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大前提

    十天干和十二地支相結合形成的哲理,是中國傳統古文化的智慧結晶,它們的經典理論著作就是《黃帝內經》。

  • 文:編輯部出處:徵文廣場期數:287期2014年4月刊

文/亦說

有人在看微信,微信裏介紹,以十二地支(子、丑、寅、卯…)為理論基礎建立起的,十二生肖中各種生肖間的相合、相沖、相害;於是,與自己親近的人做一番比對,相合的自然高興,相沖或相害的難免失落。

十天干和十二地支相結合形成的哲理,是中國傳統古文化的智慧結晶,它們的經典理論著作就是《黃帝內經》。以《黃帝內經》的理論為核心,衍生出傳統五術(山、醫、命、相、蔔),上述的十二生肖的「合、沖、害」也是這種理論下的產物。

假設「合、沖、害」的說法有一定的道理,那就必須確立這種說法的大前提。譬如,那篇文章中說兔與龍是相害的關係,「害」之所在就是難以致富,那麼這種說法的大前提就是指世俗的財富。財色名食睡是五欲,如果能夠心安理得地過上溫飽有餘的生活,不能致富也未必是不好的事;再則,能清心寡欲,使生活中少一些世俗的纏縛,倒是蠻像一個修行人。

諸葛亮的名言:「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此中的境界道出了人格的一面。「志」人各有不同,有的枕於吃喝玩樂,有的樂衷於功名仕途,有的沉浸在學術研究…,可謂眾生百態,正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諸葛亮以淡泊自我心志外的各種欲望來明其志,以專心一制的靜,試圖去達到思維的深遠,那麼,「害,難以致富」也就不成為諸氏之害了。

老子言:「為道日損,損之又損」。「損」是為減,減什麼?欲;以欲來說,求道者要天天減少,要做到越來越少。可見,在「道」的範疇,人的欲望是求「道」過程中要不斷去淡出的;由此,「合、沖、害」如果是建立在榮華富貴的觀念上,對一個為「道」者來說,無疑就是身外事了。

中國傳統古文化很多也是智慧的表現,只是立場和視野的不同,智慧的表現和結果不同。如果世間的智慧能幫助人得到利益,那肯定是好的;但是,在佛法的角度去看,那些還屬於世俗的五欲八風,它還沒有離開業的範圍,也正是障道的因緣。既使佛教也有「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之說,諸佛的教導讓人去惡向善,但善、惡還是業,所以最後要「自淨其意」,這才是釋迦牟尼佛出世真正的宗旨。

因此,談任何法,不管是世間的,還是世出世間的,都要去把握它的大前提。大前提不一樣,談的內涵也就大相逕庭了;就像一個「道」字,這個字不是佛教專有,不是所有談「道」的就是在談佛道。更何況,還有很多打著佛教旗號,滿口都是佛教的用詞,但概念混淆、大前提錯誤,和釋迦牟尼佛的本意相距甚遠,我們不得不去明辨,否則就談不上是學佛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