子那就錯了!為什麼?因為悉達多太子跟我們一樣,是以自我意識而去表現什麼;釋迦牟尼佛呢?是經過修養、經過長期的磨鍊體會,而證實的道理方法;是由唯而識,然後識而後唯完成的道理方法,這是釋迦牟尼佛經過修養而顯現的,所以不要硬抬槓說悉達多太子不就是釋迦牟尼佛嗎?他不也是自我意識嗎?這是本身就先搞錯了方向,認為悉達多、釋迦牟尼佛就是同一個人,如果硬要推到過去世,佛還做過外道,而且什麼都經歷過,難道都是“同一個人”?即使一個人在這一生,他也有許多轉變,好比為什麼要在業之中去承受果報?去學習佛陀講的道理?從道中怎麼去解脫?為什麼要談這些?這“識”肯定是以道來說,但是絕不會捨棄業的存在。基於這種道理可以發現“唯識”、“識唯”,此中有修養的存在,道的存在,如果只談唯識很可能都是業。對唯識學有興趣的朋友們,在研究唯識學的時候,不妨去體會名相、法相、文身、句身,要去分析、認識。所以有沒有發現搞來搞去幾乎都是業?好像道就是不圓滿、不究竟?!其實依於道而言是圓滿的、究竟的。現在知道了“唯識”、“識唯”的基本道理,再看看要怎樣顯現法義?

舉一個例子,凡是談唯識學都會舉這個例,說“空中有鳥”,用這比喻來看唯識說明道理。如果說“空中有鳥”,誰都知道空中並沒有鳥,這是人人都能把握的第一個觀念!說“空中有鳥”,那是當你正看著鳥飛的時候,但是這現象能存在多久?當鳥正從眼前飛過時你看見鳥,但是鳥飛過去以後呢?空中還有沒有鳥?如果說沒有鳥,那是從相上去認識,其實於法而言還是有其道理,與可以去把握的方法。怎麼來說“空中有鳥”的法相呢?我們說“空中有鳥”其實空中本來並沒有鳥,當鳥飛過時肯定是空中有鳥,但這並不是“識而再唯”的真正唯識學,為什麼?因為“空中有鳥”也是唯識,空中本來沒有鳥還是唯識,那怎樣講“識而後唯”?這是對唯識學認知必須把握的一個重點。

現在說的是空中有鳥,再舉另外一個例子跟這個來對比,好比寺院裡的鐘,鐘本來沒有聲音,就像空中本來沒有鳥,如果發現空中有鳥,同樣會發現鐘有聲音,憑的是什麼?就像“空中有鳥”,憑什麼有鳥?我們說空中本來無鳥或鐘本來沒有聲音,這是矛盾的,為什麼?因為你建立的法相是空中有鳥,那是你親眼看到的;鐘有聲音也是你親耳聽到的,但是鐘究竟有沒有聲音?空中究竟有沒有鳥?我在前幾個單元提到,法相的建立不是一個概念,談空中有鳥是空中有鳥正從你的眼前飛過的時候,才是一個法相,你不能說空中有鳥又說空中本來沒有鳥,因為空中本來沒有鳥是一個法相,空中有鳥又是一個法相,就像鐘本來無聲是一個法相,鐘有聲音又是一個法相。就會發現“空中有鳥”一定要有鳥在飛過,表示你看到的是鳥,捨棄的是空,也就是有“空”與“鳥”兩個法相。

再看“鐘”與“聲音”也是兩個法相,不能一談鐘就談到有聲音,談空就談到有鳥,這只是概念,是混合,這是以混合來說法相,而唯識不是用這種方式來說的。也就是說,你說“空中有鳥”,一定要有鳥在空中飛才構成法相;說“鐘有聲音”,一定要鐘發出聲音來;不可以將“鐘與聲音”混為一談、“空與鳥”混為一談,這是先要瞭解的。那為什麼要用比喻來說唯識的道理?這就涉及“空中鳥”、“鐘與聲”的問題,那怎樣去認識、去了別?要知道談“空”有空的法相,談“鳥”有鳥的法相,如果將兩者放在一起又顯現另外一種法相,也就是「空、鳥、空中有鳥」是三個法相。又如鐘與聲音是兩個法相,鐘是一個法相,聲音是一個法相,鐘發出聲音的同時又是另一個法相,從中究竟能認識與了別什麼?為什麼要用比喻來說明?因為任何一個東西不可混為一談,這才是要把握的,這也是為什麼要舉例說明的原因。

