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大般涅槃經》中的女性觀(上)

    本論文試從大乘《大般涅槃經》中對女性的種種描繪敘述,整理出經文中對女性之正面與負面的看法,從而探究此部唱言人人本具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之經典

  • 文:如念出處:學術論文期數:276期2013年4月刊

轉載自學術期刊《揭諦》第24期(2013年1月),頁1-52。

大乘《大般涅槃經》中的女性觀(上)

The Views on Women in The Mahaparinirvana Sutra

釋如念

南華大學

宗教學研究所

 

論文摘要:

     本論文試從大乘《大般涅槃經》中對女性的種種描繪敘述,整理出經文中對女性之正面與負面的看法,從而探究此部唱言人人本具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之經典,對女性種種負面描述之可能原因,以及女性是否須先經過轉女成男之變身才能成佛之問題。《大般涅槃經》中對女性之負面描述,可能肈因於古印度社會對女性之成見與刻板印象,也可能出自佛陀應機說法之必要以及告誡比丘持戒清淨之可能障礙,另一些負面的描述是對治凡人對色身之執著與貪愛,與性別無關。在《法華經》及其他許多經典中,女人必須等待轉女身成男身之後,才有機會成佛。《大般涅槃經》中,則以心靈上轉女成男的方式,表現出女身成佛的可能性。在諸多大乘經典中,《大般涅槃經》可能是列出參與聽經聞法之女性人數最多的一部經典。在讚揚阿羅漢比丘尼的修行成就中,顯示出女性的覺悟能力和修行成就,並不亞於男性,她們的成就指向女身成佛之可能性。基本上,大乘《大般涅槃經》是一部肯定女性的能力和修行成就的經典。

關鍵詞:大般涅槃經、佛性、轉女成男、女身成佛。

Abstract

     This study is an attempt to discuss the views on women as revealed in The Mahaparinirvana Sutra.  The main interest in the interpretation and discussion of passages from the sutra is to get a clear picture of how women are portrayed in the sutra and to find out whether the negative view on women conflicts with the key concept advocated in the sutra, that is, the equal possibility for all beings in the world to become a Buddha.  If we peruse the sutra carefully, we will find quite a few positive and negative descriptions of women in it.  After an overall examination, it is discovered that the positive descriptions of women are mostly limited to praising the virtues of a mother, while the negative descriptions might be the result of social-cultural traditions in India, a skillful means of the Buddha to teach his doctrine, his way of urging his male disciples to strictly observe the precept of keeping celibate, and his admonition against one’s attachment to one’s physical form, the last of which may not be related to any biases against women at all.  While The Lotus Sutra holds that a woman has to physiologically transform herself into a man before she can attain Buddhahood, The Mahaparinirvana Sutra postulates that a woman can attain Buddhahood if she can just convert her female mentality into the male mentality.  The names and number of female practitioners with very distinguished achievement listed in The Mahaparinirvana Sutra are greatly more than those of any other Mahayana sutras.  In conclusion, though this sutra contains many negative descriptions of women, it still affirms women’s ability to achieve Buddhahood.

Key words: The Mahaparinirvana Sutra, the Buddha-nature, the transformation of a woman into a man, the attainment of Buddhahood by women

