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懷海禪師

懷海(西元720~814),唐代禪僧。俗性王,福州長樂人。幼年時,常隨母親去佛寺參拜,見到佛像便生歡喜心,曾發願說:「佛之形貌與人無異,可知佛是由人修成,我後亦當作佛。」師二十歲出家。曾於安徽廬江浮槎寺閱藏經多年。聽說馬祖禪師在南康(江西贛縣)大弘禪法,即前往參學。師與西堂智藏、南泉普願共侍馬祖,是馬祖門下入室弟子中的三大士。

有一次,三人與馬祖共同賞月,馬祖說:「這時候做什麼最好?」西堂說:「正好供養!」百丈說:「正好修行!」南泉不言語,拂袖而去。馬祖見狀而說:「經入藏,禪歸海,唯有普願獨超物外!」

在禪門的法林中,師稱得上是位特殊人物,以前禪宗僧眾多半住在律寺,因參學的人越來越多,發現在律寺中對於說法和住持多有不便處,於是馬祖才另建叢林,然尚未有規章制度。師則折衷大小乘的戒律,而制定禪院清規,即所謂的《百丈清規》。禪院最大的特點是不立佛殿,只設法堂,表示佛祖親自囑咐,以現前的人法為重。大眾朝參夕聚,飲食隨宜,以示節儉。常行普請(出坡)法,集合大眾作務,以表示上下協力勞動。

師參馬祖時受盡磨練,最後一次為馬祖振威一喝,使得三日耳聾:

有一天,師參請馬祖,馬祖招呼師站在身邊,然後把禪床上掛的拂塵取下來豎在右腿上,師見了很嚴肅的說:「即此用,離此用!」馬祖把拂塵掛還原處。師默然良久。馬祖見狀,不由怒聲說道:「你生具一張嘴,將來拿什麼話說給人家聽呀?」師從容地取過拂塵豎在手裡。馬祖見了,滿意的點點頭說:「即此用,離此用!」師便將拂塵掛還原處。馬祖見狀,隨即暴起一聲大喝,而師的耳朵像被霹雷所震,使得三日耳聾。

雲老禪師在《禪林寱語》〈百丈懷海禪師〉一文中說:那正是馬祖的「大機之用」;所謂一機一境,顛撲不破,一境一機,千古如恒!惟有處在雲霽漫天,風捲雨潑的時辰裡,驀然響起一聲疾雷,才能破迷除妄,頓然獲得一份格外的清醒。

之後,師便應信徒的邀請,往江西洪州的大雄山,由於居處巖巒峻極,地勢又高達千餘尺,故被稱為百丈山,而師則被稱為百丈禪師。從此,師在大雄山廣開法席,參學的人四方雲集,最先到達的是黃檗希運禪師,二人惺惺相惜,見之恨晚,曾有「見與師齊,減師半德,見過於師,方堪傳授」的美談。

 

師不僅對寺院的制度有所貢獻,其修持也是不平凡的,尤其是在見地上,其機智是絕對超越的,可從其度化野狐的一事上而證明:

師每次上堂說法時,總有一位老人隨著大眾聽法;有一天,聽完說法,眾人都走了,獨老人未離去,師便詢問他是誰?有什麼事要問?老人說:「我現在不是人類,遠在迦葉尊者時我曾是此山方丈,因有一參學者問我:『大修行底人還落不落因果?』我告訴他:『不落因果。』誰知,為一句話而墮五百野狐身,如今希望和尚代下一句轉語,幫助我解脫野狐身。」

師聽了,深表同情,於是說:「你提出問話吧!」老人依言道:「大修行人還落不落因果?」師回答:「不昧因果!」老人當下恍然大悟,連忙作禮謝,並說:「我已解脫了野狐身,屍體在後山巖下,乞請依亡僧殮葬。」

師依言辦理,到晚上上堂時,師把經過情形告訴大家,當時,希運提出了疑問:「古人錯答一轉語墮五百年野狐身,如果當時答對了又將如何?」師聞言點點頭說:「你上前來,我告訴你。」希運依言上前,倏地打了師一巴掌,但師挨了揍不但不怒,反而哈哈大笑說:「我道你僅僅是胡鬚赤?原來你更有赤鬚胡!」

雲老禪師在《禪林寱語》〈百丈懷海禪師〉中說:這故事的內容蘊藏了些什麼呢?可從兩方面來說:前半段的重點在「不落因果」的「落」字,因為「因果律」的法則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結果是絕對的,所以海禪師開導地說出:「不昧因果」,兩者之間,雖差別僅只是一個「昧」字,而在因果律的法則上,卻正像「道」與「魔」的分野,結果是「正」與「邪」的事實證明。其次,後半段的啟示:指出了「實相」的明妙,「無相」的真實;也就是說,知道了實相之「實」不夠,必須瞭解那無相的「無」才行;因為,中原地區的人認胡鬚赤色是希奇,但是在胡人(邊疆)來說,卻是理所當然的自然現象了。

師之「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獨特風範,流傳於禪門法林。於師圓寂三十年後,逢唐武宗滅佛毀僧,破壞了四萬五千所寺院,逼迫僧尼還俗達二十六萬多人,更有一萬多還願服役的信眾,為朝廷所接收而變成奴僕;然在浩劫、悲慘的情況下,禪並不怎麼受到影響,是何原因呢?難道是武宗對禪的另眼看待嗎?非也!只因禪行者在禮儀上不拘於形式,在修行上不限於環境,在生活上有自食其力的技能,而不仰賴於信眾的供養;這種自食其力的成因,正是師之「自耕自食」所發揮的效用。

雖然,在禪宗史上,師只是「百丈清規」的創始者,沒有佔據一席宗主之位;但師的門下弟子,有黃檗希運,直傳臨濟義玄;有溈山靈祐,直傳仰山慧寂,可說都是一代宗主,禪們巨擘;這都是師那超脫的思想,逾越的見地所影響的功德果,所不可抹煞的事實。

從如下的言句,可看出師之超脫思想與逾越見地,雲老禪師著的《正法眼藏》〈懷海禪師〉):

1、        一切諸法,本不自言空,不自言色,亦不言是非垢淨,亦無心繫縛人;但人自虛妄計著,作若干種解會,起若干種知見,生若干種愛畏。但了諸法不自生,皆從自己一念妄想顛倒取相而有,知心與境本不相到,當處解脫,一一諸法,當處寂滅,當處道場。

2、        本有之性,不可名目,本來不是凡,不是聖,不是垢淨,亦非空有,亦非善惡,與諸染法相應,名人天二乘界。若垢淨心盡,不住繫縛,不住解脫,無一切有為無為,縛脫心量,處於生死,其心自在,畢竟不與諸妄虛幻塵勞蘊界生死諸入和合,逈然無寄;一切不拘,去留無礙,往來生死,如門開相似。

3、        夫學道人,若遇種種苦樂,稱意不稱意事,心無退屈,不念名聞利養衣食,不貪功德利益;不為世間諸法之所滯礙,無親無愛,苦樂平懷。粗衣遮寒,糲食活命,兀兀如愚如聾;稍有相應分,若於心中廣學知解,求福求智,皆是生死,於理無益,卻被知解境風之所漂溺,還歸生死海裡。

從師之這些話語中,可知為人不可強求,為事不可執著,為理不可偏計,如《金剛經》所言:不取於法,不取非法,不取非非法也。