當然我們一定要去分析,那怎樣去認識了別“空”?怎樣去認識了別“鳥”? “空中有鳥”又怎樣去認識了別?當然這都可以根據唯識學的道理方法去了別。同樣鐘是一個法相,鐘聲是一個法相,還有發出鐘聲的那個時刻也是個法相,也都可以去認識了別。但是如果不用唯識學或錯解了唯識學,你認為空中有鳥、鐘有聲音,或者空中本來就沒有鳥,或鐘本來就不會發出聲音,如果要用這種方式看,就表示你根本不懂唯識,為什麼?因為唯識學有一個基本的宗旨,也是來自因明學的原理:「“因”談緣起,“明”是認識了別,從緣起去認識、了別,就是因明。」其實唯識也是一樣,從緣起來談一個法相的建立,去認識、了別、明了;所以唯識學有一個基本的來源,就是因明學!但是唯識學裡所選擇的因明學不是“五支因明”,而是“三支因明”,這一點要把握!五支因明不是釋迦牟尼佛的發現,釋迦牟尼佛只是從五支因明裡選擇精要,完成三支因明,歸納在唯識學裡面。那“因明”是什麼?我們先要瞭解三支因明,這裡不談五支因明,因為那不是佛教所談的因明。

何謂“三支因明”?第一個是說一個東西的「緣起」。譬如“空中有鳥”或“鐘有聲音”,先拿出一個主題然後說出道理來,之後再加以比喻來反應這個主題,就叫“三支因明”。當然這不容易把握,舉一個例子來說:“鐘有聲音”,為什麼有聲音?其中就有一個“為什麼”?譬如鐘要敲才有聲音,不敲的話鐘就發不出聲音。所以,以鐘的法相而言,鐘本來自己不會發出聲音,但是也不能否定鐘具備有發出聲音的條件,可見當你說鐘有聲音,一定要有一個“為什麼”?舉一個例來說,嘴能講話、能發出聲音,究竟發出聲音的是嘴唇、嘴腔?還是牙齒、舌頭?其實它是一個組合體,何況還涉及到聲帶!就可以發現我剛剛講的,一個主題必須提出“為什麼”,然後舉例來說明這個為什麼,才可以表現出主題,這中間不就有了“認識、了別”而後“肯定”嗎?

所以唯識學是依於三支因明來說道理,這樣比較容易把握,尤其要舉例說明“為什麼”,並不是隨便舉一個例子可以說出主題的。假使說“水中有月”,水裡有月亮,這“水”不管是什麼水,你要真正清清楚楚的看到月亮,必須具備什麼條件?一定是風平浪靜,水裡的月亮才會清清楚楚;那為什麼水中有月?就可以舉例說明“空中有月”,假使天空中間沒有月亮,水中就不會有月亮,等於鐘有聲音,一定要有人去撞擊才會發出聲音。“空中有鳥”一定要有鳥在空中飛過,這都是以比喻來說明唯識的一個基本理論,這基本理論是來自因明學裡的三支因明,這是先要把握的一個要領。

剛剛談了這麼多,再舉一個例子,看看大家能不能把握?有些人看到電視的劇情會受感動,當人悲傷時會跟著流眼淚;假使是這麼一個法相,那要問“為什麼人家只是在演戲,怎麼你會跟著難過、傷心流眼淚呢?”一定有一個“為什麼”!如果能舉一個例子,更可以認識了別而後肯定,你會舉什麼例子?大家思考一下我剛剛說的,在電視前看戲,當正在表演一個悲情的劇情,人家在痛哭、難過,你為什麼會跟著難過?其中就有一個為什麼?一定是原來的一個主題關係到你的心情,就產生“為什麼”,你要用最簡單的方式來比喻,就可以表現,於這法相怎樣去認識、了別,而後肯定,這就容易去把握唯識,唯而後識、識而後唯的道理。用一句成語“感同身受”就很容易比喻,因為人都是有感情的動物,很多事情可能你曾經也遭遇過,如果沒有的話,你身邊的人或親戚朋友也曾發生過,就算親戚朋友沒有發生過,但是在不同的戲劇中能發現的實在太多了,這些都會引發你的感同身受!所以“感同身受”絕不是一個自我意識的情感作用而已,它涉及的範圍很多,從中可以發現:在談百法的時候,我說不要搞錯了“隨煩惱”的法義,隨煩惱是根據“大煩惱”再產生的煩惱,一般常常誤解了它,這都是對唯識不認識,才會說“隨煩惱”是「人家在演什麼電視劇,看到人家在最危險的時候,你就會在那裡擔心,催著“趕快走啊!”」那是跟著劇中人一起哭與笑,這不叫隨煩惱,因為隨煩惱是依於一個基本的大煩惱再產生的煩惱。

以唯識比喻來說,看電視、看戲劇,人家笑你就跟著笑,人家哭你就跟著哭,人家在危險的時候,你在那裡乾著急,這叫做唯識,為什麼?因為是以自我意識、主觀意識去看問題。但是經過識而後再唯呢?可能你會笑。自古不是有一種說法嗎?「演戲的是瘋子,看戲的是傻子!」就很容易發現,跟著哭、跟著笑、跟著擔心害怕是“唯識”,如果把這兩句話說成:「演戲的是瘋子,看戲的是傻子。」這個中間就有「識而後唯」的道理了,這一段用比喻來說明唯識就介紹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