大乘《大般涅槃經》中的女性觀

一、前言

     在《佛說玉耶女經》中,提到女身具有十惡之說:「一者生時父<lb n="0864a07"/>
母不<gaiji cb='CB00540' des='[喜/心]' uni='6199' nor='喜' mojikyo='M011219' mofont='Mojikyo M102' mochar='8EC8'>憙</gaiji>,二者養育無味,三者常憂嫁娶失禮,<lb n="0864a08"/>
四者處處畏人,五者與父母別離,六者倚他<lb n="0864a09"/>
門戶,七者懷妊甚難,八者產生時難,九者常<lb n="0864a10"/>
畏夫主,十者恒不得自在。」[1]又提出婦道五善之說:「一者晚眠早起,修治家事,所<lb n="0864a23"/>
有美膳,莫自向口,先進姑嫜夫主。二者看視<lb n="0864a24"/>
家物,莫令漏失。三者慎其口語,忍辱少瞋。四<lb n="0864a25"/>
者矜莊誡慎,恒恐不及。五者一心恭孝姑嫜<lb n="0864a26"/>
夫主,使有善名,親族歡喜,為人所譽。」[2]這些文字說法似乎帶有貶抑、壓抑女性之傾向。在大乘《大般涅槃經》中,也有「一切女人,皆是眾惡之所住處。」[3]的說法。眾所周知,大乘《大般涅槃經》唱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在佛性平等的前提下,此種對女性負面之描述文字,是否含有如《妙法蓮華經》〈提婆達多品〉中所說「女身不得成佛」[4]的意味?本論文將試從大乘《大般涅槃經》中種種對女性之敘述,來探討此一經典中之女性觀,藉此以釐清此經是否含有「女身不得成佛」之意涵。

二、大乘《大般涅槃經》中對女性之種種描述

     大乘《大般涅槃經》之漢譯本,主要有三種:1. 法顯所譯之六卷《大般泥洹經》[5],2. 曇無讖所譯之四十卷《大般涅槃經》[6],和3. 慧嚴、慧觀、謝靈運等所修訂之三十六卷《大般涅槃經》[7]。由於法顯之譯本是曇無讖譯本前十卷之異譯,慧嚴等人所修訂之版本是依前二種譯本編纂而成,本論文將以曇無讖之譯本(下簡稱《涅槃經》)為主要引證資料。

     《涅槃經》中對女性之描述,有正面也有負面。這些對女性之描述大多出現在譬喻中,以下將分別就負面與正面的描述,整理出《涅槃經》中所呈現的女性形象。

(一) 負面的描述

     《涅槃經》中對女性之敘述,大多數是負面的描述,其中最常見到的是關於女性多婬欲之描述,如卷五〈如來性品第四之二〉中,佛陀為迦葉菩薩開示「涅槃」即是「解脫」,並反復申述「真解脫」之義時,說明欲得解脫,須先滅諸愛欲、婬欲,舉例說明充滿愛欲之人,即以女人為代表:

     又,解脫者,名滅諸愛,不雜婬欲,譬如女人,多諸愛欲,解脫不爾,如是解脫,即是如來。[8]

又卷七〈如來性品第四之四〉中,迦葉菩薩請教佛陀,若有比丘夢行婬欲之事,是否犯戒,佛陀教導他要遠離對女人的愛想,因為女人是引發婬欲的煩惱:

     應於婬欲,生臭穢想,乃至不生一念淨想,遠離女人煩惱愛想。[9]

卷九〈如來性品第四之六〉中,佛陀在宣說大乘大涅槃經的功德勝處時,說到聽聞此經之人,常應呵責女人之相,追求男子之身,特別指出女人之惡。女人是充滿眾惡之人,而其首惡是婬欲難滿。

     一切女人,皆是眾惡之所住處。復次,善男子!如蚊子尿,不能令此大地潤洽,其女人者,婬欲難滿,亦復如是。譬如大地一切作丸如葶藤子,如是等男,與一女人共為欲事,猶不能足。假使男子數如恒沙,與一女人共為欲事,猶不能足。善男子!譬如大海,一切天雨、百川、眾流皆悉投注,而彼大海未曾滿足,女人之法,亦復如是。……女人欲男,亦復如是,不知厭足。[10]

這些描述,皆視女人為愛欲、婬欲的代名詞。尤其是第三段引文,將女人描繪成因婬欲難滿而為眾惡之所住處。可見婬欲是引發眾惡之源,而女人對於婬欲不知厭足,故成為眾惡之所住處。

由於女人被認定是婬欲難滿之人,因此在此經中經常成為貪愛、貪財、甚至是生老病死的象徵。例如卷十三〈聖行品第七之三〉中,佛陀為迦葉菩薩論述四諦之集諦時,為了說明由「愛」能出生一切諸結、一切業煩惱,而以九種譬喻來闡述「愛」的過患,其中舉羅剎女來比喻「愛」能吞噬一切善根,令一切眾生墮入地獄、餓鬼、畜生諸惡道;以婬女來比喻「愛」會奪去眾生之一切善法,令其墮入三惡道中:

     譬如有人以羅剎女而為婦妾,是羅剎女隨所生子,生已便噉子,既盡已,復噉其夫。善男子!愛羅剎女,亦復如是,隨諸眾生,生善根子,隨生隨食,善子既盡,復噉眾生,令墮地獄、畜生、餓鬼。……譬如愚人與婬女通,而彼婬女巧作種種諂媚現親,悉奪是人所有錢財,錢財既盡,便復驅逐。愛之婬女,亦復如是,愚人無智,與之交通,而是愛女奪其所有一切善法,善法既盡,驅逐令墮三惡道中。[11]

上述引文中,貪愛被比喻成羅剎女和淫女,羅剎女是位因貪欲而吞食自己親生子女與丈夫的女人,淫女則是個為了奪人錢財而巧作種種諂媚、假裝與人親善的女人。她們都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女人,她們皆不惜傷害他人來滿足自己的欲望,心中似乎毫無倫常道德與善念。事實上,經文的目的在於警惕貪愛之患,眾生常因貪愛而損毀善法,在善法耗盡之後,終將墮入三惡道中。女人因常被連想到是婬欲難滿之人,因此成為「愛」之患的象徵。

卷九〈如來性品第四之六〉中,佛陀在讚揚此大乘大涅槃經之不可思議功德時,鼓勵持誦、抄寫、廣宣流布此經,以牛乳為諸味之最為喻,說明即使在正法欲滅之時,諸惡比丘在展轉抄寫此經時有簡略經文、分散章節或是錯置章節順序,滅正法之色、香、美味,就像牛乳在販賣的過程中,一再被稀釋,最後變得淡然無味,雖然已無牛乳之氣味,「猶勝餘經足一千倍」[12]。比喻之中,稀釋牛乳之商人,皆以女人為例:

     如牧牛女,為欲賣乳,貪多利故,加二分水,轉賣與餘牧牛女。彼女得已,復加二分,轉復賣與近城女人。女人得已,復加二分,轉復賣與城中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詣市賣之。時有一人,為子納婦,當須好乳,以瞻賓客。至市欲買,是賣乳者,多索價數。……取已還家煮用作糜,都無乳味。[13]

儘管為了圖利而去攙水稀釋原料的商人,應該男女皆有,但是在上述的文字中,這種黑心商人,卻清一色全是女人,而且在牛乳已經稀釋到如水一般淡然無味之後,還因市場的需求而抬高價格,其貪得無厭之心,表露無餘。在此,對女性的描寫,依舊環繞在女性是貪愛的象徵上。將其因貪得無厭,而不惜非法取財,表現得淋漓盡致。

卷十二〈聖行品第七之二〉中,在為迦葉菩薩解說四諦之苦諦時,佛陀也是以女人為喻,說明眾生顛倒覆心,貪著生相,厭患老死:

如有女人,入於他舍,是女端正,顏貌瑰麗,以好瓔珞莊嚴其身,主人見已,即便問言:「汝字何等?繫屬於誰?」女人答言:「我身即是功德大天。」主人問言:「汝所至處,為何所作?」女人答言:「我所至處,能與種種金、銀、琉璃、頗梨、真珠、珊瑚、琥珀、硨磲、瑪瑙、象馬車乘、奴婢僕使。」主人聞已,心生歡喜,踴躍無量:「我今福德故,令汝來至我舍宅。」,即便燒香散花,恭敬禮拜。復於門外更見一女,其形醜陋,衣裳弊壞,多諸垢膩,皮膚皴裂,其色艾白,見已問言:「汝字何等?繫屬於誰?」女人答言:「我字黑闇。」復問:「何故名為黑闇?」女人答言:「我所行處,能令其家所有財寶,一切衰耗。」主人聞已,即持利刀,作如是言:「汝若不去,當斷汝命。」女人答言:「汝甚愚癡,無有智慧。」主人問言:「何故名我癡無智慧?」女人答言:「汝舍中者,即是我姊,我常與姊進止共俱,汝若驅我,亦當驅彼。」主人還入問功德天:「外有一女,云是汝妹,實為是不?」功德天言:「實是我妹,我與此妹,行住共俱,未曾相離,隨所住處,我常作好,彼常作惡,我常利益,彼常作衰…主人即言:「若有如是好惡事者,我俱不用,各隨意去。」……是時二女,復共相隨,至一貧家。貧人見已,心生歡喜,即請之言:「從今已去,願汝二人常住我家。」……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不願生天,以生當有老病死故,是以俱棄,曾無愛心。凡夫愚人不知老病死等過患,是故貪受生死二法。[14]

在此一譬喻中,生相被比喻為功德天女,老、病、死苦被比喻為其妹黑闇,姐妹二人實不相離,由功德天女出面,以其美色及可招致之財富,利誘好色貪財之人上勾,使人為得其利而陷於衰惱之中。以此比喻眾生為貪生相而墮入老病死之漩渦卻不知自拔。在此,女性被描繪成是藉由美色與財物來誘惑男人者,對男性而言,是危險和災難的象徵。

在此經中,女性除了象徵貪愛、貪財和生老病死之外,也被描繪成是諂曲的代表,如卷十〈如來性品第四之七〉中,佛陀為了誘引文殊師利菩薩說出佛先前所說之阿含經中,尚有餘義未盡,而提到自己昔日說過的詩偈:

     一切江河,必有迴曲;一切叢林,必名樹木;一切女人,必懷諂曲;一切自在,必受安樂。[15]

文殊師利菩薩一聽到此一詩偈,立即提出佛所說偈其義有餘之說,認為此一詩偈未盡佛意,而請求佛陀揭示之前所說經中有餘不盡之義,令諸菩薩深解其義。此一詩偈在此經中被提出目的,是為了標榜《涅槃經》中所說之義,微妙殊勝,盡餘經中未盡之義。詩偈中談到「一切女人,必懷諂曲」,但是並未著墨解釋為何一切女人必懷諂曲。或許上面所舉之譬喻中為了奪人錢財而「巧作種種諂媚現親」的婬女和功德天女,表現出了女性諂曲的面貌。但是,在此連文殊師利菩薩都不能認同「一切女人,必懷諂曲」之說,而指其為有餘義未盡之說。

     卷六〈如來性品第四之三〉中,佛陀為了講解清淨果報,非是肉眼所能分辨,持戒清淨者與不作惡時之犯戒者,難可以肉眼去分別,而舉出下列之譬喻加以說明:

     如迦羅迦林,其樹眾多,於是林中,唯有一樹,名鎮頭迦。是迦羅迦樹、鎮頭迦樹,二果相似不可分別。其果熟時,有一女人,悉皆拾取,鎮頭迦果才有一分,迦羅迦果乃有十分。是女不識,齎來詣市而衒賣之,凡愚小兒,復不別故,買迦羅迦果,噉已命終。有智人輩,聞是事已,即問女人:「姊於何處,持是果來?」是時女人,即示方所。諸人即言:「如是方所,多有無量迦羅迦樹,唯有一根鎮頭迦樹。」諸人知已,笑而捨去。[16]

此一譬喻中,一株鎮頭迦樹長在迦羅迦林中,而二者之果實「相似不可分別」,販賣果實的女人,因無法辨別鎮頭迦果與迦羅迦果之差異,將兩種果實(大多為有毒的迦羅迦果)一起混雜,拿去市場販賣。買到迦羅迦果之童子,食用後立即死亡,而賣果實的女人卻依舊渾然不知,禍源是出於自身,愚癡無知至極,以致眾人笑而捨去。這個故事雖是用來說明若有一名清淨持戒者與諸多受八不淨法之犯戒者共住,諸優婆塞是無法以肉眼分辨,誰是真僧誰是假僧,而行禮拜供養。但是,無知的販賣果實者,卻以女人為例。這個故事所揭示的是,淫欲難滿、貪財、諂曲、媚惑的女人雖然危險,而愚癡無智的女人更加危險。

     從以上諸多的譬喻中可以看出,《涅槃經》中對女性負面的描述,以多欲、貪愛、諂曲和愚癡無智為其顯著之特質。由於女性有如此的弊惡之性,因此經中對於受持五戒之優婆夷,則標榜她們經常修習女身之不淨觀為其德養:

     自觀己身,如四毒蛇,是身常為無量諸蟲之所唼食。是身臭穢,貪欲獄縛。是身可惡,猶如死狗。是身不淨,九孔常流。是身如城,血肉筋骨皮裹其上,手足以為卻敵樓櫓……。是身不堅,猶如蘆葦、伊蘭、水泡、芭蕉之樹。……毀呰女身,甚可患厭,性不堅牢,心常修集如是正觀。[17]

修學佛法之女性,之所以應當時常毀呰女身、厭惡女身,是因為女身不淨、性不堅牢、有種種過惡、為貪欲獄之所縛,是故不當貪著女身,而應以此身作為為了度化眾生、隨順一切世間所現的權宜之身:

     雖現女身,實是菩薩善能隨順一切世間,度未度者,解未解者,紹三寶種,使不斷絕,於未來世,當轉法輪,以大莊嚴而自莊嚴。[18]

上述文字是對持戒優婆夷之描述,下二引文則分別是對得道之比丘尼及有德之諸王夫人的描繪:

     為化眾生,現受女身,而常修集四無量心,得自在力,能化作佛。[19]

     為度眾生,現受女身,常觀身行,以空、無相、無願之法,薰修其心。[20]

這些文字,是用來表彰學佛女性的修養和德行。其中,得道之比丘尼,是具有能力可以化現為佛,而行度化眾生之願。然而,菩薩為求已發起之菩提心,不產生退轉,會發下誓願,不受女身:「以是因緣發菩提心,所作功德,若多若少,悉以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作是誓願,願我常得親近諸佛及佛弟子,……復發是願,莫令我得無根、二根、女人之身」[21]。女人之身與無根、二根之身在此一起被視為是下劣之身,是修學菩提道者,所應避免受生之身,除非是為了度化眾生,而發願受生:「是賢劫中,復受女身、惡身、貪身、瞋身、癡身、妒身……。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實無如是諸惡身業,為令眾生得解脫故,以大願力,願生其中。」[22]。

     以上所引各段文字,除了對修學佛法之女性,有較正面之描述之外,其餘似乎對女性之身、心充滿輕蔑和譴責之意。即使在讚美學佛的女性時,也提醒她們要時常毀呰女身、厭惡女身,並且指出女身只是菩薩為了度化眾生、隨順一切世間所權現之身。若是為了確保菩提心不產生退轉,最好還是不要受生女身。然而,在《涅槃經》中,並不全然對女性皆持此種負面的看法,經文中也有對女性的讚美和肯定之描述。

(二) 正面的描述

     在《涅槃經》中,也可以發現有不少對女性正面的描述,但是,這些描述全部都是針對母愛的讚譽與褒揚,如卷九〈如來性品第四之六〉中,佛陀以良醫之良藥比喻大乘大涅槃經能除眾生無量煩惱之德,令犯四重禁、五無間罪者發菩提心,正如良醫以良藥協助女人順利生產,令母子平安。其兒長大之後,不只感念良醫以良藥保命之恩,也感激讚揚母親懷胎、養育之德:

     如彼嬰兒,漸漸長大,常作是念,是醫最良,善解方藥,我本處胎,與我母藥,母以藥故,身得安隱,以是因緣,我命得全。奇哉!我母受大苦惱,滿足十月,懷抱我胎,既生之後,推乾去濕,除去不淨大小便利,乳哺長養,將護我身。以是義故,我當報恩,色養侍衛,隨順供養。[23]

在此描述中,將母親養育、照顧子女之德,以為人子者,應當報恩,奉養侍衛的方式,褒揚讚美。母親除了有生育、教養、保護子女之德外,在子女生病、有生命危險或是命終之時,所表現出來的救護情操與關愛,在《涅槃經》的譬喻中,也有諸多的描述。如卷四〈如來性品第四之一〉中,在說明其說法之次第時,佛陀指出其所說法是依聽聞者能否消化所聞之法而定其所說之內容,因此,先為聲聞弟子開示諸法無常無我,以常住之法不能為其所消化,故不先為其解說常住之法。在此,佛陀以一位母親因擔憂自己以蘇餵食嬰兒後,其兒是否因不能消化而導致夭折,而求教於佛作為譬喻:

     爾時女人即白佛言:「甚奇!世尊,善能知我心中所念,唯願如來教我多少。世尊!我於今朝多與兒蘇,恐不能消,將無夭壽?唯願世尊為我解說。」佛言:「汝兒所食,尋即消化,增益壽命。」女人聞已,心大踊躍。[24]

此一譬喻雖被用來解說佛陀因了知諸聲聞弟子不能消化常住之法,而為其先說無常之法,待其功德已備,堪修大乘之法時,才為其開發如來微密無上法藏,而在譬喻中,母親擔憂子女是否生病或夭折之情,流露無遺。

經中闡明如來藏即為我義之處,也以一位母親為治療兒病,不惜以苦毒之物塗其乳上為喻,藉此說明如來為了去除世間諸妄見的緣故,先教導眾生修無我之法,等待眾生永斷妄我之心後,再教以如來藏之法,猶如那位母親待兒病癒之後,再喚其回來飲乳:

     譬如女人生育一子,嬰兒得病。是女愁惱,求覓醫師。醫師既來,合三種藥:蘇、乳、石蜜,與之令服,因告女人:「兒服藥已,且莫與乳,須藥消已,爾乃與之。」是時,女人即以苦物用塗其乳,母語兒言:「我乳毒塗,不可復觸。」小兒渴乏,欲得母乳,聞乳毒氣,便遠捨去。遂至藥消,母人以水,淨洗其乳,喚其子言:「來與汝乳。」[25]

此一譬喻中,可以看到為人母者,為治兒病,不惜以毒塗乳,不顧自身安危,惟是一心掛念兒病。這是《涅槃經》中,描繪不惜犧牲自己來救護子女的母愛例證之一。

卷二〈壽命品第一之二〉中,佛陀向文殊師利菩薩闡明如來之身非是有為之身時,提到護法菩薩為了維護正法,寧可捨棄身命,也不說如來之身是有為之身,並以貧女於渡水之時,為護其兒,遭水滅頂為喻,說明菩薩以如此護法之功,將來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彼貧女以慈愛之功德,命終之後,得生梵天:

     譬如貧女,無有居家救護之者,加復病苦飢渴所逼,遊行乞丐,止他客舍,寄生一子,是客舍主,驅逐令去,其產未久,攜抱是兒,欲至他國,於其中路,遇惡風雨,寒苦並至,多為蚊虻蜂螫毒蟲之所唼食,經由恆河,抱兒而度,其水漂疾而不放捨,於是母子遂共俱沒,如是女人,慈念功德,命終之後,生於梵天。[26]

這位母親雖然犧牲自己的生命,卻未能拯救其子,即便如此,其愛子、護子之功,令其死後得生天道享福。此種描述,不只是對母愛的肯定和讚揚,也鼓勵捨己救人之精神。

卷十六〈梵行品第八之二〉中,佛陀為迦葉菩薩反復說明菩薩之慈善根力時,列舉了許多故事來作譬喻,其中一則故事談到了一位母親,因無法承受喪子之痛而狂亂失性,衣著不整地在街上到處尋兒:

     善男子!舍衛城中,有婆羅門女,姓婆私吒,唯有一子,愛之甚重,遇病命終。爾時,女人愁毒入心,狂亂失性,裸身無恥,遊行四衢,啼哭失聲,唱言:「子子!汝何處去?」周遍城邑,無有疲已,而是女人,已於先佛,殖眾德本。善男子!我於是女起慈愍心,是時,女人即得見我,便生子想,還得本心,前抱我身,嗚唼我口,我時即告侍者阿難,汝可持衣與是女人,既與衣已,便為種種說諸法要,是女聞法,歡喜踊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27]

此一故事中,是母愛令喪子的婆羅門女發狂失性,但是也是母愛,令其在誤認佛陀為其子後,恢復理性,而後接受佛所教授之法要,發菩提心。

上述這些例證中的女人,有的是擔心因為養育子女的方式不當害其夭折而前去求教於佛陀,有的是因為醫生交代不可餵食母乳而於其乳上塗毒,也有不願為了自救放棄其手中的嬰兒而導致母子喪命於河中者,更有因為子女病故而喪失心智流落街頭的。這些女性充分表現出母愛的光輝,有人還因此在死後得以生天。死後生天的這個事例,在《涅槃經》中一共出現兩次,在另一處的譬喻中,這位抱持嬰兒渡河而喪命的母親,被描述為是一位本性弊惡的女人[28],儘管其本性弊惡,仍因其慈念其子而於死後得以生天。換言之,母性的慈愛是可以掩蓋過一個女人本性上的弊惡。

     從以上種種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在《涅槃經》中,不以母親身份出現的女性,除了為度眾生而發願受生女身之菩薩外,基本上是淫欲、貪愛、愚癡、心性弊惡的象徵和代表。即使是學佛之女性,也被提醒要時常毀呰女身、厭惡女身。在一部唱言人人皆可成佛之經典中,何以對女性有如此負面之看法?這些負面之看法,是否意味著「女身不得成佛」,要待轉女成男之後,方有可能?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應先了解這些對女性如此負面之描繪的可能原因。

[1] 《大正藏》,第二冊,頁864上。

[2] 同上。

[3]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422上。

[4] 《大正藏》,第九冊,頁35下。「女身不得成佛」是女人的五礙之一,女人有五礙之說,出現在許多的經律之中,如《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中阿含經》、《增一阿含經》、《中本起經》等,詳見釋永明,《佛教的女性觀》,台北:佛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7,頁104~105。

[5]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853~899。

[6]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365~603。

[7]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605~852。

[8]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394中。

[9] 同上,頁406上。

[10] 同上,頁422上。

[11]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440中~下。

[12] 同上,頁422上。

[13] 同上,頁421下。

[14]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435中~下。

[15] 同上,頁426上。

[16]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401上。

[17] 同上,頁367上~中。

[18]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367中。

[19] 同上,頁366上。

[20] 同上,頁368上。

[21] 同上,頁533下。

[22] 同上,頁550下。

[23]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419下。

[24] 同上,頁385中~下。

[25]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407中~下。

[26] 同上,頁374上。

[27] 同上,頁458上。

[28] 《大正藏》,第十二冊,頁425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